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天,在原始先民的觀念裡是遙不可及的,原始時代的信仰屬於典型的泛神崇拜,在崇拜系統之中,神抵的地位大多平等,而且最初是對日月星辰等具體天體的崇拜,並沒有誕生凌駕於-一切的至上天神,但是伴隨著文明進程的推進,社會等級化的傾向日趨嚴重,信仰系統也逐漸有了層次的區分,凌駕眾神之上的至上天神的出現,就是典型的神抵階層化的表現,“上帝崇拜的出現,是原始自發宗教向早期人為宗教成熟過疲的重要分水嶺,也是社會形態變革和人間關係在宗教領域的反映”飛天神信仰是自原始社會形成後便綿延不絕的信仰系統,天神祭祀也是歷代王朝重要的祀典之一。翻檢先秦兩漢典籍,至上天神有諸多神名,如帝、上帝、天、吳天上帝和五方上帝等。華這些紛繁的神名之中,存在著一定的聯繫和傳承。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上帝”這一觀念大概起源於夏代,深化於商代。《墨子·明鬼下》所引《虞夏書·禹誓》言大禹征伐有僱氏為“天用剿絕其命飛言大禹征伐三苗為“用天之罰”,可見夏代己有稱天神為“天”的雛形。到了殷商王朝,至上神和祖先神的祭祀佔據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甲骨卡辭中多半卡辭與祭祀相關就是明證,《尚書》中也有商人言“天”的記載,如有夏多罪,天命延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爾尚輔予一人,致天之罰,予其大番汝.《尚書·湯誓》先王有服,恪謹天命,予過續乃命於天,予豈汝威?肆豐帝將復我高祖之穗,亂越我家.惟天監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夭夭民,民中絕命。 王司敬氏,罔非天鼠。天子,天既記我殷命,故天棄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豐典王曰:“嗚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既然夏代己有“天”的觀念,為何在商代要構造出“帝”或“上帝”的稱謂,而不沿襲夏代的觀念,我們認為是商王朝的建立,要體現出一種重構,並建立一種新的權威,如果沿襲則容易混同,也不利於王朝的統治。作為新的國家政權及統治者,商代統治者期冀與上帝對應,在統一的王國中展現出權威,如此一來,神也全能權威,“當國家的強大的統治者出現時,人們看是把神想象為高高在上的全能的東西了”。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作為至上神,“帝”有著高於其他神棋的至高神位,主宰著天庭及人間的一切,其神性必然是多重的。董作賓先生歸納上帝的五種權能:令下雨、陣以飢健、授以福佑、降以吉祥和陣以災禍。胡厚宣先生則歸納上帝的主宰包括風雲雷雨、農業收成、城邑建築、方國征伐、人間福禍和作害殷王等。如此一來,我們便可以看到,作為至上神,其權能遍及商王朝生活的各個方面,商人祭祀“帝”之時,雖然只是戰戰兢兢地卡問,但其析福避禍的期許是清晰可見的,上帝多重的權能和商人的多重擔憂,使得商人在祭祀時表露出多重的祭祀動機和期許,這使得至上神“帝”具有了多重神性。也正是基於“帝”的多項權能和多重神性,以及對風雨雷雲等自然神的支配,我們才將其視為至上神,“帝”的神性也無疑是最具典範意義的多重神性,而我們論證“帝”具有農業神性並作為商王朝的農神,當然也建立在“帝”多重神性的前提之上。

在其他民族之中,至上天神的神性也較為複雜,不盡相同。有的民族的天神與漢族一樣,屬於至上神,主宰一切。有的民族則認為天神為普通神,如羌族認為天神與其他神靈沒有大小強弱之分,布朗族認為天神次於山神,但天神主宰風雨雷電。雖然各民族並沒有一致地將天神作為至上神,但各民族均認為天神主宰風雨雷電,這樣看來,司掌風雨的天神,其農業神性還是十分顯著的。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關於“帝”的農業神性,郭沫若先生提出“卡辭中的帝便是高祖壁”,並認為帝的神性是“以至上神兼宗祖神”。當我們梳理帝令風、令雨、令雷、降早等主要神職工作之後,便不難發現帝的神性為“許多神的全部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都轉移到一個萬能的神身上”,這樣一個“萬能的神”,重要的神性之一即農業神性,陳夢家先生總結道“上帝之令風雨將禍福以天象示其恩戚,而天象中風雨之調順實為農業生產的條件,所以殷人的主帝雖也保佑戰爭,而其主要的實質是農業生產的神。”陳來先生也明確指出:“殷人已經有至上神的觀念,而且這個至上神明顯是一個早期的主掌農業的自然神。”

商代的至上天神“帝”有著極強的農業神性,而且就連帝的使臣也具有一定的農業神性,典型的代表即為帝史風。帝史風為上帝的使臣,名為風,或曰“帝史鳳”,商人常以犬、牛來對其進行祭祀,如於帝史風二犬”、“燎帝史風一牛”。卡辭所載帝使共有四位,各處東南西北四方,是商人禱祭及求年的對象之一。商人向帝使求年,其實質應是通過帝使間接地向至上神“帝”求年。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農業為主的社會,對雨水的渴望是非常強烈的,所以上帝在自然屬性上最大的權威就是對於降雨和不降雨的控制權。當持續乾旱,向至上的上帝求雨成了當務之急,這種當務之急體現的也正是以農業為本的民族的強烈需要,在這裡,對於風雨的命令權與對農業的支配權自然地合二為一。雨水決定農作物的豐歉,所以,年成好壞自然由帝控制zu足年”、“受年”指莊稼豐收,而“吉年”則指危害莊稼,二者正好相反。卡辭中所見“受年氣“吉年”的記載正反映出在商人心中,“帝”是農業豐歉的主宰。需要注意的是,卡辭中出現的帝令雨或不雨,通常都是商人小心翼翼地進行提問,而並非堂而皇之地向“帝”析求下雨與否以及雨量多少。而且雨神要昕命於“帝”的命令,所以商代也祭祀雨神,但屬於小祭,這種思維到周代仍有所沿襲。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在商人心中,上帝掌握打雷的權力,商人同樣不析求上帝打雷,仍然是佔卡貞問。殷歷歲首的十三月、一月和二月均為春季,春季農耕企盼雨水,而打雷和下雨又通常是兩個連續性的活動,雷聲陣陣後往往雨水降臨,適量的雨水,有益於農作物的成長,並在收穫季節獲得良好收成。在這樣的農業思維指引下,商人貞問甚至期望上帝命令打雷,並寄託著析求萬物萌生、大獲豐收的農業觀念。春季打雷,月令類文獻多載。

“帝”作為至上神,並不直接降雨、佈雷,而是命令打雷,這種掌控打雷權力的思維,與“帝令雨”完全相同,“弘令雷”意思是雷多且大,而且通過“弘令雷”和“不其弘令雷”正反兩面的卡問,更加真切地展現出基於農事期許的雷雨期盼。

至上天神的農業神性,農業理念滲透下的“帝”神觀念構建

帝能命令風神颳風、雹神降雹、雲神積雲一一帝令風、帝令電。“燎於帝雲”是對擁有興雲能力的至上神“帝”的祭祀之辭,“燎”即積木而焚燒,以煙氣達於天庭,是自商周以來祭祀天神最常見的方式,“帝雲”則正是強調帝司掌興雲以至於布雨的權職。卡辭這種表述充分體現出因“帝”被歸入天神體系,故而接受燎祭的方式,且燎祭的目的在於帝對雲的掌控,這種支配能力則在農業生產方面極為重要。上述卡辭中,至上神“帝”對風、雲、雹、電的掌控,與雨、雷的情況完全相同,而這些與氣象相關的卡問正是基於農業生產的考慮,以及對作物豐產的期冀,風、雲、電、雷都是雨的前兆,適量的雨水最適宜農業生產,而雨量不適、風災、雷災、旱災、雹災等災害,都是對農事生產的破壞,即“古年”。

從朦朧宗教意識的出現到體系嚴密的天神體系的建構,甚至以“五”為帝廷官員數量的說法,無不透露出商人有意識地建構天神系統,這個天神體系中的諸神以“帝”為核心,各自然神靈受其統帥、指揮和管理。在商代帝宗的天神體系中,至上神“帝”無疑是擁有最高權威的天神,特別是在農業生產領域,“帝”司掌風、雨、雷、雲、雪、雹,使其成為農作生產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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