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可相互為謀乎?

道不同,不相為謀。出自論語,意在說明人之間的見解,志趣等方面不同,就不能互相處事。這個結論,乍看之下,與現在的一些情況存在矛盾。

比如說:在一家守法經營良好的盈利性單位,同事之間的志趣,見解甚至說境界都不甚相同。為何能在一起共事,答案可能也很明顯,一部分原因就是利益驅動。再比如說,漢朝時的劉邦和他的團隊,劉邦的團隊形形色色的人也有很多,也有他認同不認同的人,甚至有他厭惡的人,但是劉邦能容納他們,因為他們都在為劉邦謀利,打天下。這些已經超越了個人的喜好。從這一方面是不是就能說明,道不同可為謀呢。

誠然,在西方的哲學中,有“沒有永恆的朋友,只有永恆的利益”這句話,但我想站在新時代,站在唯物論的角度來看,在一些情況下,道不同,確實不相為謀。

我記得亮劍裡面有一個很有血性的軍人,騎兵連長孫德勝,他雖然大字不識幾個,但是在民族大義面前,他毅然放棄原先對他個人有恩的部隊,轉投八路軍,為抗日貢獻力量。可見,在一些事情上,還是有是非曲直的,還是有大是大非的,還是有不同的道路,不相為謀的原因的。

大到民族利益,小到做人原則。都是與個人利益得失無法比較衡量的。今日你在這顆樹上挖一個小窟窿,明日我也來一下,這棵樹日久了會怎樣。所以,道不同,確實不相為謀。

但是,雖道不同,但是正確的道路是客觀存在的。只要思想一致,為何道不同,道也可同。

以上,只是自己的一些個人觀點,如有不對,請指正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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