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詹姆斯合同中的交易保證金條款比交易否決權更值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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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否決權,球隊對於NBA球員的最高程度認可,在NBA數十年的發展裡,一共也就7名球員曾經獲得過交易否決權。特別在經過安東尼將交易否決權變成霸王條款讓尼克斯騎虎難下後,球隊更是不敢輕易給球員交易否決權。17賽季,庫裡續約時,多次索要交易否決權,可是勇士寧可多花錢,也不同意。18賽季,湖人簽下詹姆斯的時候,也同樣用了這樣的套路,但是作為補償,湖人在詹姆斯的合同裡面加了交易保證金條款。這一條款也讓很多專家覺得詹姆斯賺到了,SO,問題來了,為什麼詹姆斯合同中的交易保證金條款比交易否決權更值錢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何為交易保證金?

交易保證金,又名轉回保證金,通俗的叫法成為球員交易指定花紅。當擁有交易保證金條款的球員被交易的時候,他可以得到最高不超過剩餘合同總值15%的提薪,提薪的這一部分價錢將按照球員剩下的合同逐年支付,值得一提是,這個條款的金額或者比率必須在合同中明確寫出,否則無效。

為什麼詹姆斯合同中的交易保證金條款比交易否決權更值錢呢?

事實上,交易否決權對於詹姆斯來說意義並不大,就目前詹姆斯的地位和影響力,他走到哪裡都是讓人眼冒金光的一顆搖錢樹,而且就他目前的實力,但凡願意交易得到詹姆斯的,必然還是會許給他核心的地位,對於詹姆斯來說交易否決權更多是面子上的事情。而交易保證金條款則完全不相同,以本賽季的詹姆斯為例,在休賽期,詹姆斯和湖人簽下了4年1.59億的合同。本賽季結束後,詹姆斯剩下的合同總價值為1億1766萬美元,如果詹姆斯在休賽期被湖人交易,按照詹姆斯合同中15%交易保證金條款,詹姆斯可以多得到1765萬美元的工資。簡單的說,也就是說接手詹姆斯的球隊必須支付詹姆斯3年1億3531萬美元。

綜上所述,交易否決權更加有面,交易保證金除了讓交易變得難以實現外,就算實現詹姆斯也可以多增加1765萬的財富,所以才有了交易保證金條款比交易否決權更值錢的說法。


東球弟


對於頂薪級別球員來說,交易保證金並沒有太多約束力,更多隻是為了象徵性表達尊重。

在去年夏天,詹姆斯與湖人隊簽下了4年1.54億美元合同,合同之後一年為球員選項,合同中包含最高15%的交易保證金。

勞資協議交易保證金:

1.當球隊交易該球員,需支付該球員合同剩餘部分15%(按最高)的交易保證金。

2.球員合同內選項部分不計算在內。

3.球員合同剩餘+交易保證金,兩項綜合不得超過球員頂薪。

本賽季結束,詹姆斯合同剩餘1.17億美元,但因為詹姆斯合同最後一年為球員選項,如果湖人隊交易他只需要支付19-20賽季和20-21賽季(7600萬)的交易保證金,保證金綜額約1140萬美元。

根據預測,19-20賽季聯盟工資帽為1.09億美元,球員頂薪(35%)為3815萬美元;20-21賽季工資帽為1.18億美元,球員頂薪(35%)為4130萬美元。

詹姆斯在19-20賽季薪水為3744萬美元,在20-21賽季薪水為3922萬美元。

所以,按照NBA勞資規則,如果湖人隊在休賽期交易詹姆斯的話,詹姆斯能夠拿到的交易保證金約280萬美元。

很顯然,280萬美元交易保證金根本無法對湖人隊形成約束力。


恬之少悔


我倒,頭一次聽說交易否決權比交易保證金更值錢的。擁有交易否決權的球員幾乎都擁有交易保證金。比如湖人隊的波普,既有交易否決權,同時擁有15%的交易保證金;更多的是隻有交易保證金,而沒有交易否決權的,比如庫裡15%,詹皇15%,甚至林書豪在籃網隊的合同中就擁有10%的交易保證金;當然,有些球員可以在執行合同時選擇放棄這些權利,比如保羅去火箭選擇了放棄15%交易保證金,安東尼去雷霆同時選擇了放棄交易否決權和15%的交易保證金!

說白了,交易否決權是球員只要說了“不”字,球隊就必須支付工資留下,給再多的錢也沒用,交易無法生成;交易保證金是隻要球隊給約定好的錢,就可以趕走你;同時擁有的,就是球員同意走,球隊還得給筆錢交易才能達成,否則交易否決權優先!

總感覺我們的大詹皇就是被你們這些無腦人給整黑的,過度的吹棒就讓人反感了!!!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一些怪問題,感覺在抬高詹皇,實則讓人反感!比如前幾天看到一個問題“詹姆斯能否帶領巔峰喬丹科比奧尼爾鄧肯奪冠”,我倒,真組合起來了算詹皇帶的嗎?還有次看到“為什麼有人說現在的湖人如果沒有詹姆斯,濃眉杜蘭特字母哥庫裡哈登五巨頭也難奪冠”,什麼問題啊?!這幾個位置重疊的球員在一起打球,什麼配置啊?總經理腦袋進水了嗎?可見經常提問者一竅不通的問題,讓人無語!!!


我愛我國740907


詹姆斯:交易我?就得付出金錢的“代價!”

交易否決權本意在是保證球員的權益,是指當球員持有的是一年的短期合同,那麼該名球員就有資格擁有交易否決權。合同期內如果沒有經過球該員同意,那麼球隊將沒有權利將其交易。到後來漸漸演變成了巨星的特有權利,也是球隊向自己的當家球星表達誠意的一種方式,在這十幾年來也就7位球員曾經擁有交易否決權。

不難想象,詹姆斯這樣的球星當然也少不了這樣的權利,在這個賽季簽下詹姆斯的湖人為了補償詹姆斯,還另外在合同條款里加入了交易保證金條例。這樣有誠意的行為,也讓當時的媒體專家們認為詹姆斯確實是撈著了!那麼為何詹姆斯合同中的“交易保證金”條款會比“交易否決權”更加值錢呢?上面已經為大家介紹了交易否決權,那麼現在我們也來了解一下交易保證金吧!

什麼是交易保證金?

NBA合同內的交易保證金也叫“轉會保證金”也喚作“交易花紅”。按我們球迷理解的通俗意思就是忠誠獎金!指的是球隊會對當家球星或者招攬大牌球星時候使用的“慣用伎倆”。以此來表達誠意,邀請其加入自己的球隊。簡單來說就是在對球星喊話“你對我們很重要!我們需要你,你將在球隊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我們交易了你,你將得到一筆另外的補償金額!”

那麼現在瞭解過“交易否決權”和“交易保證金”後我們再來聊一聊詹姆斯與洛杉磯湖人簽訂的合同。據爆料這是一份為期4年1.59億美元的合同,其中第四年是球員選項!另外,這份4年的合同裡面就包括了我們提到的15%交易保證金。交易保證金也就是當球隊交易你的時候,你就能夠獲得剩餘工資裡的百分比,或者也可以是一筆固定金額。

那麼我們根據詹姆斯的4年1.59億合同計算一下就很清楚了。本賽季結束後詹姆斯的合同總價值為1億1766萬美元,如果詹姆斯在今年夏天被洛杉磯湖人交易,那麼按照詹姆斯交易保證金的15%的話,那麼將是一筆1765萬美元的額外工資。那麼將來接手詹姆斯的球隊,就必須支付詹姆斯的薪資將是3年1億3531萬美元。所以說這項機制只有超級球星,才有資格享受如此待遇!顯而易見,在這份合同中交易保證金會比交易否決權來得更加值錢!對此你怎麼看?歡迎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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