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公攤面積,幾乎每個購房者都有一肚子的抱怨——花了100平米的錢,卻只買到一個70平米左右的房。
“史上最牛公攤”
只有不到一半面積能住
進入正題之前,
小天mm先普及幾個概念:
建築面積,包括房屋的使用面積(或稱可用面積)、牆體和柱體的佔地面積、樓梯走道面積,以及其他公攤面積。
公用分攤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公攤”的內容,包括以下兩大部分:
1、各產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為整幢建築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對買房的小夥伴們來說,
光是弄明白這些概念已經夠頭大的,
更別提自己動手測量了。
於是這個複雜的“公攤面積”,
造成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由於截至目前國家並沒有明確規定公攤係數(公攤面積在建築面積中所佔比例)的上下限,因此在“合法合規”的條件下,開發商可以將公攤面積一再做大,一些案例中的公攤係數簡直“喪心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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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根據新華網2010年4月6日報道(此後該事還被央視《焦點訪談》曝光過),當時山東高密市一處名為“貴賓首府”的樓盤,公攤係數超過52%,被戲稱為“史上最牛”的公攤面積!
看房時,樣板間是寬敞精緻的小二居,廚房衛生間一應俱全;收房時,看到的卻是狹窄簡陋的一居室,房裡只能放下一張床。
面對業主維權,貴賓首府的工作人員十分硬氣:“法律對於公攤上限沒有規定”,“你們一百年都退不了房”!貴賓首府不是單純的住宅,而是“酒店式公寓”,五部電梯、兩個樓梯間,寬敞的走廊和大堂,都要算入公攤面積,所以才那麼大。
高密市建設局主要負責該項目的監管,工作人員表示,貴賓首府項目從規劃到建設、施工、驗收,相關手續是齊備的。
2010年,部分業主由於公攤面積過大不願收房,高密市為此專門成立“駐貴賓首府工作組”,聯合房管局、規劃局、土地局等多個部門展開調查。工作組負責人曾表示,就公攤問題已專門向山東省建設廳諮詢,得到的答覆是,國家對於公攤面積的上限並無規定,無論公攤多大,都不違法違規,“只能說明這個項目的設計有問題。”而對於“酒店式公寓”到底屬於“商用”還是“住宅”時,工作組負責人曾表示,他也不清楚。
公攤面積多達52%,
小天mm只能呵呵了~
這樣的問題積弊已久,
非一劑猛藥才可以完全治癒。
小夥伴們,
你們家的公攤面積是多少呢?
領導說了!
你點一個贊,
小天mm的工資就漲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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