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和城市綜合執法員(城管)哪個更有優勢?

阿Q談


【1】輔警的基本情況

輔警就是警務輔助人員,由於這個比較常見,就不過多介紹。輔警的主要工作,就是輔助正式警察開展相關工作,簡單來說也就是一些相關的輔助性的工作。輔警的編制性質,輔警一般屬於屬於臨聘人員。但是有的地方採取的了一定的優惠政策,工作一定時間後可以解決事業編制,或者有的輔警屬於事業編制管理人員。一線的輔警工作強度相對較高,也存在一定的危險指數,文職輔警主要是內務管理的輔助工作。

【2】城管員的基本情況

由於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各級各地基本設立了城管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與綜合執法局。城管局裡面除了從事行政內部行政管理的,具體執法的人員都叫執法員。按照執法相關管理規定,執法人員一般應該是正式在編人員。當然也有一些地方聘請了一些臨聘人員,或者叫做城管員。城市綜合執法員的工作任務一般也比較重,尤其是要經常面對一些矛盾和問題。

【3】如何進行比較和選擇

從待遇上來看,輔警和城市綜合執法員都差不過多,如果城市綜合執法員是正式在編人員,那麼相對會高一點,但是待遇都需要進一步提高。從編制性質上來看,輔警進編的概率相對較低,城市綜合執法員在編的概率相對較高。工作強度上來看,輔警和城市綜合執法員工作都比較累,也存在一定的危險。

所以綜上所述,如果哪邊有編制去哪邊,如果都沒有編制,那就去待遇相對高一點的地方,如果各項條件基本差不多,那麼建議去輔警。最後,祝工作順利!


憑欄思君VIP


當前,我們國家有警務輔助人員400多萬,合同制城管有多少人我不知道,但肯定沒有輔警群體人多!在警務輔助活動中,輔警作出的巨大貢獻有目共睹,2017年因公犧牲輔警126人、2018年因公犧牲141人。近年來,國家層面對輔警規範化管理也是高度重視,2016年12月份國辦出臺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中我們可以將雙方作比較。


一、輔警在工資待遇上有優勢。無論是輔警還是合同制城管雙方的經費都是由地方政府出資,並且工資待遇都是參照地方上政府部門制定的編外人員相關細則執行,社會保障上基本也不差多少。但輔警又與合同制城管有著區別。根據《意見》第二十二條 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實行動態調整。工資調整根據其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年限、考核結果等情況確定。輔警工資有動態調整這一說,雖然幅度可能不大,但是總歸是有。另有,近年來有些地方規範輔警管理制度改革,為輔警設置層級管理,授予輔警銜,給輔警也發警銜工資;也有地方在學歷上給輔警加以區別,學歷高點的工資相應也高點;還有地方提出讓輔警幹多幹少不一樣,給輔警也加上了工齡工資。反觀,合同制城管,可能是我瞭解的不夠透徹,暫時沒聽說有銜級工資一說。


二、輔警職業前途上有優勢。根據《意見》第三十五條 各地在招錄人民警察或者事業編制人員時,對錶現特別突出的警務輔助人員,可確定一定比例採取定向招錄。由此可見輔警在這一塊上有著直接優勢,並且有些省份已經施行從在職輔警中招錄民警,事業編等(具體內容我曾在其他問答中也寫過,想了解更多,關注我的頭條號),反觀合同制城管,暫時也沒聽說過有相關政策。


綜上在我看來,輔警的優勢要略高於合同制城管。其實無論什麼樣,關鍵還在於從業者自身,許多年輕大學生走到輔警、合同制城管崗位,只是過渡準備公務員或者事業編考試。如果自身不努力,還想有更好的發展,那就是浪費光陰,這是及不可取的方法。因為政策來了,還是需要選拔性考試,雖然競爭小一點,但沒點真才實學是絕對不行的。畢竟體制內都是凡進必考。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支持關注我的——頭條號


輔視觀察


輔警更有發展優勢。這20年來,輔警先是擺脫了群防群治,然後再擺脫了勞務派遣,待遇慢慢好轉。因為公安機關是行政機關,同時也有一定的司法職能,比城管更為強勢。而且公安行業的地位會越來越高,正式民警有脫離公務員序列的趨勢。這是因為公安這個行業的特殊性和危險性決定的。

當然,所謂趨勢,並不是說立刻就能夠板上釘釘,基層所隊的民警在50歲左右猝死的情況是存在的,所以才要脫離公務員序列,目的是能夠給基層一線早一點退休。

我講的是一個趨勢,並不是在捏造什麼,因為一切都還在研究討論當中。

我們看在單位機關裡面,你不一定能夠看到公安工作的危險性,但是在基層的派出所,刑偵隊,你很容易就會看到這種危險性。外面人所臆想的那種“一隻手機,一杯咖啡”就過一天的工作狀態,永遠不會發生在公安基層單位。

公安基層單位就是地獄,這裡累死累傷很多人,包括民警,也包括輔警。

就是這簡單的一句話,你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提高待遇,會在公安機關這邊顯得尤為迫切。

當然我也知道,編制就意味著鐵飯碗,沒編制就意味著玻璃碗。

可是,在沒有編制的情況下,怎樣提高這些人的待遇,才是2020大改革的一個重要課題。公務員300:1,誰不知道呢,有些人就是因為種種原因考不上公務員而已,並不表示他學歷不夠,能力不足,甚至不是分數不夠。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推斷應該會有一種政策,縮短有編制跟沒編制的優秀員工之間的待遇方面的差別(請注意是優秀員工),不要讓編制這兩個字寒了很多英雄的心。

話不多,自己去體會。


夢裡瀾濤


公務員那些事,帶您瞭解公務員這一職業!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那麼在給出結論之前,讓我們先進行一下對比:

一、國家的重視程度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規範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在意見中對輔警的管理體制、崗位職責、人員招聘、管理監督、職業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和要求。同時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管理。在全國範圍內有統一的管理標準,凸顯了在國家的層面上對輔警人員的重視!目前尚未聽說出臺城市綜合執法員相關政策法規,這一點是城市綜合執法員無法比擬的!

二、群眾的認可程度

輔警人員是公安機關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機關破解任務繁重與警力緊張矛盾的現實選擇,在協助民警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很對輔警人員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過程中英勇無畏,不怕流血負傷,甚至獻出了自己的生命,社會群眾普遍對輔警的認可度很高。相反綜合執法員在人員的聘用和考核上沒有統一的標準,也不那麼嚴格,甚至有的還有紋身,在執法過程中也存在野蠻執法的情況,在群中心目中的形象不佳!

三、發展前景

目前解決輔警身份的呼聲越來越高,一些地區已經出臺了一些政策進行嘗試,如:《北京市公安局輔警獎勵實施辦法》明確規定,輔警獲得二等功,符合條件可招聘為文職,輔警個人獲得一等功,成績突出,符合條件的可以特招入警;新疆出臺了輔警有限錄用公安局政策,一年期滿各項考核合格就可以直接轉事業編;遼寧也提出了在職工作滿3年,表現突出的輔警,可以報考事業編制的政策。而城市綜合執法員並沒有任何相關的能夠轉正的政策出臺。

通過以上幾點的對比,輔警更有優勢!


公務員那些事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性質的範圍很大,內有公務員、事業編也有合同工,逐步要實行全員正式在編且持執法證上崗了,不合條件的要辭退了。輔警很明確,警務合同工或臨時工。輔警與在編城管比,差得不是一點。與城管合同工或臨時工比,差不多。


曠世礪鋒2018


市局大輔警,事業編,五險一金,滄州市。


通達573


輔警喝湯,城管背鍋。明眼人都知道,無需多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