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或城市的房屋拆遷後,被拆遷人怎樣可以換取到放心的安置房?

花花心心


農村和城市的房屋拆遷後,被拆遷人怎樣可以換取到放心的安置房?



對於農村和城市的房屋拆遷,賠償的標準是不一樣的,一般城市遇到房屋拆遷,那就是發財了,有可能出現一夜暴富的現象,而且所買的房子價格又低,是優惠照顧的問題。比如說2017年一處城中村拆遷,賠償的標準高達1000多萬元。

對於農村拆遷來說,賠償的標準特別低,一套4間的房子賠償標準也就在10萬元左右。再去購買安置房,這些錢還不夠,不能夠買到一套房子,畢竟一平方米1000~2000元,還需要有裝修費。基於城市的拆遷,可以說是天壤之別啊,即便是小的縣城裡一套拆遷房也能夠賠償六七十萬。



對於遇到拆遷以後,怎樣才能夠放心的換取安置房的問題,絕大部分人的觀點就是,先蓋好了安置房,然後再進行拆遷進行賠償。當然這種現象一般是不存在的,都是在拆遷以後,再進行蓋安置房,也就是說先立項,在拆遷賠償,最後才能夠給安置房安置拆遷戶。這主要是保障安置房的資金來源充足,畢竟賠償以後才給予一定的資金由開發商來蓋房子。

對於先拆遷、賠償以後,再蓋安置房的確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因素,有時開發商因為蓋房的原材料漲價,也就會私自抬價,否則的話開發商就會賠本。在我們這裡就有這種現象,記得那應該是2013年,一個新農村進行拆遷,當時賠償的標準也特別低,三間農房賠償標準在四五萬元,所蓋的房屋每平方在800元左右,在後期人工漲價,預算的人工成本在50元左右,後期人工成本漲到100元,開發商就不幹了,抬高了安置房的價格,達到了1000元以上。



所以,就目前農村或城市的房屋拆遷以後,被拆遷人想要放心的獲取到安置房的話,首先是先蓋好安置房,由被拆遷人選擇,但這種現象在目前我國拆遷這方面來說是滯後的,一般需要在拆遷以後2~3年內才能獲得安置房,在這期間必須租借房子居住。如果想換取獲得安心放心的安置房,必須交納安置房的費用最好是全款繳納,而且還給予一定的優惠,並於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一旦違約開發商就會按照合同給予賠償。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敬請留言探討。


宗元三農堂


現在是先安置後拆遷,先補償後徵地。如果是先拆先徵地,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絕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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