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蹭熱點"需把握好火候,鄭剛:提前做好一件事,或能事半功倍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互聯網時代,通過"蹭熱點"就能輕輕鬆鬆吸引流量、免費做營銷推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互聯網時代,熱點"蹭"不好,不但可能侵權迎損,還可能被千夫所指、身敗名裂,特別是剛起步的創業者。

在互聯網與知識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創業者到底應不應該"蹭熱點"?怎樣"蹭"才能避遭非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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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管理學院科技創業中心(ZTVP)主任鄭剛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對此發表了看法。鄭剛認為,"熱點"這把火需要好好把握,提前做好一件事,將可能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以下整理自鄭剛口述)

"熱點"這把火,需好好把握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創業者可以通過蹭熱點的方式來做營銷,這在互聯網飛速發展的今天,也是比較常見的。

比如,當年360和騰訊的3Q大戰;2018年異軍突起的本土互聯網咖啡品牌瑞幸咖啡"碰瓷"行業老大星巴克; 微信支付當年剛起步時,利用春節紅包進行社會化營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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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今年春節期間流浪地球大熱後,不少公司和單位都在模仿"北京市第三交通委......"的交通安全口號造句蹭熱度;再如杜蕾斯每次熱點事件後令人會心一笑的圖片,人民日報客戶端和天天P圖2017年建軍節推出的各時期軍裝照片活動等;

在"流量至上"的年代,互聯網上的"碰瓷""蹭熱點"現象,更多是為了短時間內以低成本獲得較高的品牌曝光度和流量。

例如中國式"碰瓷"營銷:2018年5月15日,瑞幸咖啡在神州優車總部召開媒體發佈會,會議共有兩項議程:宣讀致星巴克的一封信和宣讀《瑞幸咖啡針對星巴克涉嫌壟斷行為採取法律行動的簡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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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題為《給行業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 讓中國消費者有更多選擇》的公開信中稱,瑞幸咖啡在實際業務發展的過程中遭到星巴克的壟斷性競爭,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以及同業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並以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14條和第17條的有關規定,向國家反壟斷行政執法機構進行投訴,並向有關城市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

同時,瑞幸咖啡也在網絡媒體渠道同步推送了這封公開信,這些也都是後發者蹭熱度進行事件營銷的例子。

可見,如果"蹭熱度"得當,確實可達到短時間內提升品牌知名氣的事半功倍效果。但如果把握不好,可能就對自己起到反面宣傳的效果,甚至還可能會傷害其他方的利益。"阿里離職女高管"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那如何才能把握好度?我認為至少應該做到利己不損人、講究誠信、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蹭熱點"前,先做到這些

那麼,如何才能讓"蹭熱點"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呢?

首先要明確的是,對創業者來說,好產品是基礎,是"1"。而社會化營銷、蹭熱度式營銷、互聯網思維、商業模式等,是後面的"0"。

如果沒有前面的"1",後面的"0"再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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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阿里離職女高管"事件來說,就算該創始人真的是阿里前高管,或者就算她是當年阿里的"18羅漢"之一,如果她的創業產品——面膜本身不好用,也只能是曇花一現。

不可否認,有阿里光環對於剛剛起步、資金並不雄厚的創業者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無形資源。因為阿里系是杭州創業者四大派系之一(其他三系:浙大系、浙商系、海歸系),所以阿里巴巴和蘑菇街、滴滴、銅板街等阿里系成功創業項目的光環,阿里系創業者在創業圈裡的天然優勢和光環,可能使得同等條件下具有阿里系背景的創業項目,更容易吸引人才和融資。

但說到底,創業項目最後拼的還是產品力、創新力和運營力,好的產品/服務才是最根本的。

"蹭熱點"只是一種以低成本短期獲得較高品牌曝光度和流量的社會化營銷方式之一,是後面的"0"。利用好了,可事半功倍,但終究無法代替最前面的"1"——產品。

況且除了"蹭熱點"以外,營銷的方式還有千千萬萬種。而且,要實現創業夢,光靠自己瞎摸索是不夠的,還需要學習商業模式設計、創新戰略、創業管理、市場營銷等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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