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員領導黑社會並組織賣淫,後獲死刑

2007年8月3日 雲南警察領導黑社會並組織賣淫獲死刑

2007年8月3日 (農曆六月廿一),雲南警察領導黑社會並組織賣淫獲死刑。

公安人員領導黑社會並組織賣淫,後獲死刑


2007年8月3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由公安部掛牌督辦、雲南省公安廳特別督辦的鎮雄縣林業局林政稽查大隊隊長範澤忠(別名範曉)等黑社會團伙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數罪併罰,範澤忠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作案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分別被定罪量刑。
公安人員領導黑社會並組織賣淫,後獲死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