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法院發出首份“律師調查令”

“你好,我們是綏陽縣嚴正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受綏陽縣人民法院委託,依照《調查令》載明內容,到貴單位開展調查工作。”8月7日,綏陽縣嚴正律師事務所律師持綏陽縣人民法院簽發的調查令,前往綏陽縣某銀行調查文某某、王某某等四人的存款情況及資金流動情況,調查得到協助調查單位的配合。

綏陽法院發出首份“律師調查令”

(調查令)

調查令是當事人或者其委託的訴訟代理人在民事訴訟中,因客觀原因無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證據,經申請並獲得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簽發給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向有關單位或個人收集所需證據的法律文書。今年年初,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律師調查令制度,律師在為市民代理案件,取證過程中遭遇阻攔、搪塞、故意拖延時,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同時要求,各級法院在收到律師申請後,應在3天內回覆是否發放調查令,調查令的有效期,最長為15天。

2017年8月4日,綏陽法院簽發第一份律師調查令。這份律師調查令的發出,是民商事審判團隊第一單元審理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姜某某、向某某等四人及其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調取被告在銀行的存款和資金流動情況,而該事實對案件審理有重要影響。鑑於此情況,該案原告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律師調查令。承辦法官經過認真審查後,向原告律師簽發調查令。此份調查令有效期為5天。

“調查令申請很方便,給律師取證活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有效減少了取證過程中的種種阻力,保障了司法程序公正。”嚴正律師事務所律師遊某某說。同時,委託律師調查的實施更有利於提高法官和律師的工作效率,實現司法資源優化配置,緩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供稿:綏陽縣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團隊第一單元 黃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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