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息县于隶属河南省信阳市,总面积1892平方公里,总人口113万。夏、商时期属豫州,商代即存有息方国,公元前1046年封西周姬姓息侯国,公元前682年楚灭息在华夏大地上首次设县,古今相延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被誉为“中华第一县”。荣获中国最具特色旅游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金融生态文明县、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中国最佳和谐安定城市、中国最具投资潜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中国绿色农业示范县、中国绿色生态果蔬示范县等荣誉称号。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一、历史沿革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春秋时期的息县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1、商代为息方国。周武王十三年,分封为息侯国。周庄王十五年(公元前682年),楚灭息国置息县。西汉改置新息县,治今息县县城西南,属汝南郡。东汉、三国魏、晋因之。

2、南朝宋分置北新息(治今息县县城东)、南新息(治原新息县城)二县。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置东豫州,治广陵城(今息县县城)。南朝梁大通元年(527年)改东豫州为西豫州,太清元年(547年)又改名淮州。东魏武定七年(549年)复名东豫州。北齐废北新息县,改南新息县为新息县。北周改东豫州为息州。

3、隋大业二年(606年)废息州。唐初复置,贞观初废。宋属蔡州。金复置息州。蒙古中统三年(1262年)废息州,四年复置;至元三年(1266年)废新息县。明洪武初改息州为息县,治今址。初属颍州,洪武七年(1374年)属光州。清属光州直隶州。1913年属豫南道,1914年属汝阳道,1927年直属河南省。1949年属潢川专区,1952年属信阳专区,1969年属信阳地区,1998年属信阳市。

二、地名来历

息县名字源古息国。西汉置新息国。《汉书·地理志》注:“孟康曰:‘故息国,其后徙东,故加新云。’”

息,造字本义:以心为鼻,即胎儿不用口鼻、只借助母体的心跳来呼吸,沉静安定,运气若有若无。古人称张口吐气为“呼”,称张口吸气为“吸”,称胎儿在娘胎里不用口鼻的呼吸为“息”。《说文解字》:息,喘也。从心,从自,自亦声。另为:消息、停止、休息、繁殖之意。作为国名,应是沉静安定之意。

三、风景名胜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1、息县谯楼。谯楼于元代元贞元年(1295年)为息州州同乌公(名佚)所建,后为战火所毁。至明万历四年(1576年),经知县王用宾重建,后经清嘉庆知县侯邦镇予以修萁。嗣后谯楼年久失修,已近颓塌,残存拱门。1984年,县人民政府仿古修建,所修复的谯楼高9米,面积414.5平方米。楼体为双重檐,砖木、混凝土结构,顶部为碧瓦雕甍,基部为砖石结构,中间拱门乃古州衙之大门。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2、周代息国故城。1963年6月20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核准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位于信阳市息县谯楼街道办事处徐庄社区,居住李岗、张庄、姜庄和王庄4个自然村,村民密集。遗址平面略呈长方形,东西846米,南北420米,城墙大部分已平毁,但夯土墙基仍依稀可辨,城墙基础宽10-30米,周长2532米。遗址对研究楚文化具有重要历史价值。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3、息县淮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息县东南部,主要包括息县境内的淮河段、淮河故道及其周边一些缓冲区域,该区域地势平坦,自西向东倾斜,南边缘高,中部多湖泊,地势比较低洼。湿地公园内有湖泊7个,河港6条。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4、濮公山。为大别山最北端的余脉,距息县城南4公里,淮河南岸。淮河在这里趋山势而三曲三折,呈倒“U”字型。山映长淮,每有光耀,亦名浮光山。如自开封南下延循800余里平原始见此山,故北宋大文学家苏东坡经过此山时,感其突兀殊奇,与周边环境迥异,挥毫写下了“东南第一峰”的墨宝传于后世。濮公山盛产珉玉,历史记载,用此玉做成棋子曾上贡朝廷而名传天下。

河南省息县,2700年不易其名、不改其治,堪称“郡县制”的活化石

5、息国风情园。位于淮河街道办事处顿庄社区,占地面积2000亩,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是一个集生态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欢乐世界为一体的全新概念的新型主题风情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