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誰都可以成為“拆二代”的,這些貓膩讓你越拆越窮

隨著徵地拆遷工作的進行,被拆遷人數量也急劇增多,“拆二代”逐漸進入公眾的視野,很多沒有遇上拆遷的人都眼巴巴地盼著拆遷,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但是拆遷是一個環環相扣的複雜程序,再加上雙方主體地位的不平等,很多被拆遷人在拆遷中受盡了苦楚。今天我們就帶大家揭秘拆遷中那些違法黑幕!

不是誰都可以成為“拆二代”的,這些貓膩讓你越拆越窮

一、村委會一手遮天進行徵地拆遷

很多被拆遷人反映自己村裡徵地的決定是由村委會決定發佈的,而且徵地拆遷的補償款也給了村委會。那麼村委會究竟有沒有這麼大的權利全程控制著拆遷?

答案當然是沒有!首先,根據法律的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徵收基本農田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或者徵收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需要由國務院批准。徵收以上三種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國務院備案。 其次,徵收農用地的,還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最後,村委會沒有權利扣留全部的徵地補償款。根據法律的規定,徵地補償款中的青苗費是要補給農民個人的。而且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將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撥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後,有權要求其在一定時限內提供支付清單,督促其將徵地補償、安置費用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予以公佈,接受查詢和監督。

不是誰都可以成為“拆二代”的,這些貓膩讓你越拆越窮

二、沒有文件就徵收

實踐中,很多被拆遷人往往看不到任何文件,就被通知徵收了。那對於這樣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和徵收,沒有任何文件就能徵收嗎?

實際上沒有任何徵收手續是不合法的,徵收集體土地必須要張貼書面的土地徵收公告和安置補償方案公告。沒有依法進行徵用土地公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三、評估裡邊藏貓膩

評估報告是直接關係評估補償款的重頭戲,在實際的拆遷中有的拆遷方私自決定評估機構,甚至和評估機構相勾結,導致被拆遷人的補償款變少。為了避免損失了補償款還被矇在鼓裡的狀況,被拆遷人一定要記住自己是有權參與評估機構的選擇的,而且要主動去了解該評估機構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其中的工作人員有沒有相應的資質。

以上三種是最常見的拆遷黑幕,如果你正面臨拆遷或者還有其他問題搞不懂,歡迎你來找我們進行諮詢!

不是誰都可以成為“拆二代”的,這些貓膩讓你越拆越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