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察委移送起訴到提起公訴只用了8天時間

2018年11月,由我們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威海市某局原副處級幹部叢某受賄案一審判決生效。該案是威海市監察委員會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

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叢某利用擔任威海市人事局畢業生就業科科長的職務之便,為其朋友經營的威海某公司在勞務派遣業務方面違規提供方便,並收受該公司好處費人民幣4萬餘元;2004年5月、2007年4月,叢某利用職務之便,分別在全市衛生系統事業編制招考和高中教師招聘工作中,採用跟相關人員打招呼的方式,使兩位考生順利通過考試,並收取其二人給予的感謝費共計人民幣4萬元;2014年至2016年,叢某利用擔任威海市某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的職務之便,為威海市某學校在籌建、爭取創業培訓指標等方面提供幫助,並先後收受該公司負責人所送金條3根,價值共計人民幣1.5萬餘元;2006年至2015年,叢某利用職務之便,為威海某公司謀取不正當競爭優勢,並在承攬業務方面違規提供幫助,收受公司實際負責人給予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37萬餘元。

針對以上案情,我院在接到威海市檢察院交辦函後,自上而下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辦案組,加班加點全力以赴對該案49本卷宗進行認真、細緻的審查。我們多次就程序規範、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等問題與威海市監察委員會溝通、向市檢察院彙報。

本案在立案前,叢某與行賄人串通了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在監察委調查期間,叢某一開始更是堅決迴避重要犯罪事實。後來,恰逢叢某家中發生重大變故,叢某的情緒一度失控,精神狀態極差,甚至想過輕生,在調查人員的勸說和安慰下,情緒才得以緩和。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後,我們兩位辦案人員瞭解到,叢某目前最擔心的就是兒子的撫養照顧問題。為此,我們專門找來叢某的妹妹,講明叢某現狀,做通其思想工作,其答應會全力照顧好叢某的兒子。我們將這一消息告知叢某後,他多日憔悴的臉上終於擠出一絲微笑,仰天長舒了一口氣,配合我們順利地完成了訊問。

2018年7月19日,我院以叢某犯受賄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1月2日,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叢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該案從監委移送起訴到提起公訴,雖然只用了8天時間,但我們保質保量地完成了從決定逮捕到審查起訴的整個流程。庭審中,我們充分闡述了起訴觀點,全部得到了法院判決的支持。

庭審現場,威海市各相關單位代表30餘人參加旁聽。為此,我們在公訴詞的最後,用了相當大的篇幅進行了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叢某從一名領導幹部墮落為職務犯罪被告人的原因,警示每一位旁聽的黨員幹部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叢某當庭表示認罪服法,不上訴,並多次流下悔恨的淚水。庭審結束後,叢某對著我們兩位檢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口中不停地說著謝謝。

(講述人系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檢察院員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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