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團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

山西代表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草案)》

山西代表團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

為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月10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山西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草案)》。代表團第一副團長樓陽生參加審議併發言。副團長林武、郭迎光、任建華參加審議,衛小春主持。

審議時,代表郭迎光、高建民、馮軍、郝旭、劉鋒、劉正、武宏文、王俊飈、李志強、雷健坤、王文保、楊勤榮、牛三平先後發言。

山西代表團代表在審議時說,完全贊成提交大會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草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系統總結改革開放40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實踐經驗,適應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實踐要求,明確了外商投資准入、促進、保護、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規則,建立起新時代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必將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有力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為我國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19年是我省在“兩轉”基礎上拓展新局面的攻堅之年,也是加快推動我省營商環境進入全國第一方陣的重要一年。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和視察山西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實際落實好外商投資法,用足用好外資政策,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不斷提升外資利用水平,加快構建內陸地區對外開放新高地,助推山西高質量轉型發展。

山西代表團代表在審議時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是專門為對外開放量身定製的法律,可以說是實施多年的“外資三法”的升級版,有三個特點:一是主基調鮮明,突出積極擴大對外開放和促進外商投資,對目前外商投資領域存在的一些問題,都有呼應;二是定位準確,既適應當前實際需要,也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留下了空間,是外商投資領域起統領作用、龍頭作用的基礎性法律,建立起我國新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三是含金量高,堅持中國特色和國際規則相銜接,內資外資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法草案展現了我國堅定不移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原則和立場,向世界宣示了中國開放的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通過後必將推動我國以更加開放的姿態面向世界。

山西代表團代表在審議時一致表示,將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準確把握和全面貫徹外商投資立法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把外商投資法草案審議好。代表們還就法律修改完善提出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到會聽取審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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