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圖片來自楊冪微博
新京報訊(記者 張赫)3月20日,楊冪“詐捐門”有了最新進展,法院駁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訴訟請求,李萌敗訴,楊冪勝訴。
2018年,楊冪因慈善捐贈沒有及時到位引起爭議,中間人李萌起訴楊冪,要求楊冪道歉和賠償。
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區法院發佈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原告向被告(楊冪)邀約發起本次公益活動後,長期未能實際完成捐贈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釋,原告存在明顯過錯。被告在捐款後未能及時將捐贈物品落實到位,亦存在不當之處,但被告已公開就自身過失向公眾道歉並實際完成捐贈工作,被告發布聲明內容基本屬實,且無侮辱性言辭,故不能認定該聲明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新京報記者 張赫 編輯 徐美琳 校對 郭利琴
閱讀更多 新京報Fun娛樂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