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波操作,上海全國領跑?傳第二輪“降價”要來了

國家帶量採購又有大進展!

2月19日,元宵節當天,帶量採購兩條消息再一次引發業界討論。上海正式發佈《關於本市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醫保支付標準調整、未中標“價高藥”自付比例提升等話題熱度飆升。

同時,有業內媒體傳出,國家帶量採購具體執行機構可能已上報了“今年6月份左右出第二批帶量採購計劃和方案,10月份落地”的想法和思路。

春節後,業內就流傳了一份上海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藥監局聯合發佈的內部培訓資料,即《關於本市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保用量、調整未中選藥品自負比例等內容均包含其中。

元宵節當天,上海陽光醫藥採購網正式發佈該通知,內容與之前流傳的版本高度一致。通知主要包含四個方面,附件中給出了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品種通用名及使用同品種“價高藥”個人提高的提付比例。

從通知內容來看,繼北京、福建、天津、遼寧4地出臺所有4+7帶量採購政策後,上海出臺的通知更加明確、具體,明顯呈現領跑態勢。

保用量:突破“藥佔比”、“一品兩規”

在保用量方面,通知中指出,“本市所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總控、“藥佔比”、醫院基本用藥品種數量為由影響中選藥品的供應與合理使用。”

同時,“與中選品種相同通用名稱(含劑型)的原本市中標藥品(或掛網)藥品,如未獲中選資格,但質量和療效有保證,且價格適宜的,醫療機構可以在優先採購中選品種的前提下繼續採購,但數量不得超過中選品種。醫療機構採購符合上述條件的同品種未中選藥品的,視作符合“一品兩規”要求。”

這一波操作,上海全國領跑?傳第二輪“降價”要來了

“藥佔比”、“一品兩規”政策將被突破,在業內早有預兆。

早在1月份,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就曾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針對4+7帶量採購,此前一些與之相背離或者是衝突的政策應該做適當調整,比如藥佔比的問題,比如“一品兩規“的問題。

1月25日,國家衛健委發佈《關於做好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中選藥品臨床配備使用工作的通知》,規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不得以費用控制、藥佔比和醫療機構用藥品種規格數量要求等為由,影響中選藥品的合理使用與供應保障。

另外,在保障用量方面,通知中還提出了,醫療機構須從中選企業指定的藥品經營或配送企業採購,並按照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嚴禁任何形式的“二次議價”行為,使用量原則上不低於上一年度同期水平。

貨款支付見真章

如何保證貨款支付問題,一直是4+7帶量採購能否真正落地的重點。

對比北京“醫保基金按採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院還是企業,目前還未最終確定”,和天津推出的“首次預付比例50%,在購銷合同簽訂後完成,第二次預付比例50%,在購銷合同簽訂6個月內完成”的政策,上海的貨款支付政策在付款時間和預付比例上都可圈可點。

(一)醫療機構作為藥品貨款結算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按照《關於印發上海市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滬人社醫〔2016〕)37號)關於“改進醫院藥款結算”的要求,確保從藥品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的時間不超過30天,減輕藥企交易成本。醫療機構採購中選藥品的對賬單由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採購事務管理所(以下簡稱“市藥事所”)通過郵政按月發放至醫療機構。
(二)市藥事所代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及其指定的藥品經營(或配送)企業簽訂三方購銷協議,明確各方權利與責任,並按照購銷協議從本市藥品採購專戶墊付中選品種貨款。採購專戶資金由本市醫保經辦機構根據市藥事所提供的集中採購結果,按照購銷協議執行的工作進度,以“醫保藥品集中採購週轉資金”形式從醫保基金劃轉。
(三)中選企業指定的藥品經營(或配送)企業應當通過陽光采購平臺向醫療機構供應中選藥品,並單獨出具發票。同時按照購銷協議約定,設立採購專用賬戶,在收到醫療機構貨款後按時返還原先市藥品採購專戶墊付的等額資金。市藥事所在採購專戶收到配送藥品經營(或配送)企業返還的醫療機構貨款後,再按月返還至指定的醫保基金賬戶。

提高自負比例 透露哪些信號?

業內關於上海出臺的配套政策,針對“價高藥”,即價格高於中選價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選藥品提高自負比例的關注度最高。

對“價高藥”適當提高個人自負比例(老紅軍、離休人員和一至六級革命傷殘軍人除外)。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價高藥”的,藥品自負比例提高10%(基本藥物和醫保甲類支付的藥品)或20%(其他藥品)。實行個人定額自負的抗癌藥,參照上述藥品適當上調定額自負標準。參加本市社區醫療互助幫困計劃人員參照執行。住院患者使用“價高藥”的,統一按出院時新的自負比例結算。

這一波操作,上海全國領跑?傳第二輪“降價”要來了

業內普遍認為此舉不僅對於帶量採購“保用量”意義非凡,也體現了醫保部門的“控費”決心。

提高自負比例之後,以進口原研藥為首的“價高藥”要想角逐餘下的30%-40%市場,降價已在所難免。更有業內人士指出,10%-20%的幅度應該只是漸進式調整的開始,過渡期過後,這個方向將繼續強化。

猜想:第二波帶量採購將上線?

上海文件推出的同一天,業內有媒體傳出國家帶量採購持續擴大的傳聞。“相關部門已上報今年6月份左右出第二批帶量採購計劃和方案,10月份落地的思路”,以及“目前已經有了大概40多個品種的名單”的傳聞不脛而走。

儘管該傳聞沒有得到官方證實,但不影響大家對它的討論。

對該傳聞表示肯定的聲音認為,第二輪帶量採購最快第二季度就會啟動,而且規模可能擴大到11個省份,第一輪持觀望態度的跨國藥企,也可能成為國家第二輪帶量採購中大幅降價的主要訴求對象。

持懷疑態度的觀點則認為,第二波帶量採購不會來的這麼快。主要原因在於當前的4+7帶量採購尚未全面鋪開,除已經推出具體細則的幾個地區,像山東等地的中選藥品降幅還沒有明顯體現出來,為避免過速生亂,第二波不會快步跟上。

目前看來,上海作為首輪帶量採購的標杆地區,配套方案給出強烈的變革信號,而動作越大,其效果和影響越需要慎重考量,即使以10月份為期限,時間也比較緊張。

但國家通過帶量採購整合藥品市場資源的基本面已經確定,從“帶金銷售”轉為拼成本、拼規模的大方向已經形成,第二波帶量採購的到來,相信只是時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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