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有借條的民間借貸案件,借條證據效力怎樣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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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借條,借貸合同並不當然成立!

一、借條的證明力

在法院審判民間借貸案件中,只有借條,對方否認的,法院並不認為借貸關係當然成立,出借人還需證明支付過程,支付能力,除非是金額比較少,否則,出借人無法證明支付過程的,法院則會認定出借人證據不足。

二、如何確保借條效力

轉帳憑證增強借條證明效力,在民間借貸中,雙方最好通過轉帳來支付,這樣,支付能力,過程,就有了充足的證明。借條+轉帳憑證=勝訴!這樣的證據組合,我還沒聽過敗訴的呢!“套路貸”詐騙團伙就是通過這樣的證據組合實施詐騙的,把法院都騙的團團轉,判他們勝訴。

三、多少算金額少,只要有借條就無需證明支付能力、過程了

這個真沒有一個全國或各省市統一的標準,一般來說,法院按地域,個人收入,交易習慣等進行綜合考慮,一般來說東部省份二十萬以下屬金額小,西部省份十萬以下屬金額小。

希望朋友們在今後的借款中,通過轉帳方式支付款項,這樣就會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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