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近日,特朗普簽署了他就任以來的第一個總統否決令,否決了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的,關於叫停南部邊境"國家緊急狀態"的聯合決議。
特朗普15日簽署總統否決令時稱:"國會有通過決議的自由,我也有否決它的責任"。說白了就是,隨便你們怎麼鬧,反正最終決定權還是在我手上。不得不說,這位美國總統還是一如既往的"任性""霸氣"。
總統一人"硬核"參眾兩院,之所以會發生此事,主要是今年2月15日,特朗普以南部邊境出現"邊境安全和人道主義危機"為由,宣佈進入"國家緊急狀態"——特朗普繞過了美國會參眾兩院,有了直接拿軍費充當修建美墨邊境牆資金的權力。
而在2月26日,美國會眾議院通過決議,終止了特朗普宣佈的"國際緊急狀態"。3月14日,參議院也通過表決,通過了這一項決議。
但是,參議院和眾議院的聯合決議,最後還是泡湯了——在特朗普的"總統否決令"之下,一切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不過,美國國會並不是只能"坐以待斃",他們還是有辦法來否決"總統否決令"的。
根據美國憲法,國會通過的法案或者聯合決議需要得到總統的簽署才能生效。如果總統不同意這個法案或聯合決議,是可以行使總統"否決權"來否決的。
一般美國總統行使否決權,主要有兩種形式。
第一種是"直接否決",將法案或決議退回國會,然後解釋一下自己否決的原因就行。
第二種就是"擱置否決",就是在法案或決議提交給總統之後,總統擱置不予簽署,一直到國會休會,這樣自然無法生效了。
特朗普在15日簽署的否決令,就是屬於"直接否決"。
對於美國總統的否決令,美國憲法也有規定——只要國會參眾兩院對此投票,並能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支持,便可以推翻總統的否決令。這樣一來,法案或者決議就不需要總統簽署,便會立即生效。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報道,特朗普簽署否決令後,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在推特上發文表示,眾議院將會在3月26日舉行投票,以推翻總統特朗普的否決令。
並且,佩洛西還稱特朗普的否決是在"非法行使權力",儘管參、眾兩院都試圖阻止他,但特朗普還是選擇"繼續藐視憲法、藐視國會、藐視美國人民的意志"。
但截至目前,參議院沒有表態是否要舉行投票,來推翻特朗普的否決令。
雖然在3月15日之前,特朗普從來沒有行使過總統否決權,但就這位總統的性格來看,之前應該都是沒有必要使用。
而隨著美國民主黨在眾議院內越來越有話語權,估計這位"任性"的總統使用否決權的次數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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