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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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包括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繳納個人所得稅、都是承擔無限責任等等。但是,兩者也有一些不同之處,其區別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設立依據不同。個體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

2.出資人不同。個體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出資,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資。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一個自然人出資。

3.承擔責任的財產範圍不同。個體工商戶為個人出資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以家庭出資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通常以出資人的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是如果在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也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拓展能力不同。一個人只能註冊一家個體戶(有的地方允許註冊多個個體戶,但在三證合一後,有關部門實際上都是按一個戶頭管理的,比如只有一個納稅人識別號),且不能開分支機構,通常只有一個經營場所。個人獨資企業可以開設分支機構,雖然現實中這樣做的比較少。

5.社會形象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好歹說起來是家企業,你也算是企業主了,而個體戶一聽就是小商小販。

至於這五個方面哪個是最大的區別,這要看你看重哪個方面了。


沉默的投資者


雖然都是個人來經營,但是實際法律關係上存在很大不同。

1、個人獨資企業,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的是註冊資本的有限責任。有申請破產的說法,而個體工商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也就是你全部家產有多少錢都是在賠償範圍內。

2、個人獨資企業,是一個正規的公司化經營,有公司章程、股東會等等措施辦法來管理,剛開始可能是獨資的,但是不代表今後不能有新的股東進來。未來更是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革,變為股份公司。而個體工商戶,說白了就是個體戶,一般規模十分小,未來如果想要大規模發展,必須要轉變為有限責任公司。

3、稅務上責任不一樣。企業有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稅額上根據經營規模可以調整。稅收上總體來說肯定比個體戶要多,但是企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要多。個體戶一般都是定額髮票或者每月根據經營規模來定額,能開的發票金額就小,稅收上相應有部分扶持

4、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名下可以購買相關設施設備,車輛等,所屬權是企業,然後才是根據股份來劃分所佔比率,個人獨資肯定是個人的,但是未來有了新入股人員了,就要根據股份來劃分。購買的固定資產、設備等,在稅務上有進項稅可以抵扣,但個體戶名下所買設備房子等,都是個人的,也是一來就明確了是私人財產。雖然和企業沒關係,但是實際上如果是用來經營的那麼產生的相關費用是無法在稅務上作為進項稅來抵扣的。

比如說經營的內容都是一樣的,一個餐飲小店,企業名下車輛,保險、維修費、加油費可以在企業內進行報銷,但個體戶個人名下的車輛,這部分成本都是個人來承擔。未來如果要開連鎖店了,也只能轉變為企業。


細水長流都知道


個人獨資企業家和個體工商戶都是無限責任經營實體,都不具備法人身份,經營實體的責任便是投資者的責任。即投資人以個人或家庭財產對經營事務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但是,二者又有區別。

一適用法律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設立,個體工商戶依據《民法通則》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管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沒立。

二投資主體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個人出資設立。而個體工商戶即可以由個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出資設立。


三債務責任承擔範圍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有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時,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屬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如屬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四組織形式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是經營實體,是一種企業組織形態。個體工商戶不採用企業形式。


五財稅制度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戶,進行會計核算,為職工繳納保險。個體工商戶則未作要求。

六分支機構和人數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工作人數無限制。個體工商戶不設分支機構,工作人員不超過八人。

個人獨資企業並不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適用於《公司法》,是法人。


金縷8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回答前我看了看有些答友的回答,有些回答內容是錯誤的,我進行一下說明

個人獨資企業,是自然人個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個人獨自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

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那麼,二者主要區別有哪些?

個體工商戶從業人數一般不超過8人,而個人獨資企業則沒有人數限制;

個體工商戶一般是定期定額繳納稅款,而個人獨資企業則需要按照實際經營情況申報稅款;

個體工商戶一般是無需建賬,而個人獨資企業需要建立賬目;

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設立分支機構,但個體工商戶不行。不過,一般情況下,個人獨資企業設置分支機構的很少。

以上是我瞭解的相關知識,希望能給你幫助。謝謝點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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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壹


個人獨資企業(非一人有限公司時,下同)和個體工商戶主要區別如下:

1、個體工商戶只有經營者,沒有法人代表,因此其不能通過工商局隨意變更法人代表,投資人等註冊信息。個體戶只能在家庭成員範圍內變更,否則只能註銷重領。個人企業可以變更。

2、個體工商戶不能設立分支機構,個人企業則可以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而且分支機構可以跟總部設立在同一登記機關的管轄區內,也可以在不同轄區。

3、理論上個體工商戶有從業人員限制(8人),而個人企業則沒上限。

4、個人企業註冊需有符合其商業用途的固定駐所,而個工商戶則不定需要(臨商,住宅等均可)。

5、有些特許經營不允許個體工商戶進入。

6、個體工商戶可個人出資,也可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個人企業出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7、個體工商戶承擔無限責任。個人企業就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粵菜美食聯盟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最大的區別是形式不同,調整的法律法規不同。個人獨資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登記管理條例》調整的,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戶條例》調整的,它們是企業和個體的區別,有人說是規模大小的區別,這不完全正確,其實對於做生意的朋友,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登記,自主選擇好了,無非是在開展對外宣傳、訂立合同、繳稅方面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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