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降至13%,對製造業有什麼利好?

磐石觀天下


增值稅稅率從16%降低至13%,對於典型的靠增值額為生的製造業來說,絕對是個減負的重大利好。

增值稅,顧名思義,主要是針對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實務中體現為:

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

且拋開上面這公式,迴歸增值稅本身,來分析其實際效果。

舉個栗子:

某製造業企業甲,採購一批材料價款(不含稅)100萬元,利用這批材料生產出的產品對外銷售價格為150萬(不含稅),假設在購銷環節所涉及的當事人均為一般納稅人,那麼甲企業應納的增值稅=150*13%-100*13%=50萬*13%=6.5萬

而按照之前的增值稅稅率16%的標準,甲企業應納的增值稅=(150-100)*16%=8萬。

兩個數據相互比較之下,減稅的效果還是比較明顯。

另外,應繳增值稅減少,也會進一步降低附加稅費,對企業來說,多少也是個利好。

補充(20190319修改):

看到許多的小夥伴都在吐槽降稅“然並卵”,多數反映的問題是,增值稅率下調了,客戶也隨之要求降價,對企業來說似乎並沒有起到什麼實際效果,具體情況如何呢?

(1)假設,雙方銷售合同約定的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如果供銷價格不含稅,增值稅稅率調整影響的只是稅額,對商品本身的價格應該並沒有多少影響。

舉個栗子:

約定採購單價為100元(不含稅),加上增值稅的含稅價則未100+13=113元(按照原稅率則為116元),同樣,約定的銷售單價為150元(不含稅),算出含稅價為150*(1+13%)=169.5元(按照原稅率則為174元),前後應納增值稅額分別為24-16=8、19.5-13=6.5,增值稅降低了1.5。

從單位產品的角度看,成本為100元(進價),收入150元(售價)、增值稅稅費降低了1.5元,同時以增值稅為基礎計算的附加稅費(城建稅和教育附加)也相應的減少,利潤總額也有所增加。

(2)假設雙方銷售合同約定的價格為含稅價格

這是很多夥伴吐槽的地方,稅率降低,合同對方同樣提出降低價格,好像對企業來說沒落得實惠。

同樣,舉個栗子:

假設銷售合同原約定的價格為174元(150+24),現由於增值稅稅率下降,購買方提出要求將售價降低3%,

如對方要求的降低整體售價,即新的銷售價格=174*(1-3%)=168.78元,換算為不含稅的價格=168.78/(1+13%)=149.36元(單位收入),增值稅銷項稅額=149.36*13%=19.42元。

單位產品銷售收入(不含稅)較之以往實際是有所降低的,原來是150元,現在只有149.36元;

如對方只是要求降低降稅相應的價格,即新的銷售價格=169.5(150+19.5),單位產品銷售收入(不含稅)仍為150元,並未發生變化。

從進項稅的角度看,亦是如此,作為採購方也可以要求對方降低因為降稅而減少的價格,比如原含稅價為116元(100+16),現在可調整為113元(100+13),公司的單位進貨成本並沒有發生變化,仍為100元。

總之:降稅對於企業來說肯定是個利好,而且我也相信現在13%的增值稅率只是個過渡階段,未來將還會下調。


西天蝸牛


今天下午,老闆突然問我,是不是這個月開進16%的稅票來,下個月開13%的銷項,咱們能賺3個點呢?

說實話,問的有點蒙。在我的初步意識裡,如果增值稅稅負不變,那麼企業的負擔就沒有減少多少,那麼實際的情況呢?還是用數據來說明問題。

先假設銷售一批100萬的貨物,稅率為16%,來看下增值稅和毛利潤情況。

可以看出,增值稅稅負為3.2%,毛利潤率為20%。

不管稅率如何變化,企業總是維持一個穩定的稅負水平,所以這裡的增值稅稅負3.2%是企業要盡力去維持的,現在好多企業在經營中,大多也是量入為出,先核算能進來多少進項,再去考慮開多少銷項。好多企業在月底不肯多開發票,不是因為沒有空白髮票,而是進項進不來,就不敢多開。

在稅負不變的情況下,開具同樣金額的銷項,企業需要多少進項呢?下面來看:

可以看出,當稅率降低為13%,原來企業要支出92.8(80+12.8)元取得進項才能維持在3.2%的稅負水平,現在只需要支出價稅合計85.2(75.4+9.8)元就可以了。比原來節約了92.8-85.2=7.6萬元的現金流。同時,因為價稅合計當中,稅率降低,稅額佔比變小,企業的利潤空間由原來的20萬,上升到24.62萬,增加了4.62萬元的利潤。

現金是企業的血液,當稅款佔用企業的現金流變小的時候,更多的現金才能釋放出來,用於企業經營上,所以,稅率降低對企業來說都是好事。


簡淨軒語


對製造企業的利好,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現金流,一個是利潤。

1. 降稅對製造業的利好:

(1) 如果合同約定不含稅的價格:

如圖,不含稅價格保持不變,那麼企業的銷項稅減少了30,進項稅減少了18,所交的增值稅減少了12。這部分增值稅發生的義務往往是在開票的時候,而後期回款可能是在很久之後,現在降低的增值稅是給企業節省了現金流。

在這種情況下,利潤的增加是來源於增值稅減少而引起的附加稅減少。因此,在利潤上也是有所提高的。

(2) 如果合同約定含稅的價格:

如圖,含稅價格保持不變,那麼企業的銷項稅減少了27,進項稅減少了16,所交的增值稅減少了11。同樣可以節省企業的現金流。

在這種情況下,由於銷售收入增加了27,成本增加了16,因此,毛利增加了11。附加稅也因增值稅的減少有所減少。所以,也為企業帶來了利潤的好處。

2. 製造企業如何應對降價的要求;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降稅帶來的好處,除了讓企業節省了現金流,還可能讓企業有了利潤的增加,降價與否,是這個紅利如何在供應鏈當中分配的問題。需要考慮的因素比較多。

(1) 計價方式的選擇:不同的計價方式使得降稅對企業的影響是不同的,需要經過充分計算,再考慮企業是否有足夠的空間來降價。

(2) 企業在供應鏈的位置:企業要綜合考慮上游企業的可降價空間,再權衡能否給到客戶優惠。

(3) 企業在供應鏈中的地位:如果客戶或者供應商特別強勢,那企業不一定有這個能力來討價還價。

所以,是否可以降價,要經過綜合的考量和權衡。降稅效果最終充分體現在哪個環節,還要看最終的分配。

我是財會小童,與您分享我的觀點,歡迎關注,共同進步。


財會小童


這次兩會最大的亮點是減稅降費政策,預計今年將為企業和個人減負20000億元。但是許多企業歡喜連天的同時需要思考一個問題,製造業增值稅減三個點的稅,對企業意義大不大?我的意見是社保少交三個點的費比增值稅下調三個點的稅對企業意義更大。


少交社保繳費實實在在為企業減負增效,可以提升製造業的利潤,這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減增值稅對大多數企業而言,減負少,甚至有可能增加稅。為什麼呢。


我們知道增值稅是間接稅,企業只是經過一下,最終負擔的是終端的消費者。一個製造企業銷售額增加値產生的增值稅可以用進項稅額抵扣,即進來的原材料等開的增値稅專票稅額可以從要繳的稅額中扣除,應納增值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當然好處還是有的,至少按增值稅計算的附加稅相應減少了。


許多企業不明白,其實減稅最好減所得稅,這是直接稅,對企業和個人利益最大。到年底許多企業一定會明白的。另外一些企業如果進的材料降低的增值稅大於自己本行業的降幅,那麼可抵扣額反而比降稅前下降了,可能產生負擔加重的問題。舉個例子,建築業原來進項稅額大多是16,這次調到13,而建築業本身是10調到9,即原來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的稅率差為6,現在只是4,意味著可抵扣進項稅額降低了許多,要交的稅反而增加了。

這次政府下決心大幅降低企業成本,利國利民,製造業可能靠減稅降費走不出困境,本質上還得靠創新走出新路。

一孔之見,歡迎批評關注。


周思夢想


增值稅直接影響製造業的方方面面。

製造業發展模式

因為製造業的營業模式很多都是一個產業鏈的形式。都有上游,中游和下游。都需要購進原材料,進行加工,然後再賣出得到收入,獲取利潤。這種模式大量存在於第二產業,也就是工業中,而第二產業大部分都是製造業。製造業同現在比較熱的第三產業–服務業不同,第三產業很多是輕資產模式,很多公司都不需要什麼大的資金投入便能夠獲得很高的收益。

自行車生產過程

由於產業鏈模式的存在,大部分製造業公司在每個環節都需要進行繳稅。例如,一個製造自行車的公司。在造自行車的時候,從最初的源頭開始,需要從鐵礦採出鐵礦石–鋼鐵廠會買入鐵礦石進行鍊鋼鍊鐵–中間加工商把鋼鐵加工成鐵皮,鐵管等各種形狀的配件–自行車場買入這些配件進行加工組裝形成自行車–零售商進到自行車進行出售。這只是自行車上鐵製部分的一個流程,還有很多輪胎,鈴鐺,鏈條,各種零件。每一個配件的生產過程到銷售都經歷了一個完整的產業鏈。而每個產業鏈在一段一段進行交易的時候都需要繳納增值稅,因此無形之中就加重了自行車生產商的成本,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成本的增加就壓縮了企業的利潤空間,進而影響到企業的研發與擴大。

減稅的影響

現在,增值稅稅率降低了,從礦山到自行車銷售中間的各個環節交的稅都減少了,因此企業的生產成本就會減少,從礦山傳導到自行車製造商,他的材料成本就會大量地降低,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公司省下的稅錢就成了公司的利潤,這樣既有利於公司的快速發展,也有利於增加股東的收入。

所以,總得來看,增值稅稅率降低是極大有利於製造業的。


悟淨財經


增值稅稅率下調,究竟會給企業帶來哪些實質性影響呢?在具體操作中,關鍵要看是否按含稅價交易,還要考慮加計扣除等增加稅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及出口退稅率的調整等。

增值稅稅率下調後,企業需注意——

是否按含稅價交易影響稅負高低

本次增值稅稅率的下調,究竟會給企業帶來哪些實質性影響呢?由於納稅人多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併定價的方法,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因此,本人認為,在具體操作中,關鍵要看是否按含稅價格交易。

以含稅價格交易

增值稅稅率下調後,如果企業以含稅價格交易,稅負變化情況如何呢?

舉例來說,假設製造企業聞濤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聞濤公司)的購銷業務均以含稅價格計價(約定不因稅率調整而改變交易價格),原適用稅率16%,在稅率調整後適用稅率13%。本月銷售貨物收取款項價稅合計1160萬元,購進原材料支付款項價稅合計696萬元,且當月已全部用於生產,支付運輸費用價稅合計110萬元。

在稅率調整前,聞濤公司本月不含稅銷售額=1160÷(1+16%)=1000(萬元);當期銷項稅額=1000×16%=160(萬元)。購進貨物不含稅價款=696÷(1+16%)=600(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6%=96(萬元);購買服務不含稅價款=110÷(1+10%)=100(萬元),購買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10%=10(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60-96-10=54(萬元)。

由於購銷業務原已約定以含稅價格交易,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本月不含稅銷售額=1160÷(1+13%)=1026.55(萬元);當期銷項稅額=1026.55×13%=133.45(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26.55萬元(160-133.45)。同時,由於購銷業務均以含稅價格計價,聞濤公司收入相應增加26.55萬元。購進貨物不含稅價款=696÷(1+13%)=615.93(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15.93×13%=80.07(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15.93萬元(96-80.07),聞濤公司成本相應增加15.93萬元。購進服務不含稅價款=110÷(1+9%)=100.92(萬元),當期進項稅額=100.92×9%=9.08(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0.92萬元(10-9.08),聞濤公司成本相應增加0.92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33.45-80.07-9.08=44.30(萬元)。

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較調整前少繳納增值稅9.70萬元(54-44.30),減少應納稅額比例為17.96%。

由於交易均以原約定的含稅價格計價,本次稅率降低後,向聞濤公司銷售原材料的企業,其銷項稅額(即聞濤公司的進項稅額)減少15.93萬元(96-80.07);提供運輸服務的企業的銷項稅額(即聞濤公司的進項稅額)減少0.92萬元(10-9.08);生產、銷售貨物的聞濤公司,其銷項稅額減少26.55萬元、進項稅額減少16.85萬元,自身應納增值稅稅額減少9.7萬元。同時,聞濤公司的銷售收入增加26.55萬元,成本增加16.85萬元,稅前利潤也相應增加9.70萬元。

這就意味著,該批貨物因降低增值稅稅率而整體減少的26.55萬元增值稅稅額,最終由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的企業分別享受。

以不含稅價交易

如果購銷均以不含稅價格計價,情況則有所不同。

按照約定,聞濤公司本月銷售貨物收取不含稅價款1000萬元,購進原材料支付不含稅價款600萬元,且當月已全部用於生產,支付不含稅運輸費用100萬元,增值稅稅額均按當期適用稅率另計(遇稅率變化相應調整)。

在稅率調整前,當期銷項稅額=1000×16%=160(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6%=96(萬元),購進運輸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10%=10(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60-96-10=54(萬元)。

在稅率調整後,當期銷項稅額=1000×13%=130(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30萬元(160-130),聞濤公司本月的銷售收入無變化仍為1000萬元。購進貨物當期進項稅額=600×13%=78(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減少18萬元(96-78),成本無變化;購買服務當期進項稅額=100×9%=9(萬元),較原稅率計算的稅額少1萬元(10-9),成本無變化。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130-78-9=43(萬元)。

稅率調整後,聞濤公司較調整前少繳納增值稅11萬元(54-43),減稅比例為20.37%。

假設聞濤公司當月生產的貨物均由某小規模納稅人(或非一般納稅人購買自用,或一般納稅人購進後用於不能抵扣進項的項目等)購買,如按原稅率計稅應支付聞濤公司貨款價稅合計為1160萬元。但由於事先已約定是以不含稅價格計價、增值稅按當期適用稅率另計,本次稅率降低後,生產銷售貨物的聞濤公司銷項稅額減少30萬元,進項稅額減少19萬元(18+1),其自身應納增值稅額減少11萬元,收入、成本及利潤均未發生變化。

由於聞濤公司銷售貨物應計的銷項稅額(由購買方支付的稅額)減少30萬元,購買方只需支付給其貨款價稅合計1130萬元(不含稅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130萬元),即減少了應支付的增值稅30萬元。這就意味著,因降低稅率而整體減少的30萬元增值稅稅額,最終由終端購買方享受了優惠。

增值稅屬於生產環節、銷售環節產生的價外稅,在各環節中依次轉嫁,由銷售方向購買方收取,最終由終端購買使用者承擔。增值稅稅率下降,不一定能讓所有環節的市場主體都能得利,在減稅幅度既定的情況下,各相關市場主體具體的減稅效果還要看每項業務所涉及貨物(勞務、服務等)的供需關係、計價方式以及各方的議價能力。

關注後續相關政策

實務中,雖然各市場主體的購銷業務及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構成遠比上述案例複雜得多,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增值稅稅率降低後,國家最終徵收的稅款必然是相應減少了,至於各市場主體如何分配因降低稅率帶來的減稅紅利,則受市場地位等諸多因素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降低16%、10%兩檔稅率,可能導致適用6%稅率的企業進項稅額減少。為抵消這種影響,預計相關部門還將出臺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採取加計扣除等增加稅收抵扣的一系列配套措施,這都將帶來一定程度的減稅效應。

對於外貿企業而言,按照慣例,從事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適用的16%和10%的出口退稅率,很可能也會分別下調。同時,相應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也將隨銷售方稅率降低而減少。提醒相關外貿企業,關注後續政策的出臺及過渡期政策的規定。

按照現行稅制,隨同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還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附加稅費),銷售方因增值稅稅率降低而減少的應納稅額,相應還將帶來應繳附加稅費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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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海濤聲


降企業所得稅才是王道


風雨飄搖若干年


農民又有什麼好處


1988661


非製造業抵扣減少,稅負提高


曹濤20


國家的利好政策,點贊,感謝國家政策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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