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曾志權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曾志權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最高檢權威發佈

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曾志權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後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經指定管轄,案件交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曾志權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曾志權,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曾志權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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