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緋聞”女明星林依晨!為母還債,立遺囑,人生比偶像劇還精彩


當初為了給弟弟買電腦,林依晨參加美少女比賽並獲得冠軍,從此演藝工作不斷,一發不可收拾,2002年,因主演個人首部電視劇作品《十八歲的約定》正式出道。2004年,憑藉個人大銀幕處女作《飛躍情海》入圍金馬獎最佳女主角,2008年,憑偶像劇《惡作劇之吻》獲得金鐘獎戲劇類最佳女主角,成為偶像劇史上折桂金鐘視後的第一人。

林依晨,想起來腦海裡不由浮現著“袁湘琴、小七、黃蓉、楊雪舞、程又青”等一個個生活可愛的電視劇人物,從袁湘琴到程又青,她塑造的角色陪我們走過整個青春。

林依晨出生在臺灣省宜蘭縣,童年時父母分居,高中時正式離婚。從小由媽媽一人把她與弟弟帶大,林依晨主動挑起家庭的重擔。由於薪資微薄又帶著兩個孩子,體弱多病的林媽媽常常只能靠信用卡應急,長年下來利滾利讓家庭揹負起了上千萬的債務,這樣的環境讓依晨習慣了省錢節儉的生活,這也是不斷激勵林依晨努力工作的原因


2008年6月,林依晨曾被驗出腦下垂體蝶鞍部出現約2釐米長的囊腫,需要動手術。事業正處巔峰,面對健康問題的林依晨頻傳將因此暫退娛樂圈。雖然手術與最初預期的簡單不少,休息兩個月後的林依晨目前開始“復出”。23歲的她還曾立下過遺囑,她說:“我的工作需要常搭飛機、拍戲吊鋼絲、跳海,我怕自己突然怎麼樣,會留下媽媽一個人,我不想留下遺憾。”

林依晨在如今關係混亂、緋聞滿天飛的娛樂圈裡,更是做到了出淤泥而不染。出道十幾年,林依晨一直擁有著“零緋聞”女神的稱號。一路走來,林依晨都在做自己生活的主人,她的世界簡單又純粹,不被浮華所惑,不被困難所擋,一步步努力活出自己喜歡的模樣。這樣的林依晨你們喜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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