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論劍|譚允芝:知識產權保護領域 前海可以做先行者

“我覺得前海還可以有更大發展空間,因為大灣區的科技一定會不斷髮展,但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合作方面,還有一些尚待完善的地方。”香港獨立執業資深大律師、香港特區通信事務管理局主席譚允芝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暨前海深港合作區諮詢委員會2018年度會議上,從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和前海角色角度,針對知識產權談了自己的看法。


前海論劍|譚允芝:知識產權保護領域 前海可以做先行者

前海論劍 前海諮委會2018年會系列報道


譚允芝坦言,近年來,內地在知識產權方面下了很大功夫,知識產權法庭也在廣東起到很大作用,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效率極大提高。作為香港大律師,她對內地司法制度的建設感到興奮。“知識產權已成為貿易裡的重要貨品,國內的專利權申請量不斷上升,貿易也會隨之增多。所以在知識產權的轉讓、交換甚至是許可權的使用方面,貿易裡面一定存在更多爭議。” 譚允芝說,侵權訴訟離不開對專利權或設計專利權有效性的爭議,有效性決定了權利範圍,這個範圍又與侵權爭議分不開。

“法院的司法程序還不能直接解決確權問題,這是個很大的障礙,希望前海法院在這方面可多做一些研究。這個做法也是國際慣例,在侵權訴訟裡所產生的確權爭議或專利權是否有效的爭議中,所有發達國家的法院都是擁有決定裁量權的。” 譚允芝提到。

“在知識產權是否可仲裁的問題上,司法訴訟跟仲裁是兩種不同的解決方法。一個地區如果知識產權貿易發達,會有很多技術轉讓協議或相互專利權許可的情況,仲裁就是特別重要的一種爭議解決方法。” 譚允芝進一步指出,因為仲裁院的法權是不限於國家法院的一種法權,知識產權肯定是在多個國家拿專利權保護,在雙方有關的知識產權貿易中,不只是涉及一個地域、一個法律管轄區裡所頒發的專利權。“比如有五個國家,就要在這五個國家打知識產權的官司。因此,仲裁是更適合解決境外的知識產權爭議,它可以處理不同地域拿到專利權的人關於專利權的爭議。”

譚允芝直言,目前的阻礙是,內地的法庭普遍對此沒有統一的看法。“我覺得前海可以做先行者,這些問題如果可以通過法律得以確認,將對知識產權貿易、科技應用和科技發展起到很大的影響,也決定了以後投資者是否有信心使用國內知識產權,發生爭議後是否透過仲裁解決問題。”她指出,香港去年已引入了新的法律,修改了《仲裁法》,明確規定有關知識產權所有的爭議,可以透過仲裁解決,並不會因為知識產權是作為國家或地區政府所頒發的權利,而不可以透過仲裁解決其中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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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 黃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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