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可否城鄉轉移?如何跨單位銜接?

養老保險跨地區轉移要如何銜接?

城鎮城鄉轉移要經過哪些流程?

可否同時享受城鎮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的流動又要如何轉移?

現在就和大家來了解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養老保險可否城鄉轉移?如何跨單位銜接?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後: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 ➤ 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 ➤ 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養老保險可否城鄉轉移?如何跨單位銜接?

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在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提出申請辦理。

不能同時在兩處領取待遇

參保人員若在同一年度內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其重複繳費時段(按月計算)只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重複繳費時段相應個人繳費和集體補助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不得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對於同時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

終止並解除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餘額退還本人,已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應予以退還;

本人不予退還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或者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中抵扣。

養老保險可否城鄉轉移?如何跨單位銜接?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

參保人員跨統籌範圍流動或從機關事業單位流動到企業的:

個人繳費部分按計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單位繳費部分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

在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個人繳費部分和單位繳費部分轉移比照國辦發〔2009〕66號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其中,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按照上述辦法轉移接續在企業參保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養老保險可否城鄉轉移?如何跨單位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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