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華人!澳大利亞“重磅法案”運行 褒貶不一

中新網3月22日電 綜合澳洲網、中國駐悉尼總領館經商處等方面消息,自2018年底澳大利亞正式實行《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劃法案》(FITS)後,很多在澳華人不明白自己的言行、自己舉辦的活動,到底需不需要“註冊”。為此,當地時間2019年3月21日下午,澳大利亞聯邦律政部與維州澳華社區議會在大洋藝術中心,舉辦在墨爾本的第一場信息宣講會。

事关华人!澳大利亚“重磅法案”运行 褒贬不一

圖片來源:中國駐澳大利亞悉尼總領館經商處網站截圖

何為《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劃法案》?

據中國駐悉尼總領館經商處網站消息,澳大利亞總檢察長辦公室宣佈於2018年12月10日,正式實行《外國影響力透明度計劃法案》(FITS)。

澳總檢察長克里斯蒂安·波特(Christian Porter)表示,根據該法案,任何代表外國委託人開展某些活動以影響國家政治或政府程序的人士將被要求進行登記。

總檢察長說:“FITS將提升澳大利亞的外國委託人及其在澳活動透明度。代表外國委託人開展活動的個人或實體可能需要註冊,具體取決於外國委託人的身份,開展活動的性質和目的,以及在某些情況下,該人士是否在澳大利亞擔任高級公職。該法案涵蓋的範圍包括以施加政治或政府影響為目的,代表外國委託人進行議會遊說、一般政治遊說、通訊和籌資活動。”

根據FITS,開展相關活動的人員有責任確認自身是否需要註冊登記,如果需要而不進行登記屬於違法行為。註冊必須在與外國委託人建立關係或代表外國委託人進行可註冊活動的14天內完成。

只有“四大條件”全符合才需註冊

這次的主講人Lucinda Atkinson以及Jaan-Clare Witcombe,在一開始便說明,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對澳大利亞政府來說,外國影響力不完全是壞事,這個法案也不是為了制止這些不同國家的正常交流。只是希望能夠維護澳大利亞的民主,也希望交流活動透明化,讓澳大利亞的政治人物能有所依據,做出更明智的判斷。

這項法案不是為了做一個黑名單,不是為了阻止大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不會去違反結社自由。就算是申請註冊也不會影響進行任何活動與組織的可能。而法案要求任何組織或是個人,只有在列出的四項要求都符合的情況下,才需要去註冊。

1.代表任何非澳洲本地的外國主體。

2.具有影響澳大利亞政治的目的。

3.從事具有政治目的政治遊說、傳媒活動、經濟支出活動。

4.不享有豁免權。

需要同時滿足以上四項所有要求,才需要進行註冊申請。如果有需要舉行任何類似活動行為,都可以在活動日期後14天內提出註冊申請。

事关华人!澳大利亚“重磅法案”运行 褒贬不一

到底怎樣的行為以及活動會被視為需要註冊?

宣講會上,律政部的代表,對民眾最關心的一些問題進行解答。

問: 怎樣的人會被視為“外國代表”? 在社交場合與“澳洲政府相關人員”聊天會是否會被視為“有問題”? 澳政府要如何確保人民的結社自由權利不受這項法律的影響?

答:首先代表的定義,是在於個人代表的組織是在外國政府主體的領導下,於澳大利亞進行的活動。舉個例子:比如一個留學生團體,為了促進兩國的文化交流,他們寫信給相關部長。這樣是沒有受到他國政府,組織的指派,這樣的類似行為是不需要註冊的。但如果他們是拿到了他國的經濟支持,或其他支持,或被用來進行選民投票等等,給媒體發表,改變選民的印象,這樣是需要註冊的。但註冊之後活動將不受任何影響。另外,在社交場合與澳政府相關人員聊天,只要不涉及遊說或是影響政治目的,就不會有問題。澳政府仍然會確保所有人的結社與言論自由權利。

問:國慶日慶祝活動: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的國慶日慶祝活動。這些慶祝活動由祖籍國資助。這些慶祝活動是否需要註冊?

答:不需要,只要活動沒有涉及到任何協議與政策制定,單純的慶祝活動就不需要註冊。但如果在場合上有達成或是簽署某些協議,或是有著影響澳洲政治的目的,就需要註冊。

問:澳大利亞擁有許多不同的多元文化協會,作為一個旨在促進澳大利亞多元文化主義並且沒有得到任何外國政府資助的機構,是否只能招收澳洲公民?

答:這個法案適用於公民、永居、臨居、學生簽證、旅遊等任何在澳的人群。所以不會有任何限制,只有不涉及到前面提到的條件,那這些多元文化活動都會受到澳洲政府的大力支持。

問:法案中有提到“代表外國委託人在澳進行活動時,需要根據活動內容以及個人責任來進行註冊”,但在許多情況下,活動可能由協會等複數團體協助舉辦。這是否意味著協會的每個成員都需要註冊?或只是負責人需要註冊?

答:個人與組織都可以註冊,在這種情況下,只需要組織註冊就可以。如果是級別特別高的政治與前政治人物,就需要以個人身份來註冊。

問:能否舉例說明“跟外國政府有關的主體”以及“跟外國政府有關的個人”?

答:舉例來說,目前在網站上註冊的公司有24個,其中一家在澳上市的公司有67%是挪威政府的股份,這樣他就是跟外國政府有關的主體,或是像中國石油這種央企,也已經進行註冊。跟外國政府有關的個人部份,只要你是非澳大利亞國民,非PR,並且完全受僱於其他國家政府或是相關背景的組織,並在澳進行任何活動的都包含在內。

問:哪些活動類型需要註冊?

答:目前有四種需要註冊的活動類別。第一種,是對聯邦政府進行直接的政治遊說,例如跟聯邦議員見面去遊說政策,參加這種會議的人就需要申請,但安排會議的人員就不用(只要你是代表一個國家去進行政治遊說,不論多少次都要申請)。第二種,一般性的政治遊說,如果是代表外國的政府去給一個聯邦議員寫信,建議任何事情,都需要註冊(包含聯邦候選人)。第三種,傳媒活動,如果是代表外國政府主體為媒體寫一些文章,發表看法,並且寫文章的目的是影響政策,也需要註冊。如果只是表達自己觀點,就沒問題。第四種,有影響澳大利亞政治或政府目的經濟支出活動。

問: 澳大利亞許多同鄉會旨在聯繫國內與澳大利亞的同鄉朋友,其中有些成員從事中澳之間的貿易往來,協會也會與中國當地政府有商業資訊的聯繫,這種行為是否會需要註冊?

答:不需要,資訊往來都以商業為主的話就沒問題。

問: 當一個協會的主席被任命為中國政府的海外顧問(主要是省或地方政府)時,其主要目的是作為社會和文化聯繫和交流的橋樑。這樣的顧問/協會是否需要註冊?

答:不需要,但如果這位海外顧問被要求代表當地政府來做任何符合四個必要條件的活動,則需要註冊。

問:如果個人的意見發表出去,在澳大利亞的社群做傳播,卻跟外國政府的意見是一樣的,這樣該如何判斷?

答:我們不會禁止個人言論意見,所以只要你沒有符合前面提到的四個條件,就不需要註冊,但就算註冊了,也不會影響你的言論自由,照樣可以發佈。

問:華人在很多節慶場合會請到澳大利亞的政治人物,或是請澳大利亞前任的政治人物來現場參與,成為顧問,寫賀信,這些政治人物會需要註冊嗎?

答:如果是單純的到場參加活動,或是給予祝賀並不需要註冊。

問:在澳大利亞有許多華人經營的媒體,有時會有一些來自國內的廣告,牽涉到金錢交易,我們需要對這些內容進行註冊嗎?

答:廣各的內容無關澳大利亞的政治影響,就不需要註冊,反之,則需要。

問:如果對澳大利亞的政局或是政治人物不滿,寫文章抨擊或是批評,會不會被認為影響澳政局?

答:只要你不是被其他國家政府要求寫出這些文章,就不需要註冊。

問:如何去挑選該針對的華人社團,以及如何分配關注力在不同人種的社團活動呢?

答:再一次強調,我們並沒有設立任何立場,不會針對任何社區,更不針對單一種族。

問:觸犯這法案受到的處罰非常嚴重,可能面臨最高7年的刑事處罰,這是有必要的嗎?

答:嚴厲的懲罰是針對明知故犯的那些人,故意知情隱瞞,經過我們柔性勸導卻不理會的人,我們會轉交到另一個相關部門處理。

民眾對法案評價有貶有褒

前維州多元文化次長、工黨議員林美豐表示,這項法案是對澳大利亞華人極大的傷害,這個讓人不安的現象從澳大利亞移民初期就存在,現在卻又捲土重來。

一位來自巴拉瑞特的華裔女士表示,作為第四代的華裔移民,參加信息宣講會主要目的是為了自己的孫輩,希望華人的未來可以更加光明。

Monash華人學生代表很無奈地表示,學生來澳大利亞就是想好好學習,其實對澳大利亞的政治也沒多少興趣,那離學生太遠了。

主辦方之一,維州澳華社區議會主席張麗也表示:“去年初這個提案在國會討論時,我們澳華社區議會就非常擔心,當時我們寫信給聯邦政府,直接指出:如果這個法案通過,最受影響的會是我們華人社區,面對法案最無措的也會是華人社區!遺憾的是法案最終還是通過了,現在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儘量幫助華人社區理解和遵守這個法案,儘量保護我們的社區,同時我們也絕不憚於繼續向聯邦政府表達我們作為華人的不安和不滿。”

但另一方面,也有少數人認為這項法案非常好,對在澳大利亞的華人來說,根本不需要去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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