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20日 我國正式建立集中統一的國家認可體系

2002年8月20日 (農曆七月十二),我國正式建立集中統一的國家認可體系。

2002年8月20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在北京正式揭牌,我國對認可機構多頭管理的時代從此結束。這是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按照國際規則建立我國認可工作新體制的又一重大成果,表明我國集中統一的認可體系基本框架正式建立。

截至2002年7月底,在認證機構認可方面,我國認可機構共認可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65個、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21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18個、產品認證機構27個。但是,多套認可體系並存導致的認證認可工作政出多門、多重標準、重複收費、監督不力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已經成為我國認證認可事業發展的制約因素,已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

從2002年4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已將原有相關機構調整整合為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和中國認證人員與培訓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將承擔這三個國家認可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各類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工作和強制性產品認證、自願性產品認證以及農產品、食品認證等各類認證機構的認可工作,都將統一歸口到三個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認可工作中。

各類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管理體系(ISO9000)、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MS)、通訊業質量管理體系(TL9000)、汽車行業質量管理體系(QS—9000)、航空航天業質量管理體系(AS9000)、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HACCP)、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ISO13485)、信息安全管理體系和軟件成熟度能力評估等。

這些認可機構合併後,將啟用新的統一的認可證書和認可標誌。已經被原各個認可機構認可的認證機構,在年度監督審核合格後將換髮新的認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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