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的 按這個標準來補償損失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對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如果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能夠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被刑事拘留留不僅是會限制了人身自由,而且也會影響個人名譽。

法律規定: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的 按這個標準來補償損失

當然,刑事拘留不是想當然的,要對人進行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1、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該案件的重大嫌疑分子。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比如說再不拘留可能會再次犯案影響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或者說嫌疑犯存在潛逃的跡象。刑事拘留是很嚴謹的,但無論概率有多小,還是存在誤動作,也就是在被刑事拘留後被證明是無罪的。

王某就是一個被刑事拘留後又證明無罪的人,雖然被拘留的時間不長,但王某的生活還是受到了影響,單位因為王某被刑拘而辭退了他,朋友也因為他是一個“罪犯”而疏遠了他。面對這樣的情況,王某有苦難言;對於這種事情,我國其實是有相關的補償標準的。

法律規定: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的 按這個標準來補償損失

根據我國《賠償法》的規定,對公民採取逮捕措施後,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而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人有權獲得賠償。

1、人身自由賠償金

根據《賠償法》第33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我國上一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2、精神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根據賠償規定,原則上不超過人身自由賠償金以及生命健康賠償金兩項總額的35%,但也不得低於1000元。

法律規定:被刑事拘留後證明無罪的 按這個標準來補償損失

誤抓捕的事件發生的極少極少,但也不能保障絕不會發生,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可以依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求合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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