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推薦:因難見巧為服務項目“量體裁衣”

編者按:量化難、選擇難、評標難、核價難、監管難……一直是服務類採購項目面臨的難題,對此,全國各地積極創新,巧用不同方案為服務項目開闢“綠色通道”,最大化滿足採購人需求。本報梳理了北京、山東、甘肅、深圳等地的一些做法,供政府採購從業者參考、借鑑。


借鑑行業標準——

解決需求參數選擇之難

在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18-2019年搬家運輸定點服務項目中,搬家運輸這一行業對很多工作人員來講還比較陌生,可參考的案例也很有限,該選擇哪些需求參數,讓不少人犯了難。

經調研發現,該行業接受行政主管部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運管局(以下簡稱“北京市運管局”)的歸口集中管理,另外還接受行業協會的監督與協調。於是該項目的招標便借鑑了這個行業自有的一套標準——《北京市搬家運輸經營服務規範》,這給該項目的實施提供了很好的“參照物”。

記者在翻看《北京市搬家運輸經營服務規範》時發現,在搬家運輸領域內,其經營標準已經設定得比較完善了。從大類上來講,其包括本標準的適用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合同管理、設備設施、人員管理、安全管理、業務流程及其要求和服務規範事項,北京市搬家運輸服務卡式樣及參考文獻十二項內容。就細節來講,每一項目下也都有比較詳盡的要求。以“服務規範”這一項為例,其設有“營業場所”“搬運作業”“費用核算”“風險控制”“基本運輸以外的費用”五個二級目錄,每個二級目錄下還都包括若干三級、四級目錄。如,費用核算下的基本運輸以外的費用,就包括樓層費(無電梯情況)、搬運超遠費、超基礎里程費、過路過橋費、拆裝傢俱費等十一項費用。

根據《北京市搬家運輸經營服務規範》,從車型到配備人員,從工作流程到現場保護……負責該項目的工作人員對可能涉及的每一項評分標準都進行了梳理,並邀請了北京市運管局、行業協會、交通運輸學校、服務對象和相關企業等單位的專家加以論證,最終制定了該項目的評分標準。

借鑑並不等於“拿來主義”。以價格評分項為例。其實,每個搬家企業的收費標準並不統一,因此,幾項主要的、常規的、統一的、可具體報價的收費項目被挑選了出來。如果按照北京市運管局提供的收費標準,則過於複雜,不利於項目的高效率實施。

暫定任務量——

解決需求量確定之難

有業界人士反映,對於一些新型服務項目,有時候採購人連包括任務量在內的基本需求都無法說明,這給集採機構的工作人員帶來了很大的困擾。

以某地的智慧化養老項目為例,面對上述難題,工作人員在對項目評估後,通過細化任務、暫定任務量、暫報合同總價(同時須報分項報價,實際結算按分項報價據實結算,結算價不高於預算價)的方式來確定採購需求。

在該智慧化養老項目招標文件的採購需求這一章中,記者發現,其做了“前情提要”的標註:1.本採購需求中提出的服務方案僅為參考,如無明確限制,投標供應商可以進行優化,提供滿足採購人實際需要的更優(或者性能實質上不低於)的服務方案,且此方案須經評標委員會評審認可;2.中標供應商必須確保整體通過採購人及有關主管部門驗收,所發生的驗收費用由中標供應商承擔;投標供應商應自行勘察項目現場,如投標供應商因未及時勘察現場而導致的報價缺項漏項廢標、或中標後無法完工,投標供應商自行承擔一切後果。

隨後,招標文件才提出了“生命安全監控”“居家安防套裝”“親情視頻”等智慧化服務項目規格參數、需求暫定量以及報價要求等。

至於評審環節,評審專家根據供應商按照暫定服務需求提供的方案進行評標。

簽訂延續性服務合同——

解決服務連續之難

採購需求本就難以界定清晰,如果供應商再朝令暮改,購買來的服務可能更難精準對接項目所需。

對此,山東省出臺了《關於延續性服務項目政府採購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而更好地滿足一些具有“黏連性”服務項目的採購需求。其中規定,對服務內容、數量及標準等需求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以及當期服務對前期的基礎性工作依賴程度較高的延續性項目,且合同價格在合同存續期間上下浮動不超過5%的,在年度預算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一次採購並簽訂不超過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採購總括合同。

關於續簽政府採購服務合同,《通知》還指出,對於《山東省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C類或F類服務項目,如果前期投入大、成本高、頻繁更換服務商容易產生較大經濟和社會成本,當期服務對前期基礎性工作依賴度高、延續性強,且初始合同為政府採購合同並履行良好的,經省財政廳核准後,可與原供應商續簽服務合同,續簽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 5 年。

設置虛擬項目方案——

解決評標之難

採購需求、評標標準難以量化是眾多服務類採購項目的“通病”,北京市市級行政事業單位2017-2020年展覽定點服務政府採購項目中通過引入“虛擬項目方案”進行評標,讓界定不清的標的物有了“雛形”。

該虛擬方案涵蓋項目基本情況、活動目的、供應商服務要求三部分內容。在項目基本情況方面,項目主題確定為“文化消費展”,規模為“文化產品展3000平方米,推介會400平方米”。在供應商的服務要求方面,方案詳細列示了四點內容,如項目策劃組織(包括項目策劃、組展招商、宣傳,展會現場廣告,安保,場地租賃),設計、施工(包括展覽場地整體設計、亮點設計、視覺效果和衍生品的設計,推介會場設計,項目施工)等。方案還強調,投標報價不得高於本項目預算金額,其中場地租賃費用固定為35萬元。據瞭解,該虛擬項目方案也是經過了相關專家多次調研論證得來的。

供應商需依照上述要求針對性地制定出虛擬項目整體策劃、施工及後期服務情況方案說明等。評標時,虛擬項目方案中涉及的每一項要素不再具體設定分值,評審專家只對供應商提交的詳細操作方案進行整體評分。但評標前,投標供應商要根據虛擬項目方案及實際情況填寫投標分項報價表,專家以此作為評定供應商方案完成情況的重要依據。

評定分離——

解決定標之難

在深圳,評定分離制度被引入到政府採購服務項目中。其旨在提升政府採購的質量和滿意度,促進評審和定標的規範化,進一步明確各方的職責和義務,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政府採購的效率。

早在2014年,深圳市財政委員會就印發了《深圳市政府採購評標定標分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其中規定,適用評定分離的政府採購項目,採購人應當根據不同的項目選用自定法、抽籤法、競價法或者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定標方法確定中標供應商。自定法是指採購人組織定標委員會,由定標委員會在候選中標供應商中確定中標供應商。抽籤法是指候選中標供應商產生後,由採購人委託招標機構按照隨機抽籤的方式在候選中標供應商中確定中標供應商。抽籤法適用於市場化程度較高、供應商競爭較為充分的採購項目,對於投標供應商綜合實力參差不齊的採購項目不適用抽籤法。競價法是指候選中標供應商產生後,由採購人委託招標機構組織候選中標供應商進行二次競價,最終報價最低的為中標供應商。

那麼,哪些項目適用於評定分離制度呢?《暫行辦法》特列舉了一些服務類項目,如,印刷、專業諮詢、工程監理、工程設計、工程勘察、會計服務、信息技術、信息管理軟件的開發設計、一般設備維修、國內外培訓、物業管理和法律服務等。《暫行辦法》還特別指出,專業諮詢、規劃設計、課題研究等服務項目適用於自定法。實施自定法的服務項目,採購人組成定標委員會後可選取直線票決法、集體議事法、累積投票法三種方式之一定標。

對於深圳的大部分服務類採購項目,它們的評標因素主要參考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成員的各類證書,定標主要採用最低價中標和投票兩種方式,但也仍未能確保這樣“萬里挑一”就等於“萬無一失”。

引入第三方評估——解決驗收之難

服務的量化標準既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也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招標文件一定要圍繞採購需求制定,但將服務完全量化也許會物極必反,如果全部量化,投標人響應都基本一致,反倒違背了採購初心。因此,建議驗收環節能夠儘量做到客觀量化。在這方面,甘肅省主要是以邀請第三方驗收機構為主。

有關專家指出,第三方驗收機構獨立於採購人、供應商、評審專家等各參與方,可以客觀、公正地組織驗收,從而及時發現並有效解決驗收中發現的一系列問題,切實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了購買、驗收、使用和付款的分離。另外,第三方驗收機構可以根據不同驗收標準成立不同的驗收小組,對技術驗收環節所需要的技術人員進行專業而具有針對性的選擇。然而,對驗收的監督也是不可忽視的。對於重大或技術複雜的採購項目,建議邀請評審專家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紀檢、國有資產、審計等部門也應共同參與驗收,從嚴監督,發現問題,責令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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