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這場記者會迴應了大家的關切

3月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最高法:这场记者会回应了大家的关切

國民待遇從“准入後”到“准入階段”

會上,有記者就為什麼要制定關於外商投資的專門法律,外商投資法(草案)通過後將會給境外投資者帶來哪些好處向劉俊臣提問。

劉俊臣表示,外商投資法是外商投資領域的基礎性法律,重點確立我國外商投資新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基本規則、基本規範,將構建起我國新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他表示,該法通過以後,將起草相應的配套法規規章。

“目前外商投資法(草案)最關鍵的內容,就是在國民待遇的問題上規定了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這個新型的管理制度。”劉俊臣介紹,通常國際領域所指國民待遇都是准入後享受國民待遇,而正在提請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規定了准入前國民待遇。“在外資准入階段,對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給予不低於本國投資者及其投資的待遇,把國民待遇從准入以後調整到准入階段,這就是高水平投資的自由化便利化。”

“外商投資法(草案)突出的是什麼呢?是促進、是保護。”劉俊臣補充,這部法律突出了積極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的主基調,呼應目前外商投資領域存在的一些問題,規定了外商投資政策的公開透明、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平等參與競爭、地方政府要守約踐諾等具體條款。

民法典編纂邁出第二步

民法典各分編從去年開始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程序,有記者詢問民法典各分編目前的進展。

劉俊臣表示,目前民法典編纂分“兩步走”。2017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民法總則,標誌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邁出了第一步。第二步則是要完成民法典各個分編的編纂工作,並整合民法總則和修改完善的各個分編,形成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按照工作方案,編纂完成的民法典預備提請2020年3月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

劉俊臣表示,目前合同編、侵權責任編已經在去年12月份進行再審,其他各個分編將於今年陸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劉俊臣表示,去年全國人大法工委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到截止日期共收到43萬7千餘條,部分意見已被吸收採納,夫妻債務問題、自甘風險問題、承運人乘客權利義務等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呼聲大的熱點問題也將做出相關回應。

穩定土地承包關係並長久不變

去年12月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是一部關係億萬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有記者就農村土地承包法修訂後的工作重點向陳錫文提問。

陳錫文表示,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最重要內容是把農村土地所有權與承包經營權兩權分離變成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的三權分置,這意味著承包集體土地的農戶經營權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流轉給他人,經營權流轉以後,承包農戶仍然享有集體土地的承包權。“這不僅僅對承包農戶的權益給予充足的保護,同時也對流轉土地經營權的各種新型經營主體的權益進行保護,促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進一步向前發展。”

陳錫文指出,法律明確規定,在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到期以後要繼續延長30年,這傳達出穩定土地承包關係並長久不變的信號,給農民吃了一顆長效的“定心丸”。“30年,同我們實現強國目標的時間點相契合。到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時,我們的農村土地經營還有很多新問題,需要再研究新的土地政策。”陳錫文說。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農民進城規模越來越大,進城落戶的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怎麼辦?陳錫文說,“法律明確回答,不能要求農民必須退出承包經營權才能進城落戶,在承包期內是不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自己作主,讓農民進退有路”。有記者問及全國人大正牽頭起草鄉村振興促進法,陳錫文表示,預計將在2019年內將形成一個較為成熟的徵求意見稿,力爭在2020年把這個法律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管好老百姓和政府的錢袋子

會上,有記者向烏日圖詢問目前財經立法的進展以及今年財經委將制定和修改哪些重要的財經法律。烏日圖表示,全國人大財經委將繼續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上下工夫。

烏日圖介紹,按照常委會的要求,財經委除了積極推動外商投資法的起草工作,加快草案的初步審議,還積極推動出口管制法等一些促進對外開放的立法。在完善市場機制和加強宏觀調控方面,財經委推動稅收徵收管理法、企業破產法、審計法等法律的修改,加快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為了落實中央關於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政策,財經委紮實推進證券法修改和期貨法的起草工作。此外,按照年度立法計劃的要求,財經委還將積極推動海上交通安全法(修改)、軍民融合發展法、電信法等一批財經法律的立法工作。

烏日圖補充道,全國人大財經委擬從今年開始對法律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工作,初步選擇鐵路法、企業破產法、產品質量法、中小企業促進法、招標投標法,通過試點總結經驗,逐步使評估工作成為立法程序的一個重要的環節,使評估的成果成為法律立改廢釋的重要依據。

有記者提問將出臺哪些具體的措施來推進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烏日圖回應,截至目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制定了環境保護稅法、菸葉稅法、船舶噸稅法、耕地佔用稅法、車輛購置稅法,修改了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同時對資源稅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下一步,財經委將督促有關部門抓緊增值稅法、消費稅法、房地產稅法、關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契稅法、印花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改)等法律草案的起草,做好法律草案的初步審議。

重視長江保護立法、南極立法

環境立法一直以來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重點之一。有記者針對已經被納入到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當中的長江保護法,和被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相關立法進程等問題向程立峰提問。

程立峰介紹,目前,長江保護法立法工作方案已經制定。全國人大環資委已經赴重慶、湖北、上海、江蘇、廣東、青海等地開展實地調研,成立了由全國人大環資委、法工委和國務院各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同組成的長江保護法立法工作領導小組。目前,通過的長江保護法工作方案明確了立法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程序、工作責任以及立法的時間表、路線圖。

“我國是《南極條約》的協商國,在南極國際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南極事務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有責任將南極條約體系的原則要求轉化為國內法,明晰部門的職責,規範相關主體的活動,提升南極活動能力建設,以推動我國南極事務進一步發展。”程立峰表示,全國人大環資委正在按照立法規劃的要求,積極開展立法調研和制度論證,抓緊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文章轉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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