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私通金國之謎

秦檜私通金國之謎

秦檜(公元1090~1155年),字會之,是中國歷史上有名的一代漢奸。南宋時期,他把持朝政,通敵叛國,殘害忠良。尤其可鄙的是他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了抗金名將岳飛,留下了千古罵名。他將永遠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遺臭萬年。

秦檜是何時淪為金國的奸細的?據推測,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他為金人擄獲後,由囚徒淪為了內奸。秦檜在金的所作所為,今已無處可查。但是關於秦檜的南歸,頗能說明問題。他自己說是“殺監己者奔舟而歸”,對此當時人就很懷疑,但因有宰相範宗尹、知樞密院事李回的極力保薦,所以才被高宗接納,最終令高宗對他深信不疑,並委以重任。紹興初做過宰相的朱勝非在《秀水閒居錄》中說:“秦檜隨敵北去,為大帥達賚(又名達懶、達蘭,即完顏昌)任用,至是與其家得歸。檜,王氏婿也。王仲山有別業在濟南,金為取千緡其行,然全家來歸,婢僕亦無損,人知其非逃歸也。”另外有記載說,秦檜在金朝獻和議書,當時金統治者賜他錢萬貫、絹萬匹。建炎四年,金朝攻楚州,秦檜竟然被允許用船將全家帶回,不是奸細,能得金人如此恩寵?實情是,建炎三年,金兵南侵時,秦檜作為金太宗之弟撻懶的隨軍轉運使同行。臨行前,秦檜欲攜其妻王氏南下,又恐撻懶不允,於是假裝爭吵,並故意讓撻懶知曉,終於獲准。而秦檜此番南下的重要任務就是誘使宋朝與金達成和議。

從金人那裡也能找到秦檜投降金人的確鑿證據。宋嘉定七年(金貞二年),金宣宗為避蒙古的兵鋒,迂都於南京(汴京),著作郎張師顏在《南遷錄》中記載過此事,其中兩處提及秦檜。一次是討論是否遷都,直學士院孫大鼎在講到遷都的必要性時說:“天會八年(宋建炎四年)冬,諸大臣會於黑龍江之柳(御?)林,陳王悟室憂宋氏之再興,其臣如張浚、趙鼎則志在復仇;韓世忠、吳則習知兵事,既不可以威服,復構怨之已深,勢難先屈,欲誘以從,則陰縱秦檜以歸。一如忠獻之所料,及誅廢其喜事貪功之將相,始定南疆北界之區劃,然後方成和議,確定誓書,凡山東、淮北之民多流寓於江南,及杜充、張忠彥之家屬悉令發還,蓋懼在南或思歸南,鼓煽搖惑,易以生隙,務令斷絕,始無後患。”

還有一次在蒙古軍攻陷復州、順州時,被俘的金同知縣趙子寅、督運天使張元應二人得以逃脫,他們回來後建議遣使向蒙古乞和,金宣宗下旨封趙子寅為直昭文館,張元應為總天馬飛龍十七監。權給事中兼知制誥孫大鼎封還錄黃,奏曰:“多事之世,士無常守,外順內逆,惟利所在。子寅、元應之歸,朝廷以其言遣使,遂以為誠,臣深疑之。自天統之中,至今三十年,北兵陷執官吏不知其幾多,不知其存亡,傳聞戮辱囚苦,皆是求死。獨此二人忽然逃歸,情態張皇,氣貌不改,恐未必非敵之間。古事臣不必言,謹按國史,天會八年冬,諸大臣慮南宋君臣之刻苦於復仇,思有以止之,而勢難於自屈。魯王曰:‘惟遣彼臣先歸,因示空(恐)脅而使其臣順。遵之,我佯不從,而勉強以聽,感可以定。’忠獻曰:‘我軍初到太原,孝純見霍安國之使,使來迎降。即得太原,一鼓渡河。取洛陽。圍大梁,皆由先取河東,彼此誰不怒之,仇之,如何得位得志?此事在我心中三年矣,只有一秦檜可用。檜初來說趙臣得人心,必將有所推立;不及半年,其言皆驗。我喜其人,置之軍中,試之以事,外拒而中委曲順從。間語以利害,而檜始言南自南,北自北。’”

上奏中的“只有一秦檜可用”、“而檜始言南自南,北自北”表明秦檜已死心塌地投降金朝了。

秦檜回到宋朝之後,由於得到高宗的寵信而官運亨通,直至佔據宰相的高位。自此,秦檜獨攬朝中大權,積極從事投降叛國活動。紹興八年,他代表高宗拜受金朝詔書,接受“和議”,而後為了討好金人,又以“謀反”之罪殺害了力主抗金的愛國將領岳飛。紹興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十月,中國歷史上臭名昭著的大漢奸秦檜病死臨安,諡號“繆醜”。他的賣國行徑使他成為千古罪人,為後人所唾棄。

第三部分:政界民族英雄岳飛死因探秘

岳飛(公元1103~1142年),字鵬舉,相州湯陰人,出身貧苦農民之家。聯金滅遼時應募從軍,曾在張所部任統制,並與王彥一起抗金。後隨宗澤守東京,任都統。宗澤死後,他投身張浚部,並逐漸成為南宋重要的抗金將領,立下赫赫戰功。建炎四年,收復建康(今江蘇南京);紹興四年,大敗劉豫齊軍,收復襄陽等六郡,封清遠軍節度使,後封為武昌開國侯,聯絡兩河義軍,部署北伐。紹興八年底,他反對高宗與秦檜的議和,並上表提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紹興十年,郾城一戰,大敗兀朮統率的金兵主力,收復穎昌、鄭州、洛陽等重鎮。在抗擊金兵的戰鬥中,岳飛率領的“岳家軍”常常以一當十,勇往直前,聲威大震,甚至金軍中都流傳著“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悲嘆。可是,就在收復中原即將實現的大好形勢下,宋高宗趙構卻連發十二道金牌,下令收兵。岳飛揮淚含恨退兵,不久以“莫須有”的罪名和他的兒子岳雲及部將張憲被毒死於“風波亭”。

直到孝宗即位,冤案平反,岳飛墓才遷至景色秀麗的棲霞嶺下。岳飛墓前,鑄有兩個跪著的鐵人,即當時南宋的宰相秦檜夫婦。幾百年來,到此悼念岳飛的人們都要唾罵奸臣秦檜。岳飛為秦檜所害,這似乎已成為不容置疑的鐵案。

但是,事實上殺害岳飛的元兇並不是秦檜,秦檜只不過是這個元兇手下的一個鷹犬!

第一,秦檜沒有殺岳飛的權力。有人指出,當時秦檜雖然很受高宗的信任,但還沒到擺佈高宗地步,因此也不能為所欲為地恣意剷除異己。紹興九年,秦檜正積極對金議和,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書反對,並請求皇帝“斬秦檜之頭掛諸街衢”。秦檜對此人恨之入骨,但也不敢任意殺害他。由此可知,對戰功赫赫的岳飛,他更不可能擅自處置了。

第二年,金兵違背和議,一舉攻佔了河南地區,秦檜惶惶不可終日,深怕高宗因此遷怒於自己的議和政策,他此時惶恐不安,正是自保不足的時候,因此,他沒膽子揹著高宗殺害岳飛。需要說明的是,岳飛的獄案又稱作“詔獄”,程序嚴密,外人無法插手。這樣,即便秦檜權力再大,公開“矯詔”殺人也是不合情理的。

第二,秦檜及刑部主審岳飛一案,曾上書定岳飛、張憲死罪,但並沒有定岳雲死罪。可上書趙構後,岳雲也沒能倖免於難。由此可見生殺大權還是在高宗之手。

第三,秦檜死後,趙構為秦檜製造的許多冤假錯案平了反,但惟獨對岳飛一案不肯昭雪。而且對許多大臣申請為岳飛平反的奏摺不予理睬。

這一切都足以證明,趙構才是殺害岳飛的元兇。

趙構出於什麼原因要害死自己倚為軍事支柱的岳飛呢?而且宋太祖趙匡胤曾傳下秘密誓約,規定後世子孫“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在北宋歷朝,這條誓約執行得非常嚴格,趙構為何敢違約破例?這在認為趙構是殺害岳飛元兇的學者中存在著爭議。

有的學者認為“帝之忌兄,而不欲其歸”。高宗眼見岳飛一心要“迎二聖”,而徽、欽兩帝一旦回來,自己的皇位就不保了。他害怕中原光復,因而殺了岳飛。

另一部分學者則認為並不是“迎二聖”。趙構殺岳飛,主要原因是怕他在外久握重兵,跋扈難制,危及自己的統治,對武將的猜忌和防範,是趙宋王朝恪守不渝的家規。只要武將功大,官高而權重,就意味著對皇權構成威脅。岳飛個性剛強,“忠憤激烈,議論不挫於人”,不容易與人合作,紹興七年(公元1137年),他上書奏請高宗立儲:“乞皇子出閣,以定臣心。”同年,他又因守母喪,未經高宗批准便自行解職,把兵權交給張憲。這兩件事犯了高宗的大忌。再加上高宗曾在金營作人質,又有從揚州南渡等驚險經歷,對金兵始終心存恐懼。對戰爭前景,他既怕全勝,又怕大敗。勝則怕武將兵多,功高而權重,敗則怕欲為臨安布衣而不能。他想當個安安穩穩的太平皇帝,因此一心求和。所以,秦檜利用岳飛部下的告密來證明岳飛的跋扈,正好迎合了趙構害怕岳飛立蓋世之功、挾震主之威的心理,加上岳飛又是反對和議最強烈的主戰派,故而下令殺了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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