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規則:婚房購置女方務必務必務必出資

結婚前規則:購婚房,無論多少女方務必出資,免得以後人財兩失

<strong>神州房價連漲二十載,離婚率連漲十五載,房價哪天有可能跌,離婚的估計只會越來越多。筆者在此鄭重告知即將步入神聖婚姻殿堂的女孩們,請牢記一個結婚前規則:買房務必出資,哪怕只出一個零頭,也要出資,要不然哪天真的勞燕分飛,你可能真的會因此人財兩失,到時候就算是《婚姻法》也保護不了你。如果你對這條結婚前規則有興趣,可以詳細讀讀筆者下面的分析。

(1)《婚姻法》是嚴格區分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規則:婚房購置女方務必務必務必出資


《婚姻法》是嚴格區分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這條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通俗點講,婚前財產無論經過多少年,哪怕海沽石爛,也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說婚前財產比大多數愛情要要堅貞多的,大多數愛情,沒有經得住歲月的考驗,變得成色,但婚前財產是永不變色。

在《婚姻法》出臺前,也就是2001年前,婚前房產,結婚8年,可以變成夫妻共同財產,但這條已經在2001年已經廢除了。

(2)《婚姻法》:沒有離不了的婚

結婚前規則:婚房購置女方務必務必務必出資



《婚姻法》雖然冠名為《婚姻法》,其實大部分講述的不是婚姻,而是離婚,而是財產。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在中國基本上沒有離不了的婚。在目前的離婚訴訟中,只要堅持兩次訴訟(間隔六個月),中國的法院在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候,除特殊情況外,絕大部分都會判離婚的,也就說,在中國,通過訴訟離婚,大概一年左右的時間就可以把婚離了。據筆者瞭解,這在全世界範圍內算比較快的。

所以,通過兩次訴訟,大概一年的時間(在三四線城市估計程序更快,因為案件少),婚姻就會離掉,離婚後,一方婚前財產還是一方個人財產,跟另外一方沒有半毛錢關係。這種案例在目前離婚訴訟越來越普遍,很多女性找到我,苦水倒個不停,懊悔不已。筆者接到這種離婚案子,也只能深表遺憾了,也有相當多女性,諮詢完律師,她這種情況離婚幾乎一分錢也拿不到,很多也就草草地接受離婚,也不糾纏。事實上絕大部分離婚訴訟中,爭議最大的不是感情破裂與否,而是房子等財產分割談不攏,小孩撫養權談不攏。

結婚前規則:婚房購置女方務必務必務必出資


(3)婚前同居時共同出資購婚房,結婚後,婚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前規則:婚房購置女方務必務必務必出資


<strong>目前女性大都都是通過自由戀愛結婚的,即使通過相親介紹的,也都經過結婚前同居試婚的階段,才最終決定結婚。現代90後、00後結婚,都張羅著買婚房,在上海這邊,如果男方是上海人,都會準備一套婚房,而且都沒有貸款的,但可惜這種婚房要不是男方一方出資,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要不然就是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名字(這是上海人的精明之處,防止小輩婚變手段),這種婚房,都顯然跟女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後,女方還是拿不到一分錢。

目前青年男女結婚前的現實難題就是:

結婚前要買婚房,按照習俗由男方來出錢,這樣萬一婚變而離婚,婚房就跟女方沒有任何關係,於是有女方提出要求,要求房子加名字,但一套房子幾百萬,女方沒有出資就要求加名,男方也擔心婚變導致人財兩空,於是男方也非常不情願,雙方有可能因為這個事情鬧得不開心。

我們來個情景假設:

一對青年男女,已經婚前同居,感情急速升溫,開始考慮結婚。結婚前需要購置婚房。

解決方案是:

購置房產的時候,女方可以提出出資一部分(或者一小部分),考慮男方出資比較多,可以讓婚房登記在男方名下,這樣的條件,筆者認為絕大部分男方是找不出理由拒絕的。

這種方案的法律後果是什麼,筆者結合司法實踐,給出下列分析

1. 雖然該房產是婚前購買的,但由於房產不是男方婚前一人出資購買的,所以不是男方一人婚前財產。

2. 由於這套房子是婚前同居期限購買,購置又是婚房,系以結婚為目的,所以也不是按男女方出資比例按份共有的財產。

3. 婚前同居階段,雙方已經共同生活,以結婚為目的購置婚房,法律將該婚房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不考慮男女各方購房出資比例。

文章最後筆者總結一下這條結婚前規則的關鍵點:同居期間、結婚為目的、共同出資。這裡的共同出資,不限於女方本人出資,是泛指女方一方的出資,包括女方父母出資。

當然,如果涉及訴訟,則要求出示證據,如何證明同居共同生活,如何證明共同出資等等,按照誰主張誰證明的舉證規則,需出示符合我國法律的證據,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就不詳細對如何舉證做詳細展開,如有問題,可以關注我們,並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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