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帶你瞭解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和建房所必須遵守的那些規定

■點擊右上角【關注】“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頭條號,私信回覆“諮詢”,即可享有一對一法律服務諮詢。

■本文作者: 蘇昂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近幾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的收入相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對於農民來說,掙到錢的第一件事莫過於給家裡的老房換新了,現在在農村地區,經常能遇到建新房的情況。而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一定標準無償分配給本集體成員用於建設住宅和廚房、廁所等居住設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一戶一宅”的法律原則更凸顯其公共利益屬性和寸土寸金之下的彌足珍貴。自然,國家和各地方也出臺了關於農村宅基地確權以及建房的相關規定。那麼,農村宅基地確權、建房規定是怎麼樣的呢?如何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呢?本文,由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黃曉麗律師為大家做簡單的介紹。

乾貨!帶你瞭解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和建房所必須遵守的那些規定

【宅基地確權規定】

在農村建房的基礎就是持有合法的宅基地,並且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蓋房屋。我們都知道在農村建設的房子再大再好都可能沒有房產證,這意味著農民的財產權益得不到保障。國家為了確保農民的利益,不僅出臺了土地確權制度,同時還出臺了宅基地確權政策,並且發放相關證書。所以不管是新獲批的宅基地還是舊的宅基地一定要儘快完成確權!以下是宅基地確權條件及確權申請流程。

  • 一、農村宅基地確權條件

1.房屋確權申請人必須是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而且必須是本村當地村民。不然則無法確權。

2.房屋確權申請人必須有合法的身份證明,有身份證、戶口本相關證件,不然無法辦理房屋確權證書。

3.房屋確權申請人的房屋必須是合法建造的,而且需要提供建造房屋時的政府審批文件及房屋竣工驗收文件,才能辦理確權。

  •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申請流程

1.宅基地確權申報

農村宅基地確權申請,首先需要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然後按照要求填寫進行申請。申請人必須提交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後等相關部門審核。

2.宅基地權屬調查

申請資料提交後,會由國家確權相關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申請人宅基地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確認宅基地確權是否合格。等調查完畢後,雙方共同確認的宅基地實際情況,然後進行簽名、蓋章簽署相關確權文件。

3.審批

4.登記註冊

確權資料審批後,申請人需要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籤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然後由相關部門登記註冊。

5.頒發宅基地資格權、使用權證

乾貨!帶你瞭解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和建房所必須遵守的那些規定

宅基地確權的對農民的好處很多的,既能保障農民的利益,還能使土地流轉方便。而卻還可以用於貸款抵押,這使土地有了實質性的用處,最主要是農民將來的土地被徵收,或是房屋被拆遷時都將能夠得到一定數目的補償。在當下宅基地“三權分置”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所發證件有可能是資格權確權證件,也可能是使用權的確權證件。

【宅基地建房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由此可見,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民宅基地或租用農民宅基地是違法的,一旦發生產權糾紛,理所當然不受法律保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那33個“三塊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城鎮居民租賃農村宅基地進而翻蓋老舊房屋開展旅遊、文化創意經營是被政策所鼓勵的,這事實上是對宅基地使用權的適度放活。

關於農村宅基地建房的原則性規定有以下幾個:

第一,房屋的高度要求。農村宅基地建房對房屋的高度有要求,根據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政策規定,住房層高必須在2.6-3.0米之間,底層層高不超過3.3米,每屋的高度不能超過3.3米,否則屬於違規,實際建房情況可根據當地政府建房規劃而定。

第二,新建的房屋面積要求。農村宅基地建房面積一定要符合當地審批面積,如果有超標將會被限制建房。

第三,必須是本村村集體成員的農民。農村宅基地建設必須是當地本村村集體成員,如果是外來人或者是戶口在城市的居民都沒有建房資格。當然相關改革試點地區例外。

第四,經過相關部門同意的。農村宅基地建設必須向當地村委會申請建房地點,直到鄉鎮、縣一級政府審批同意後才能開始建設,不然會被拆除。僅僅是村長同意或者點頭了,是不能隨意建造房屋的。

第五,不得私自佔用耕地或農用地建房。農村宅基地建設不能佔用耕地,因為會浪費國家寶貴的耕地資源。隨著國家對土地資源保護越來越嚴,用耕地建房會面臨重罰直至刑事責任的追究,所以農民們朋友們一定要注意。那種明明知道並非集體建設用地,但看別人家蓋自己也跟著蓋的做法,是極其不明智的。

在我國農村大多數地區,宅基地就是一家一戶的農民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農村居民宅基地的所有權依照法律規定歸集體所有,農民對宅基地依法只享有使用權,農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

乾貨!帶你瞭解農村宅基地的確權和建房所必須遵守的那些規定

宅基地使用權指的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享有的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造個人住宅的權利。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那麼,宅基地使用權的申請要滿足什麼條件呢?第一,居住擁擠,宅基地面積少於規定的限額標準的;第二,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新房分戶的;第三,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第四,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房的:包括批准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幹部、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非農業人口;第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明律師最後想提示大家的是,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節點上,各種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等改革政策層出不窮,農民朋友的選擇面也是越來越廣。大家在作出決定前一定要及時瞭解當地最新的政策措施,及時諮詢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等專業法律人士的意見,爭取搭上改革這班順風車,為今後的生活奠定良好的物質基礎保障,儘量避免其中所隱藏的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