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分屍同班同學,原因竟然是嫉妒她張的好看

一名未滿13歲少女,尚在就讀小學六年級,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砍斷頭顱、手臂裝入袋中。近日,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被告人父母賠償原告各項費用10.8萬元。

13歲少女分屍同班同學,原因竟然是嫉妒她張的好看


法院判決書顯示,13歲的周某在南丹縣裡湖瑤族鄉仁廣小學讀書,與不滿13歲的覃某是同班同學,平時兩人關係比較好,且兩家都是同一條街上的鄰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學們喜歡與周某玩耍,並曾議論她長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對周某心生嫉妒並懷恨在心。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周某到家中玩耍時,覃某趁周某低頭玩手機之際,用木凳砸周某頭部並致其暈倒。因害怕周某醒後告訴老師和家長,便從家中找來菜刀、啤酒瓶、割紙刀、剪刀等兇器,對周某行兇,至周某當場死亡。後覃某還將周某頭顱、手臂砍斷,裝進塑料袋,並清理案發現場血跡。

13歲少女分屍同班同學,原因竟然是嫉妒她張的好看


廣西公安機關認定被告覃某故意殺人,因其作案時未滿十四歲,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決定對覃某收容教養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訴訟,廣西南丹縣人民法院判處,覃某父母已賠償原告1萬元前提下,還需賠償原告共9.8萬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訴。2018年10月,廣西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13歲少女分屍同班同學,原因竟然是嫉妒她張的好看


網友看見此事的最終審判紛紛提出自己的疑問:自己13歲的時候,一塊排骨都砍不動。而這個13歲的少女竟然能夠完整的將人殺害、分屍、藏屍、清理現場?這其中肯定有人幫忙!而且死者也才是個13歲的小女孩,兇手做出如此殘忍的事情,竟然只賠償10.8萬元?

13歲少女分屍同班同學,原因竟然是嫉妒她張的好看


各位看官們對這件事情怎麼看呢?

本文及配圖均為頭條號自媒體用戶上傳,不代表平臺觀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