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房地產稅徵收該怎樣保持公平?

許熒熒


很多人想著會第一套房免徵房產稅。似乎這樣做是對更多的人有一個公平。但是你懂中國人的,中國人會為了房子去離婚了。如果說一項政策推出了,國家為了收點稅,鬧得大家都去離婚了,這事情就不好辦了。只有當每一套房子都會徵稅的時候,那麼,離婚潮就不太容易出現了。或者說對家庭和婚姻沒有什麼影響了。

這是從下面往上看。要是從上面往下徵收的話,我們可以先爭10套房以上的。吧嗒,人家一大半都離婚了。然後你說從五套房開始徵收,也是一大半都離婚了。

所以不管從最底往上看,還是從最高的往下看。怎麼都不太公平。而全世界徵房產稅的,從來沒有說只有一套房是免徵的。他是有一套徵一套房產稅。而且也沒有多套房重稅的規定。所以那種一套房徵1%,二套房徵2%,三套房徵4%,,,,這種想法也千萬不要有。他兩套房,就有兩個稅基了。4套房有4份稅了。再者說,房產稅了,就不鼓勵人買房了?要是大家不買房,那房開公司的稅往哪裡找去,房屋的契稅去哪裡收。收房產稅了,它依舊鼓勵個人買房的。只是,到了那時,它不哄你,你不買了。相信他們會哄著你買的。就像前面他們哄著你買的時候,不也是寧可離婚也要買上兩套房嗎。

那種起鬨說第2套房開始徵稅的那些人,該歇歇了,我理解所有人的心情。我也有房子,但是這並不代表說,從第2套房開始徵收房產稅會是公平合理的。所有的房子都徵房產稅,不管你有幾套都是同一個稅率,有本事你就去買,房產稅不會阻攔別人去買房。另外,房產稅也不會成為鼓勵大家去賣房的手段,這一點是完全可以想象到的。只是拿不住這個房子的時候,就需要賣房了,這是真的。房產稅也不會讓大家去離婚。如果說你離了婚,他也是要徵房產稅,唉,這就對了,這就是公平了。

所以說不用等,不用怕。房產稅來了,人人有份,人人一份。想跑是跑不掉的。




大舟財經觀


我做了10年了,動手術時麻醉師紮了幾次針都由於骨刺的原因無法打麻藥,給我說再試最後一針,如果不行就全麻,我只能同意,結果還好這最後一針扎進去了。手術時一點感覺不到痛,只是一直趴在手術檯的臥具上,太不好受了,手術時間40分鐘,我感覺過了好長時間,醫生不停的告訴我,馬上就好,再堅持一會。手術後立即感覺到腿不痛了。但是過了三年由於不注意保養,再提稍微重一點的東西后,就感覺到腿疼,須在床上躺幾天才能緩解。個人認為,如果你對疼痛的忍耐力強,你就可以採取保守治療,如果實在忍受不住,還是建議動手術為好。


xgy-1


不徵,這樣才能體現公平。別人能買兩套三套,甚至更多的房子,一不偷二不搶,那是別人憑本事買的,自己辛苦掙的錢買點房又怎麼啦,你為什麼買不起房?你為什麼沒錢?那是因為你睡著的時侯,別人早起來工作掙錢去了,你坐著休息的時候,別人還在工作,你下班了,別人還在工作,節假日,雙休日你玩牌打麻將去旅遊,別人也還在努力工作。幾乎全年無休。這一切都是別人自已辛苦打拼來的。我看徵收了稅反而體現出不公平,這反而對努力的人是一種打擊。喊徵稅的絕大多數就是些平時遊手好閒,不思進取,好吃懶做的人。現在很多農村的打工者不僅在家鄉修起了小洋樓,而且在城市裡也買了房。他們憑自已的勤勞的雙手過上幸福的生活。那些買不起房的人,你們也不捫心自問一下,你們努力了嗎?


今朝有酒45


秋收的最基本原則就是公平原則,房產稅更是如此。國外沒有什麼一套房免收或者二套房免收房產稅的說法和慣例,國際慣例就是隻要有房就要繳納房產稅,不論你是多房的還是少房的,只要是房子就要繳納房產稅。房子多的多交,房子少的少見,沒有房子的不交。這個社會,這個地區,你住的這個區域的社會運行維護成本所有有房人都要承擔,都跑不了。有房就要繳納房產稅這才是真正的公平,有的房繳稅,有的房不交稅,我這棟房交稅,我隔壁人家的房卻不交稅?這是什麼公平?。只要你有房就要負擔這個區域的社會維護髮展的成本,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你不能讓一部分人負擔而另一部分人不負擔。讓一部分人承擔另一部分人應承擔的社會維護成本。哪有這樣的好事。?

一套房免收亦或兩套房免稅,只有多套房人繳納房產稅,這種做法帶來後果是社會人群的慢慢分裂,乃至階層的撕裂。甚至是加速人群的對立,甚至可能導致社會的分裂。結果是一部分人群慢慢會仇視另一部分人群,多交稅的這部分人群甚至可能發展到慢慢仇視這個社會。

這就是國外房產稅稅制為什麼沒有免稅面積或免稅套數設定規定的根本所在。

至於一些所謂專家,主張什麼一套房免收亦或二套房免收,以此力推房產稅出臺純屬扯蛋。他們不懂稅收代表的是社會的公平正義的真正含義是什麼。在國外,房產稅就是組織收入的工具,而不是什麼調節的工具。設定免稅政策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賈康之流永遠也不懂也看不清。


文刀27626853


國外是每年都徵收房產稅,但是國外的土地是私有的(再嚴謹一點,英國等國的土地出讓期限是999年,和私有有啥區別?國內某些磚家說美國英國土地也是國有,只是時間長點,999年,孃的,這是長一點嗎?),而國內的土地是國有的(土地出讓最多40——70年)。國外的房子土地是可以直接繼承的,國內頂多可以繼承房子,土地不能繼承。

同時房價高的根本原因是地價高,土地出讓金居高不下。建設成本和銷售成本和房企的利潤只佔房價的30%,地價和稅費佔70%(國家收取的)。

說白了,你一百萬買的房子,裡面七十多萬被國家以土地出讓金和各種稅收走了,剩下的不到三十萬才是你建房子的成本,人工,銷售成本和房地產商的利潤。

那麼有什麼理由徵收房產稅呢?第一,到底是“房產稅”還是“房地產稅”?如果是“房地產稅”,則沒有道理,因為土地不是我的,是國有的,你沒有道理向我徵稅;如果是“房產稅”,那麼我只是租用國有土地70年,在上面建房子,徵稅就必須去掉土地的價格;第二,徵稅是以房產購買時的價格還是以現在的市場價作為標準?如果以市場價為標準,那麼誰來評估呢?評估費誰承擔?如何保障評估價公平?第三,房產屬於固定資產,而固定資產就必須折舊,房產的使用年限為70年,是不是要按照逐年折舊來進行徵稅。


A歐陽晨風


房地產稅對國人來說是個新事物,以前沒有 ,這個新事物來自西方,我們是向國際接軌。國內買房子其實質是一次性交了70年土地使用租金,買了房子建築,然後交了相關其他雜稅。

國外此稅已經實施了多年,公平問題基本都考慮到位了。西方就選個以公平著稱的美國為代表吧,接軌也接軌個最先進的。

來看美國怎樣公平,快來學習,接軌不要接個半吊子,讓民眾不服,何必呢。

首先徵收對象,是所有私有土地及其上的房子。第一是所有的房地產,而不是有差別的,什麼一家一套不收,第二套開收等等,第一套和第二套在收稅的法理上並無不同,無差別全收這樣才真正公平。第二是房地產稅,顧名思義,包括兩部分稅:私有土地稅和房屋稅。

其次徵收後的收入的去向和用途。收了哪個地區的稅,是用於哪個地區的公共設施建設,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比如教育和治安等。這錢是用於本地區提供差別化服務的,而不是奉獻出來提供給全民服務或挪用其他用途。這樣才公平,誰出錢,為誰提供服務。賬務公開透明,專款專用,接受納稅人監督。

要公平嗎?公平來了,能做到嗎?準備好了嗎?

土地稅該誰交?佔比多少? 房子價格如何評估價格?房子折舊怎麼算? 專款專用於本地區差別服務能做到嗎?資金能公開透明接受納稅人監督嗎?

另外:

不要假裝不懂抬硬槓,說英國也是國有,不是私有,是租用999年。性質不同了,量變引起質變,999年其實已經是永久了,縱觀歷史,這個時間已經超過所有發證的王朝國家的壽命了。如果還硬抬槓,那就學習好了,也把70年改999年吧。真敢改,真質變了。

還有個磚家說是為了調節貧富分化,呵呵了,房子能均了鉅富的財富?省省吧,這是磚家用屁股想出來的嗎? 真心想均他們更簡單的方法多的是。

哎,想多了。甲專家說了:絕對不學美日方案,要根據國情創新更公平的方案,連地帶房一起收稅絕對合法理,就是合法理。弱弱地問一句,甲亢,你能解釋下房地產稅法理的國際慣例概念嗎?不會是你自定義的法理吧。服了,服了,你是法理行了吧。但人民心中有杆稱,甲專家你媽沒告訴過你嗎?!

鬱悶了嗎?看看下圖,調節下心情吧。





老紅纓槍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大家:1、房地產稅徵的是房稅還是地稅?是房稅的話那堆廢磚爛瓦能值幾個錢?何況還天天貶值。是地稅的話地是屬於國家的,人應該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納稅嗎?且買房時已經交過了70年的土地使用費,現在還要收稅,其法理性何在?2、如果收稅,且按房地產總值收稅(其實就是收地稅了),是不是全國所有房地產都收?不分什麼商品房、小產權房、農村自建房、還有什麼七七八八的這樣房那樣房?因為大家都佔用了國家土地資源啊。如果只徵其中一部分而不徵另一部分,是否涉嫌稅收不公?3、是否設起徵點即免稅條件?如果設,是按面積算還是按價值算?如果按面積算,假設200平米起(數據隨口說的,不必認真),別墅的200平米佔用國家土地資源100平米(按兩層算),電梯房佔用國家土地資源5平米(按40層算),同樣徵收,合理嗎?如果按價值算,北上廣有價值500萬房產的可能是生活艱難的窮人,三線有500萬房產的人活得很滋潤,同樣徵稅,合理嗎?如果按套數,有的家庭三套合起來不到200平米,有的人一套別墅就幾百平方,前者徵稅而後者不徵,合理嗎?請各位大神不吝賜教。


pingwen789


徵稅可以,只要是商品房都要徵,只是證多少,房產證是誰就徵誰,裡面有多少人就自己協商,第一套房免徵,有記錄都算,比如雙方結婚共同名字的,算雙方的第一套,任何一方想買多一套,都算第二套,就要徵稅!離婚的,沒房的一方,需要買房那算第一套,復婚的,意思兩個加起來等於2套房的,其中一套要交稅!每多一套復率扣稅,且空置1年以上的加重扣稅,2年以上國家有權收回再拍賣!優先賣給租房客,壓制趁機提高房租。

因為農民土地真沒多少了~,整天開發開發,都開不夠,不是都在破壞環境嗎?破壞環境不需要繳稅?都是這些囤房機構,拿了那麼多資源又不用,開發再多都不夠用,都空置!改收稅,免得都跟風炒房。


藍藍191231865


我認為一家一套房不該收稅,我自己掙了一輩子錢,買了一套房,買房時按照國家規定,所有的稅都交了,又辦了房證。我現在工資不高,如果再收稅,那我交不起,怎麼辦,會不會把房子收走,然後把我趕出我自己的家門?

出臺房產稅可以,關鍵看你出臺這個稅種的意義是什麼,是財政沒錢了,讓每個人有房子的人反饋給國家一部分,還是要真正的打擊炒房者,如果是後者,那就要給每家留一套不交稅的,不管房子多大,如果他們都想換更大的房子,那就換吧,還能支持地方的經濟。第二套適當少收一點,按出租租金的比例來收定的不能太高,畢竟有好多打工者買不起房子,要靠租房,稅收高了最後都加在租戶手裡了,那又有違國家出臺政策的初衷了。第三套多收,可以讓他們覺得沒有利益了,也得買了房子,而現在有好多地方政府的大部分收入要靠地產來支撐,都不買房子了,政府沒收入,老百姓沒工作,那政府出臺這個政策是對誰好哪?一個馬雲已經把老百姓的日子打回去多少年,生活是方便了,可多少營業房主現在都難以為繼了,多少服務行業的人員下崗了。


用戶61563540199


先把開徵房地產稅的原因、理由和目的講清楚,為什麼要徵,要達到什麼目標或目的?然後才是怎麼徵的問題,從法律和情理上都要能行得通才行。首先就是要把國有土地出讓權、出讓金的問題搞明白,這是個前提。如果拋開土地,只對房屋徵稅,那就叫房產稅,房子是資產,而汽車、銀行存款,股票、基金等都是資產,只對房產徵稅而不對其他資產徵稅,法律上能不能行得通?那乾脆就開徵資產稅吧。

其次開徵房地產稅的目的是什麼?如果僅僅是抑制房價,或者仰制收入分配的懸殊,那政府解決問題的方法和路徑是根本錯誤的。房屋的建築成本,在同一地區同一標準的前提下,基本是一致的,關鍵是土地取得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房價的高低,現行的土地招拍掛制度,只能推高房屋價格。而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根本不能解決收入差距過大的問題,只能叫工資稅吧!

所以開徵房地產稅還需要認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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