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世說新語·任誕》:

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預此契者:沛國劉伶、陳留阮咸、河內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於竹林之下,肆意酣暢,故世謂竹林七賢。

《晉書·嵇康傳》:

所與神交者惟陳留阮籍、河內山濤,豫其流者河內向秀、沛國劉伶、籍兄子鹹、琅邪王戎,遂為竹林之遊,世所謂‘竹林七賢’也。

這是傳世文獻中,關於“竹林七賢”的兩條記載。

長期以來,“竹林七賢”的真實性,一直存在爭議。懷疑“竹林七賢”為後世虛構者的主要依據,一是上述七人,年齡相當者固然有,但也有相差較大者;二是上述七人,政見相同者固然有之,但政見分歧較大者也存在;三是今河南焦作修武一帶,並無竹林,“竹林之遊”何從談起?一直到1960年,考古工作者在南京西善橋一座東晉到南朝劉宋時期的墓葬中,以及隨後又陸續在三座南齊帝陵內,皆發現《竹林七賢與榮啟期》體裁的墓室磚畫後,懷疑與爭議,始暫告平息。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竹林七賢與榮啟期磚畫

今天,咱就來跟大家仔細說說,這竹林七賢的故事。

一、阮籍

阮籍(210年—263年),字嗣宗,陳留尉氏(今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人。他的父親阮瑀,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籍容貌出眾,志氣豪邁,任性不羈,喜怒不形於色。博覽群書,尤好《老子》、《莊子》,嗜酒,善彈琴。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曹魏後期,阮籍聽說步兵營中的廚子善釀,有貯酒三百斛,求為步兵校尉。故後世稱其為“阮步兵”。阮籍的一些在“正人君子”們看來都是“傷風敗俗”的行為,即陸續發生於此時,以至“禮法之士疾之若仇”。

一次,司法官向朝廷上奏一樁子殺其母案。阮籍聞聽,脫口而出道:“嘻!殺父乃可,至殺母乎!”聞者皆驚怪。司馬昭也好奇地問道:“殺父,天下之極惡,而以為可乎?”阮籍解釋道:“禽獸知母而不知父,殺父,禽獸也。殺母,禽獸不若。

阮籍的母親去世時,他正與人下棋。對弈者請求停止,以便他回家操辦後事。阮籍堅持與對弈者下完棋,賭出勝負。棋局結束後,阮籍飲酒二斗,大聲號哭,吐血數升。母將葬時,阮籍食一蒸肫,飲二斗酒。然後臨訣,舉聲一號,又吐血數升,毀瘠骨立,幾乎死去。

籍能為青白眼,以白眼對禮俗之士,以青眼對知己。阮籍母死,嵇喜來弔唁,籍作白眼,喜不懌。喜弟康齎酒挾琴來,籍大悅,見青眼。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阮籍的嫂子曾回孃家,阮籍與她話別。有人諷刺他,籍曰:“禮豈為我設邪!”鄰家酒店少婦有美色,當壚沽酒。籍去飲酒,醉,臥其側,不自嫌,其夫亦不疑。

二、嵇康

嵇康(224年—263年),字叔夜,譙國銍(zhì,今安徽宿州西南)人。有奇才,身長七尺八寸,美詞氣,有風儀,天質自然。恬靜寡慾,博覽群書,通聞博識,長大後,喜好《老》《莊》,經常談論養性服食事,著《養生論》;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喜歡彈琴詠詩。後娶沛王曹林之女長樂亭主,拜中散大夫。故後世稱其“嵇中散”。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嵇康與山濤本為莫逆之交。山濤推薦嵇康為官。嵇康寫信給他,即《與山巨源絕交書》,宣佈與其絕交。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趙孟頫《與山巨源絕交書》

司馬昭擅政,忌憚嵇康威望,或曰嵇康參與剷除司馬氏的密謀。加之鐘會在司馬昭面前進讒言,將嵇康比擬臥龍,欲助毌丘儉叛亂,力勸司馬昭尋由剷除嵇康。司馬昭遂以毀謗名教為由,殺害嵇康。

嵇康將刑東市,太學生三千人請以為師,弗許。康索琴彈之,曰:“昔袁孝尼嘗從吾學《廣陵散》,吾每靳固不與,《廣陵散》於今絕矣!”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金庸曾於《笑傲江湖》中引此典故:“曲洋一聲長嘆,說道:‘昔日嵇康臨刑,撫琴一曲,嘆息《廣陵散》從此絕響。嘿嘿,《廣陵散》縱情精妙,又怎及得上咱們這一曲《笑傲江湖》?’”

或許出乎嵇康意料的是,他因遭司馬昭猜忌被殺。他的兒子嵇紹,卻在蕩陰之戰中,獨身衛護司馬昭之孫晉惠帝司馬衷,被亂箭射殺!素有白痴之名的晉惠帝脫險後,沒忘記囑咐手下:毋洗此血衣,這上面是嵇侍中的鮮血!

三、向秀

向秀(約227年—272年),字子期,河內懷(今河南武陟zhì)人,雅好《老》《莊》之學。注《莊子》,有“妙析奇致,大暢玄風”之譽。可惜《注》未完成,向秀就去世了。西晉名士郭象承其餘緒,完成《莊子注》,成為《莊子注》傳世佳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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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象與《莊子注》

他與嵇康、呂安交遊,關係非常深厚。“康善鍛,秀為之佐,相對欣然,傍若無人。又共呂安灌園于山陽。”嵇康、呂安被殺後,向秀畏懼,踏上仕途。

向秀雖歷任散騎侍郎、黃門侍郎、散騎常侍等職,但“在朝不任職,容跡而已”。他撰寫的《思舊賦》、《難嵇叔夜養生論》等,皆為傳誦後世的名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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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山濤

山濤(205年—283年),字巨源,河內懷人。性好《莊》、《老》,與嵇康、呂安善,後遇阮籍,便為竹林之交。山濤因與司馬懿妻張氏(宣穆張皇后)為中表親,故仕途通達,歷任郡主簿、趙國相、冀州刺史、吏部尚書、太子少傅、右僕射、司徒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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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雖因薦舉嵇康,遭嵇康啪啪“打臉”,“刻薄”的嵇康還撰寫一篇洋洋灑灑的《與山巨源絕交書》,宣佈與山濤絕交!這條爆文迅即在“朋友圈”廣為流傳,閱讀量瞬間突破10w+!說山濤大度、不尷尬,那都是騙鬼的話。不過,厚道的山濤深知老友的秉性,並沒有惱羞成怒,反唇相譏。

嵇康對這位老友的厚道也信心滿滿,以至臨刑前,沒有將10歲的兒子嵇紹託付給兄長嵇喜,或其他朋友,而是託付給山濤。他告訴兒子說:“巨源在,汝不孤矣。”山濤確實沒有辜負朋友的重託,將嵇紹撫養成人,終成名留青史的一代忠臣。

五、劉伶

劉伶(生卒年不詳。一說約221年—約300年),字伯倫,沛國(今安徽淮北)人。他形貌醜陋,身長六尺,肆意放蕩,嗜酒如命,被稱為“醉侯”。他雖不妄交遊,但與阮籍、嵇康一見如故。常乘鹿車,攜一壺酒,使人荷鍤隨從,謂曰:“死便埋我。”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一次,劉伶犯了酒癮,求酒於妻。妻子將酒器砸毀,酒都倒掉,涕泣諫曰:“你喝酒太多了,非養生之道,必須戒酒。”劉伶說:“善!吾不能自禁,惟當祝鬼神自誓。你準備好祭祀鬼神的酒肉吧。”妻子信以為真,便依他準備好酒肉。劉伶跪下,向鬼神禱告道:“天生劉伶,以酒為名。一飲一斛,五斗解酲。婦兒之言,慎不可聽。”禱畢,又引酒御肉,大快朵頤,盡興沉醉而罷。劉伶著有《酒德頌》,被後世視為蔑視禮法、縱酒避世的典型。

六、阮咸

阮咸(約222年—278年),字仲容,阮籍侄。叔侄二人被後世稱為“大小阮”。他通曉音律,有“妙達八音”、“神解”之譽。他善彈琵琶。後世將始於唐代的四弦有柱,形似月琴的一種彈撥樂器,以“阮咸”命名,簡稱“阮”。

“竹林七賢”說:放蕩不羈、蔑視禮法不是放縱,而是對時代的抗議

阮咸琵琶

阮咸放達不拘,經常隨心所欲地做一些違背禮儀的事情:

阮咸母親去世後,即便在居喪期間,也縱情越禮。他與姑姑的婢女私通。姑姑回夫家時,最初答應將此婢女留給阮咸;可是啟程時,卻將此婢女帶走了。當時,阮咸正在待客,得知此事後,遽借客馬追婢。既及,與婢並騎而還。

諸阮聚飲,不復用杯觴,以大盆盛酒,圓坐相向,大酌更飲。時有群豕亦來飲其酒,阮咸也不嫌棄,索性趴在盆上,與豬共飲。

七、王戎

王戎(234年—305年),字濬衝,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白沙埠鎮諸葛村)人。竹林七賢中,王戎年齡雖最小,但才智自小即非常人可比。許多朋友可能聽說“王戎摘李”的故事,說的就是這位了。

年輕時的王戎,頗有清譽。15歲的王戎,竟然與父親王渾的朋友,比自己年長20歲,且素有“青白眼”惡名的阮籍成為莫逆之交。氣人的是,每次阮籍去拜訪王渾,一會就離開了。去拜訪王戎時,交談很久後才離開。更氣人的是:阮籍竟然對王渾說:“濬衝清賞,非卿倫也。共卿言,不如共阿戎談。”

王戎性至孝。母親去世後,居喪期間,王戎不拘禮制,飲酒食肉,或觀弈棋;容貌毀悴,杖然後起。晉武帝對其有“死孝”之譽。

王戎雖無殊能,但尚算稱職。西晉末年,政局詭譎動盪,王戎隨時勢而沉浮,可謂尸位素餐,非挽狂瀾於既倒的棟樑之臣。

文史君說

上述“竹林七賢”,除山濤、王戎位居三公高位外,其他諸人,仕途皆不如人意。他們的年齡、地位、政見,也多有分歧。嵇康更是將與山濤絕交的事,鬧得普天之下無人不知,千年之後,猶有傳誦。擱今天,很多人是妥妥地“三觀不合”!但他們卻成為莫逆之交,這種可推心置腹,甚至可託孤的交友之道,較之今天的“插刀教”、“豬隊友”,可謂天壤之別!值得後世深思和借鑑。

“竹林七賢”大多有濟世的鴻鵠之志。如阮籍“本有濟世志,屬魏、晉之際,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與世事,遂酣飲為常。”他們的放蕩不羈,蔑視禮法,其實只是一種表象,而非其本性。恰如魯迅先生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係》中所說:他們才是真心信仰禮教的人!他們所蔑視的“禮教”,恰恰是肆無忌憚地踐踏禮教的“禮教衛道士”們,如篡位弒君的司馬氏之流所極力維護的虛假“禮教”。

參考文獻

1.(唐)房玄齡等:《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

2.王仲犖:《魏晉南北朝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

3.白壽彝總主編、何茲全主編:《中國通史》(第五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4.王曉毅:《竹林七賢考》,《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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