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潁東區一七旬老太太張某
在清理雜物時,
發現家中藏有數十發子彈。
隨即,
張某將這些子彈主動上繳到轄區公安部門,
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張某今年78歲,家住潁河東路某小區,老伴已經過世多日。3月23日,老人在收拾房屋時,無意間發現一個木製的小箱子。打開後,裡面掉落下來一樣東西,用一塊粗布包裹得嚴嚴實實。
原本以為是老伴留下的遺物,再打開一看,竟然是一發發子彈。張某介紹,老伴曾是一名軍人,接觸和保管子彈是常有的事,可能是不慎帶回來的,之後一直將子彈存放在自己家中。
臨終前,老伴曾提醒張某,別忘了將存放的子彈上繳公安機關。不過多次查找,一直沒有找到。
沒想到整理房屋時,
張某意外發現子彈的藏身之處。
於是,
老人將子彈小心翼翼地攜帶在身,
及時前往派出所主動上繳。
民警進行了現場清點,發現子彈盒內共有“54式”手槍子彈70發,15發散裝在塑料袋內;“76式”半自動步槍子彈10發裝在彈夾上、2發散在塑料袋內,共計上繳子彈97發,後連同收繳清單一併上繳分局治安大隊。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警稱,這些子彈保存完好,如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後果不堪設想,老人能主動上繳可免予處罰。
有和小編一樣好奇子彈背後的故事嗎?戳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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