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LED廣告屏強光擾民,怎麼辦?

市民趙先生家住在一商圈附近,家裡的客廳和臥室對面有很大一塊LED顯示屏,其光線讓趙先生及鄰居苦不堪言。為此,李先生和5名鄰居將LED顯示屏運營者告上法院。

戶外LED廣告屏強光擾民,怎麼辦?

2018年12月28日,某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決被告從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光汙染侵害,LED顯示屏在每日19:00後的亮度值不得高於600cd/㎡,並考慮不同季節人們習慣的作息時間的變化,結合原告的請求和被告的自認,對LED顯示屏的開啟時間進行限制,要求該LED顯示屏在5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2:00之前;在10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開啟時間應在8:30之後,關閉時間應在21:5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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