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敗訴後轉移資產,檢察官將“老賴”繩之以法

債務人敗訴後轉移資產,檢察官將“老賴”繩之以法

轉移資產,做空公司,讓自己人間蒸發……潘存滿用盡各種方法,躲債7年,最終不僅要還錢還受到了刑事處罰。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日前,根據南京萊紳通靈公司(更名後的南京歐陸公司)的申請,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法院將潘存滿列入被執行人名單,追繳其個人財產。

轉移資產做空公司

2009年,潘存滿成立杭州歐陸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歐陸),與某品牌擁有者的南京歐陸公司簽訂協議,代理該品牌在浙江地區的銷售。合同約定,南京歐陸公司向杭州歐陸公司轉讓杭州延安路店、蕭山店等8家店。不久,這一合同起了糾紛,杭州歐陸訴南京歐陸公司,認為對方沒有完成其中5家店的變更;南京歐陸公司提起反訴,認為杭州歐陸未配合移交工作,已交接的3家店面還拖欠貨款、代付租金等860餘萬元。

2011年8月30日,雨花臺區法院作出判決,杭州歐陸支付南京歐陸公司貨款、代付租金等860餘萬元。判決生效後,南京歐陸申請執行,法院隨即向杭州歐陸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履行債務通知書,但執行出現了困難:一是找不到潘存滿本人;二是杭州歐陸已經轉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東都發生了變更,債權也發生了轉移,杭州歐陸已成為一家空殼公司。

2015年6月15日,雨花臺區法院以杭州歐陸公司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雨花臺區公安分局移送線索。同年8月20日,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對潘存滿進行調查。2017年2月8日,潘存滿在無錫市火車站被抓獲歸案,他當時使用的假身份叫“潘祥”。當年4月27日,案件移送到雨花臺區檢察院。由於該案時間跨度長,涉及公司法、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會計審計相關知識,證據體系複雜,辦案難度較大。經過閱卷,辦案檢察官張凌燕認為,杭州歐陸是真的喪失了執行能力還是蓄意變成空殼公司以躲避債務,是本案的關鍵。要解決這一問題,首先要找杭州歐陸的接手人陳兵和杭州三家珠寶店的店員,還要找到公司賬冊、財務印章。張凌燕和助理檢察官田園制定了詳細的補證提綱。

抽絲剝繭查清案情

辦案檢察官和偵查人員通過走訪和調查取證,發現杭州歐陸的接手人陳兵(化名)是一個農民,雖然手握股權,但他說自己就是被喊來幫忙轉公司的,之後他沒有管任何事情,賬本、財務專用章、員工工資發放等都在潘存滿手中。詢問公司經理及員工後,他們的證言與陳兵的能相互印證。

還有一名證人給辦案人員提供了一個有價值信息:潘存滿自己成立了另一家珠寶品牌,證人在珠寶品牌店裡看到過南京歐陸品牌的珠寶被磨掉商標,換成了潘存滿公司的商標。

關鍵證人找到了,但杭州歐陸的財務賬冊和印章始終找不到。張凌燕和助手決定整理銀行流水,最終發現,杭州歐陸轉出的金額比轉入金額多出1億多元。而且,2015年8月5日,有一筆63萬元的資金轉入杭州歐陸後,又被轉至潘存滿控制的其他公司。所有證據指向潘存滿一直是杭州歐陸的實際控制人,該公司有能力償還債務。

2018年1月至4月,雨花臺區法院先後4次開庭審理該案。潘存滿本人作無罪辯解,其辯護律師也為其作無罪辯護,並當庭拿出了約10公斤的各種賬簿複印件作為證據。

“根據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示證、質證情況,我們及時進行了補充證據工作,絕不讓案件存在疑點。”張凌燕說。

庭審中,檢察官指出,杭州歐陸公司與南京歐陸公司簽訂代理協議的第二天,潘存滿便將杭州歐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從自己變更成另一名合夥人,隨後杭州歐陸公司又兩次變更法定代表人。先後三次變更法定代表人,實為潘存滿早就預謀好的“金蟬脫殼”計劃。

“雖然被法院判決賠償後,杭州歐陸公司的工商信息上已經看不到潘存滿的名字,但是公司仍在他的指使下轉移資產。”張凌燕出示了系列證據,充分證明潘存滿利用自己的關聯公司不停走賬,並且製造了5份假的債權轉讓協議,讓公司的一部分債權消失,最終使得公司被註銷,從而在形式上喪失還款能力。

持續三個多月的庭審中,公訴人先後出示證據卷宗23冊,證據過百份,庭審筆錄近100頁。

“老賴”終被“套牢”

法庭辯論階段,辯護律師以“法人人格獨立”理論進行辯護,認為杭州歐陸公司作為有限責任公司,應以公司獨立人格承擔債務,不應當追究潘存滿這個自然人的責任。

潘存滿辯稱:“杭州歐陸公司欠錢,法人都沒有了,憑什麼問我個人要啊?”

檢察官指出,按照公司法相關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本案中,潘存滿利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惡意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應當直接承擔公司的義務和責任。檢察官進一步闡釋,《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就是指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法院可以刺破公司的“法人面紗”,否定股東和公司分別獨立的人格,令股東直接負責清償公司債務,其目的就是打擊惡意“老賴”,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

判決後,南京萊紳通靈公司負責人向雨花臺區檢察院表示感謝,“這個案子,我們自己都不抱希望了,沒想到檢察機關這麼堅持,最終贏得了公正。”(檢察日報 徐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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