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後,水利部門水旱災害防禦重點工作有哪些?

防汛抗旱責任重於泰山。機構改革後,水行政主管部門在防汛抗旱方面的主要職責是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防禦洪水應急搶險技術支撐等工作,水旱災害防禦任務依然繁重。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踐行防災減災救災“兩個堅持”“三個轉變”理念,按照“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要求,圍繞以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為核心,強化水旱災害防禦行業監管的總體思路,堅持底線思維,嚴格落實責任,細化防禦措施,有效防範風險,全力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加強基礎工作,補齊水旱災害防禦領域短板,強化行業監管,全面提升水旱災害防禦能力。


那麼,2019年

水旱災害防禦工作重點有哪些?

一、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1、提高洪水預報能力

加強水庫等防洪工程基礎信息核查更新和雨水情信息監測報送,實現江河洪水預報及工程調度運行信息的共享和耦合,促進預報調度一體化。

加強與氣象部門協作,實現實時雨量、雷達測雨及短期臨近精細化降雨預報信息的充分共享,努力延長洪水預見期。

組織編制工程洪水預報方案,修編江河重要斷面洪水預報方案,強化洪水預報聯合會商,努力提高關鍵期洪水預報精度。

2、開展旱情監測分析

加強水庫蓄水量等旱情信息的實時報送和歷史信息的收集整理,推進江河湖庫旱情預警指標確定,強化旱情信息共享融合。

建立旱情監測評估分析常態化機制,加強旱情監測預警綜合平臺建設,提升旱情大數據綜合評估分析智能化水平。

3、強化水情旱情預警

完善預警發佈工作機制。核定江河湖庫防洪特徵值,開展中小河流防洪特徵值確定。開展中小水庫洪水預警指標確定,明確預警對象及範圍。加強預警發佈平臺建設,拓寬預警發佈渠道,加大媒體傳播力度,推進預警社會化發佈。

二、加強防汛檢查和水工程調度

1、開展汛前工程檢查

汛前,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工作組,對轄區內的水工程防災準備工作進行大檢查,重點檢查工程調度運用準備情況,工程調度指揮、運行管理和安全度汛責任制落實情況,各類防汛抗旱方案預案修訂完善情況,防洪工程建設和水毀工程修復的質量和進度,防汛信息系統、防汛通信和水文設施運行狀況等。

2、掌握工程防洪能力

全面排查水庫、湖泊、堤防、蓄滯洪區、分洪河道、閘壩、泵站等工程現狀和運用條件,重點排查骨幹工程和未經洪水考驗的工程,全面掌握流域水工程防洪能力;調查七大江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中小河流重要控制斷面行洪能力,摸清水庫下游河道、河道灘區等安全洩量。

3、修訂完善方案預案

編制修訂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洪調度方案。流域管理機構要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批准的流域防禦洪水方案和洪水調度方案,結合流域防洪工程能力和經濟社會現狀,編制2019年七大江河洪水調度實施方案,同時研究提出流域典型年洪水、不同量級洪水和不利組合洪水的安排意見和調度方案,以及防禦流域超標準洪水的調度方案或口袋方案。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修訂完善所有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庫防洪調度方案(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制定遭遇各種最不利情況的流域、區域旱災防禦和水量應急調度方案預案,梳理確定可能的應急調水線路,保障重點城市、生態脆弱區和工農業生產用水需求。

4、開展防洪調度演練

組織開展江河和水工程洪水預報調度演練,重點演練水情監測、洪水預報、異地會商、調度決策、溝通協調、工程運用等內容。通過演練檢驗方案預案、磨合機制、鍛鍊隊伍,提高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針對演練中暴露出的相關問題,有針對性做好應對準備。流域管理機構要組織開展以七大江河典型洪水為背景的防洪調度演練。

5、強化工程聯合調度

分析研判流域水情,針對可能發生的洪水,提前安排水庫預洩。在統籌考慮流域各水工程防洪抗旱能力的基礎上,採取水庫、湖泊、河道堤防、分洪河道、閘壩和蓄滯洪區等水工程聯合調度措施,充分發揮水工程體系防災整體作用。

6、強化工程調度監管

嚴禁水庫擅自超汛限水位運行,水庫攔洪蓄洪後,在確保下游河道安全的前提下,儘快將庫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強化洪水調度等方案的剛性約束,嚴禁擅自違規調度,重要的調度命令實行一把手籤批制度。不折不扣執行調度命令,嚴禁拖延執行或搞變通。建立防洪調度信息跨區域和上下游通報協調機制,提前通知受威脅地區和人員,有效防範風險。

三、加強搶險技術支撐

1、開展專家庫建設

建立完善部、省兩級水旱災害防禦專家庫。專家庫要以水利科研院所為依託,專業涵蓋水利水電科研、勘察、設計、施工、水文監測預警以及水旱災害防禦管理等領域。嚴格專家篩選,建立專家動態管理機制,確保專家庫質量。

2、提供搶險技術支撐

完善應急搶險現場支撐機制。視防禦洪水應急搶險需要或有關部門、地方請求,從專家庫中調取有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趕赴現場開展技術支撐。專家組應及時瞭解掌握情況,前後方加強聯動,對險情進行研判,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險情搶護技術建議,協助開展險情應急處置等工作。

四、加強基礎工作

1、開展防災聯合調度系統建設

建設以防洪、抗旱和應急調水等調度為主要功能的水工程防災聯合調度系統,以水工程聯合調度和控制性樞紐調度為核心,實現預報調度一體化,按照“先幹流後支流、先骨幹工程後一般工程”的原則,逐步實現流域水工程全覆蓋,充分利用新技術建設智能化統一調度系統。

2、全面完成水毀修復任務

全面梳理檢查水利工程設施水毀修復任務完成情況,指導督促進度滯後的地方和責任單位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入汛前全面完成修復任務,及時恢復防洪功能,保證安全度汛。

3、強化蓄滯洪區管理

組織修訂完善蓄滯洪區運用預案,提前做好運用準備,做實居民財產登記,運用後及時開展運用補償。做好蓄滯洪區內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管理工作,加強行業監管,堅決制止未經審批的非防洪項目建設。

4、開展洪水風險圖編制與運用

做好編制實施方案的前期準備,明確建設目標,劃定編制範圍,統籌安排好編制任務。加強洪水風險圖推廣應用,針對水旱災害防禦決策、轉移避險、洪水影響評價、洪水保險、警示教育等應用需求,制定推廣應用模式和推廣應用方案,保障洪水風險圖成果好用、管用、真用。

5、開展山洪災害防治

統籌安排好2019年度項目建設任務,加快任務分解下達。加快省級山洪災害防治、農村基層防汛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項目年度實施方案編制和實施。加強已建非工程措施體系運行維護,落實運行維護經費和管護人員,探索建立良性運行維護管理機制。切實履行有關防禦職責,有效減少人員傷亡。

來源 | 水利部水旱災害防禦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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