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德17萬“精銳”人民軍,1990年德國統一後,他們被如何安置的?


1945年5月8日,納粹德國無條件投降,盟軍在歐洲大陸的戰爭宣佈勝利結束。美英蘇三國隨後召開波茨坦會議,解除了德國全部武裝,並規定以後不能建立任何武裝,只獲准建立一支部隊作為邊防守衛之用,德國國防事務則由美英法蘇聯四國負責。此後隨著冷戰升級,1949年德國被一分為二,建立了兩個相互對立和敵視的政權。

東德最初沒有正式名義的軍隊,其武裝力量是以“駐營人民警察”的名義存在的,即駐紮在營房裡的警察部隊,建立於1952年。1955年,在美國操縱之下,西德加入了北約組織,並建立了聯邦國防軍。受到威脅的蘇聯和東歐國家,同年建立了華約組織,東德成為其中一員。蘇聯要求東德建立一支正規武裝力量,抵抗來自西方資本主義陣營的威脅。 1956年3月,東德武裝力量正式建立,命名為“東德人民軍”。軍官主要由流亡在外的德

德國統一後,東德人民軍紛紛下崗,絕大部分軍人和文職人員都被解僱了,只有少數軍人被留在聯邦軍隊中,穿上了西德軍裝。東德將軍則一個也沒留,個別校官即使留用也是降職使用,在東德時是中校,到西德軍隊只能當上尉。據統計,當時暫時留任的軍人大約7000人,但始終受到較強烈歧視,後來也被大部分遣散回家。 特奧多爾·霍夫曼,原東德末任人民軍總司令,十年後曾接受過記者專訪,他說道:“至今一批軍人仍在失業大軍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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