我的崗位是“公司前臺”先鋒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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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2019年03月

學以致用、知行並進

一日一簽

實習日誌

实习日志|我的岗位是“公司前台”先锋岗

我叫顏婧,湖南科技大學在讀法律碩士,2017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其後在律所、法院等單位實習並代理過法律援助案件。我的座右銘是“學以致用、知行並進”。2018年3月4日開始到嶽塘區人民法院實習。被分配到窗口單位的導訴崗位,說白了這個崗位就類似於公司的前臺,三天下來,我接待了形形色色的人,今天就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本週三實習日誌。

週三,來立案的當事人並不多,其中有幾位都是公民自己起訴的立案案件,沒有律師等法律工作者幫助他們準備訴訟文書,大多是在立案庭的幫助下書寫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他們作為不懂法律,不懂訴訟,不懂法律程序的老百姓,只知道法院能為他們作主,打官司可以保護他們的權益。

據我的觀察,這類案件大多為勞務糾紛和農民工討薪糾紛案件,且大多為五十歲以上、文化程度不高、經濟條件不好的中老年人。

实习日志|我的岗位是“公司前台”先锋岗

值班時指導一位大叔寫撤訴申請書的事讓我印象深刻:大叔五十歲上下,因合同糾紛起訴了別人,後與對方達成了和解,故要申撤訴。大叔在被告知要寫撤訴申請書時面露難色,我和他交流後才得知,他會寫的字不多,不知該如何下筆。

实习日志|我的岗位是“公司前台”先锋岗

我原本覺得內容不多,就打算我說內容,大叔自己寫,但是大叔很多字都不會寫,於是我就換了種方式,我打完草稿後大叔謄寫,但是還是不行,大叔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其他字都不會寫,只能看一筆寫一筆,進展很緩慢,寫出來的字也是歪七扭八的,卷面很不工整。最後,我還是在電腦上編輯了內容,念給大叔聽後,讓他籤的字。雖然只是簡單地寫一份文書,但這讓我不禁思考:一位像大叔這樣文化程度不高的土地勞作人,從起訴到和解,在沒有律師這些專業人士的幫助下,這其中的過程一定並不輕鬆。中國的老百姓是害怕打官司的,我想若不是迫於無奈,大叔也不會選擇以起訴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推而廣之,那其他類似的人們呢?

比如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們,他們作為城市的建造者、維護者,每天在工地上、大街上起早貪黑、風吹日曬,以勞動換取報酬,為何到了該結果的時候舉步維艱?如果有更好的解決方式,相信他們一定不會選擇訴訟這條路。文化程度的限制、經濟條件的拮据、對法律的不瞭解……這其中的哪一項不會妨礙他們主張權利?我們享受著城市綠化、乾淨的街道、便捷的生活,這些都是他們的辛勤勞動的成果,作為城市生活的享有者,是不是更應該思考如何才能保證他們能夠勞其所得?導訴工作讓我更加切身體會到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必要性。

又一想,是不是事前法律援助也應該制度化、常態化?

在法律援助對象遇到法律問題、有法律諮詢、產生法律糾紛前就能及時接觸並受到法律援助,提前做好風險防控,把矛盾解決在初期,才是最優的解決之道。在我國,“大叔們”佔據著人口的絕大多數,幫助解決了這部分人的困難就等於解決了大部分人的問題,那老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數何愁不會大幅上漲?

近年來,嶽塘區法院注重對學生群體的法治教育,與我市多所高校聯手開展送法進校園、大學生公眾開放日等活動,每年接納湘潭大學、湖南科技大學多批實習生前來法院實習。今年,為加強對社會主義法治人才的培養,促進校地資源優勢互補和交流合作,提高法學學生(含本科和研究生)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能,嶽塘區法院成立高校生法學實習基地,與湖南科技大學建立長期合作關係。每年由湖南科技大學選派一批優秀的學生前往嶽塘區法院各個崗位進行實習,經過半年的實習,讓學生們更好的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起來,發揮專業優勢,查找自身不足,促進司法工作的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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