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息縣,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稱“郡縣制”的活化石

河南省息縣,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稱“郡縣制”的活化石

息縣於隸屬河南省信陽市,總面積1892平方公里,總人口113萬。夏、商時期屬豫州,商代即存有息方國,公元前1046年封西周姬姓息侯國,公元前682年楚滅息在華夏大地上首次設縣,古今相延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稱“郡縣制”的活化石,被譽為“中華第一縣”。榮獲中國最具特色旅遊縣、國家級生態示範區、中國金融生態文明縣、全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中國最佳和諧安定城市、中國最具投資潛力縣、全國造林綠化百佳縣、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中國綠色農業示範縣、中國綠色生態果蔬示範縣等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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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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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時期的息縣

河南省息縣,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稱“郡縣制”的活化石

1、商代為息方國。周武王十三年,分封為息侯國。周莊王十五年(公元前682年),楚滅息國置息縣。西漢改置新息縣,治今息縣縣城西南,屬汝南郡。東漢、三國魏、晉因之。

2、南朝宋分置北新息(治今息縣縣城東)、南新息(治原新息縣城)二縣。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置東豫州,治廣陵城(今息縣縣城)。南朝梁大通元年(527年)改東豫州為西豫州,太清元年(547年)又改名淮州。東魏武定七年(549年)複名東豫州。北齊廢北新息縣,改南新息縣為新息縣。北周改東豫州為息州。

3、隋大業二年(606年)廢息州。唐初復置,貞觀初廢。宋屬蔡州。金復置息州。蒙古中統三年(1262年)廢息州,四年復置;至元三年(1266年)廢新息縣。明洪武初改息州為息縣,治今址。初屬潁州,洪武七年(1374年)屬光州。清屬光州直隸州。1913年屬豫南道,1914年屬汝陽道,1927年直屬河南省。1949年屬潢川專區,1952年屬信陽專區,1969年屬信陽地區,1998年屬信陽市。

二、地名來歷

息縣名字源古息國。西漢置新息國。《漢書·地理志》注:“孟康曰:‘故息國,其後徙東,故加新雲。’”

息,造字本義:以心為鼻,即胎兒不用口鼻、只借助母體的心跳來呼吸,沉靜安定,運氣若有若無。古人稱張口吐氣為“呼”,稱張口吸氣為“吸”,稱胎兒在孃胎裡不用口鼻的呼吸為“息”。《說文解字》:息,喘也。從心,從自,自亦聲。另為:消息、停止、休息、繁殖之意。作為國名,應是沉靜安定之意。

三、風景名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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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息縣譙樓。譙樓於元代元貞元年(1295年)為息州州同烏公(名佚)所建,後為戰火所毀。至明萬曆四年(1576年),經知縣王用賓重建,後經清嘉慶知縣侯邦鎮予以修萁。嗣後譙樓年久失修,已近頹塌,殘存拱門。1984年,縣人民政府仿古修建,所修復的譙樓高9米,面積414.5平方米。樓體為雙重簷,磚木、混凝土結構,頂部為碧瓦雕甍,基部為磚石結構,中間拱門乃古州衙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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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代息國故城。1963年6月20日,河南省人民委員會核准公佈為第一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遺址位於信陽市息縣譙樓街道辦事處徐莊社區,居住李崗、張莊、姜莊和王莊4個自然村,村民密集。遺址平面略呈長方形,東西846米,南北420米,城牆大部分已平毀,但夯土牆基仍依稀可辨,城牆基礎寬10-30米,周長2532米。遺址對研究楚文化具有重要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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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息縣淮河國家溼地公園。位於息縣東南部,主要包括息縣境內的淮河段、淮河故道及其周邊一些緩衝區域,該區域地勢平坦,自西向東傾斜,南邊緣高,中部多湖泊,地勢比較低窪。溼地公園內有湖泊7個,河港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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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濮公山。為大別山最北端的餘脈,距息縣城南4公里,淮河南岸。淮河在這裡趨山勢而三曲三折,呈倒“U”字型。山映長淮,每有光耀,亦名浮光山。如自開封南下延循800餘里平原始見此山,故北宋大文學家蘇東坡經過此山時,感其突兀殊奇,與周邊環境迥異,揮毫寫下了“東南第一峰”的墨寶傳於後世。濮公山盛產珉玉,歷史記載,用此玉做成棋子曾上貢朝廷而名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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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息國風情園。位於淮河街道辦事處頓莊社區,佔地面積2000畝,總投資1.5億元人民幣。是一個集生態農業、觀光旅遊、休閒度假、歡樂世界為一體的全新概念的新型主題風情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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