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奔波之苦

想经常体验舟车劳顿、披星戴月的滋味吗?来做律师吧。

这个职业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苟且。

做律师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法庭、看守所、客户单位、案发现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办公的地方究竟在哪儿,你必须不断地在不同的工作地点之间切换、奔波。

粗略估算,光每年的驾驶里程就长达三万公里以上(这个数据在业内其实是根本上不了排行榜的),如果再算上飞机、高铁、出租、共享单车以及步行的里程,至少在七八万公里,妥妥地绕地球两圈。

这种奔波劳碌之苦,每天都会给你浑身酸爽的感觉。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费神之苦

「过劳肥」和「过思秃」,是律师界的两大常见特征。

过劳肥是因为肉体的劳碌奔波,没有时间锻炼,且饮食起居不规律所致。而过思秃则是因为思虑过度,每天绞尽脑汁所致。发际线过早后移是常态,部分同仁干脆剃个光头,反倒给人一种聪明绝顶的印象。

费神还体现在需要不断地学习。常常有人把律师跟医生相比,然而医生学习了心肝脾肺肾的方位图之后,基本上可以用一辈子,因为这些器官的生长位置在有生之年基本上不会有太大变化。

律师可就苦逼了,学习的法律是三年一小改,五年一大修。每一次法律的修改,随之而来的就是洋洋洒洒的解释和释义。脑细胞更新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法律更新的速度。

劳心费神之苦,每一根过早脱落的秀发,都散发着你智慧的光芒。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焦虑之苦

没有案子,焦虑案源,担心收入;有了案子,焦虑案件的结果,担心无法达到客户的期望。

律师,似乎永远活在无间道中,精神不得安宁。没办法,谁让你身在体制外,追求所谓的自由呢?这就是自由的代价。

没有人给你经济的保障,也没有人会为你代理的案件负责,一切全靠你自己。笔者在饱尝焦虑之苦后,经过多年苦心钻研,发明了一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

没有案子的时候,就告诉自己,太好了,终于有大把的时间享受生活了,呵呵。有案子的时候,就心里想,太好了,终于可以赚点生活费了。

这种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法,对于缓解焦虑之苦还是有一定的疗效。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分裂之苦

很多人听到律师二字,常常羡慕加讥讽地说:“律师好啊,吃了原告吃被告。”

你以为这么“好吃”的吗?律师不仅仅是代理原被告身份转化的问题(当然在同一个案子中同时代理原被告那是万万不可的),其实每天都要进行多次的身份转化,随着客户的不同,客户委托事项的不同,你的身份也要随时切换。

一会儿代理A公司谈判,一会儿接受B公司咨询,一会儿处理C公司的合同,一会儿作为D的代理人出庭……

频繁不断的角色转换,还能够保持人格不分裂、精神不奔溃、不怀疑人生,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啊!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竞争之苦

马拉松比赛尚有终点,律师竞争之路永无止境,除非金盆洗手。

自从拿到执业证的那一天起,你就开始了努力奋斗、力争上游的漫漫人生路。你会发现这个行业里有太多非常优秀的人,而更可怕的是,这些比你优秀的人往往比你更加努力。

所以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出,要么拼命。

客户是最精明的消费者,他们只会选择更优秀的律师来为他们服务。那些不思进取的、安逸懈怠的律师,只会被无情地淘汰。

所以,要想在这个行业里立足和发展,你必须围绕服务客户和创收目标使出浑身解数,你必须跟潇洒舒适的生活方式做最决绝的告别,你必须每天跟自己的懒惰的肉身和颓废的意志做无情的搏斗。

竞争之苦,苦海无边。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负面之苦

指望人家遇到好事想起你律师?省省吧。谁没事儿找律师玩,张嘴案例,闭嘴法条,毫无情趣。人家是摊上事儿了才来找你消灾解难的。

想让当事人给你来点正能量吗?开什么玩笑!企业运营健康,家庭幸福美满,旅途平安顺利,这些美好的事情,是不会跟律师分享的。

律师们每天面对的都是欠债不还、婚姻破裂、交通事故、刑事凶案等等这些人间悲剧。这些负面的信息,每天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你的心情。

没有助人为乐的心胸,没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没有传销般的正能量,这可就真成了难以承受之苦。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争斗之苦

谈判,调解,诉请,抗辩,律师总是在对抗和博弈的状态下开展工作。

这就意味着律师不论是为了预防风险,还是为了争取利益,都总是站在人性本恶的角度考虑问题。哪怕是审查合同,也千万不能把对方想象成什么好人,否则就会留下漏洞。

杨澜女士曾经说过,律师是幸福感最低的职业,因为他们总是以最坏的设想揣测别人。而其实更悲剧的是,对方律师也总是以最坏的设想来揣测你。

所以某些案件就会象《三体》中所描述的“猜疑链”一样,朝着无法控制的局面发展,双方斗得苦不堪言,却又不知如何终结。

律师深陷其中,也无法自拔,呜呼哀哉!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无奈之苦

当事人委托律师,倾注了极大的信任和期望,期待通过律师的智慧和才能,能够帮助自己走出困境,权益获得维护。

然而当你以清醒的头脑认清现实之后,就会发现,在当前的环境中,律师的作用实在有限,正如某位律界大咖所言:“非官非商非主流”。

在这个几千年权力至上、人情为王的国度,法治这种舶来品也才仅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虽然“早有蜻蜓立上头”,但力量尚弱小单薄,远不足以闲庭信步。

在法律离形成全民信仰还有相当遥远的距离之前,对于很多案件的结果,律师不得不面对这种“我欲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无奈之苦。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茫然之苦

律师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务时,往往方向明确,诉求清晰。但面临自身的职业规划和选择,却犹如站在了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茫然不知所措。

是单打独斗还是加入团队?

是走专业化还是继续喝“万金油”?

是走公司制还是继续提成制?

是内生发展还是合并扩张?

……似乎每一条路都有很多理由,但走每一条路又都举步维艰,困难重重。这种茫然之苦来自于律师业本身的复杂性,是每个律师都无法逃避的宿命。

都说律师具有哲学家的气质,可能部分源于律师经常要发出哲学三问:“我是谁,我来自何方,我将去往何处?”

做律师的十大痛苦

无能之苦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能之苦,才是律师职业的终极之苦。

很多人当律师的初心,是为了行走江湖,匡扶正义,成为一个律师之侠。结果最后,发现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卖刀的。

归根结底,所有的痛苦都是因为智慧尚欠,勇气不足,仁爱不够。找到了终极之苦,也就找到了解决所有痛苦的终极之道,即修炼和成长。

所谓智者不惑,勇者不惧,仁者无忧。在痛苦中成长,在痛苦中收获,成为一个不惑、不惧、不忧之人,是离苦得乐的不二法门。

律师,就是这样一个说多了都是泪的职业。

众生皆苦,律师又岂能幸免?加上律师又是为了解决别人的苦而存在的职业,这种苦又多了更深一层的悲情。

如果你有一个律师朋友,你能够请他吃一顿饭,喝一场酒,然后看着他的眼睛,真诚地说上一句——“你也不容易啊”,他一定会有扑到你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然后把你引以为终身知己。

罗曼罗兰说,「真正的英雄,就是认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同理可证,作为一名律师,如果你已经很清醒地认识到了律师职业的苦楚,甚至饱尝了这些苦楚,却依然眼含泪花,摸着良心微笑着说:“我真的很热爱律师职业。”那么,恭喜你,你就是真正的律界英雄!

最后,一首笔者很喜欢的《无间道》的歌词,与所有在痛苦中努力前行的律师同仁们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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