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近期,新餘市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分宜縣鳳陽鎮社下村黨總支原書記袁炳生優親厚友、截留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2013年,袁炳生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其母親申報危房改造資金1.65萬元。2012年至2015年,社下村村委截留31戶農戶危房改造資金6.6萬元,用於支付新建村委會辦公樓的拖欠工程款;2014年至2017年,社下村委會將南嶺下村小組移民示範村項目擅自拆分,袁炳生作為村委會主要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7月,袁炳生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渝水區珠珊鎮西岸村村委會計郭春平違規為親屬辦理低保問題。2017年,郭春平違反低保評審有關規定,為不屬於低保政策保障範圍的親屬郭某等三人申請享受低保政策,其親屬共違規領取低保金8880元。2018年8月,郭春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鷹潭市紀委監委通報了1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案例:

貴溪市志光鎮民政所所長徐忠福、湖塘村委會原書記張垣新在危房改造項目中審核把關不嚴、失察失職問題。2017年6月,湖塘村危房改造項目評議人張垣新、審核人徐忠福在危房改造項目中審核把關不嚴、失察失職,致使不符合申請條件的該村村民張某某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資金2.2萬元,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4月10日,徐忠福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張垣新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規享受危房改造金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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