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公開審理涉黑涉惡刑事案件

茶陵:公开审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2019年3月27日,茶陵法院公開審理了被告人羅某承、羅某華、羅某儉、符某波、胡某、向某等人尋釁滋事罪、挪用資金罪一案,該案由茶陵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譚雲林擔任審判長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由茶陵檢察院員額檢察官雷桂卉出庭支持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8年以來,被告人羅某承、羅某華先後註冊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和典當管理公司從事放高利貸業務,並吸納羅某儉、符某波、胡某、向某、等人做公司員工負責放、收高利貸業務,採取毆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任意毀壞公私財物、堵門、滋擾、糾纏、言語威脅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討債,嚴重擾亂了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形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茶陵法院將根據庭審查明的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判決。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茶陵法院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充分發揮刑事審判打擊職能,從嚴從快依法懲處黑惡勢力犯罪份子,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幸福感、獲得感,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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