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二次承包還要重分嗎?

用戶2620247021198


大家好,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糧食是一個國家安全最基本的保障,總書記說我們中國人的飯碗一定要端在自己的手裡,我們的碗裡要裝我們中國人的糧食,而要生產出更多更好的糧食,就要有足夠的土地,足夠穩定的農民來種土地,如果土地都撂荒了,農民都不種地了,糧食從哪兒來。



我們國家第一次土地承包是1978年開始的,承包期限是15年,最早承包到期是在1993年,也就是第二輪土地承包,承包期限是30年,到2023年到期,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明確指出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也就是延長到2053年,從這個承包期限我們不難看出,都是比較長的。

不知道大家考慮過沒有,國家為什麼把承包期訂為30年,而不是10年、20年或更長的50年,其實就是為了保證土地承包權的穩定,為了讓農民能夠放心的耕種自己的土地。所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是不會重分土地的。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新農人散耕,你關注的就是我關心的,喜歡的朋友別忘了點個關注,新農人散耕每天準時為你回答,我們下一個問題不見不散。


新農人散耕


在我家鄉十多年前,是隔幾年一次重分。我在第一次重分會上說,小調整,大穩定。當時並沒有人聽進我這句話。我在說這句話時,說出當時重分,給山林,田地帶來很大的破壞。後來事實證明,我說的是對的。在兩千年前後,我那裡,就有不少地方,小調整,也就是,誰家人口少很多,必須退出一部分土地,給人口增加的人家。差不多,就不調整。到了近來,地方上,並不怎麼重視土地,也就沒有聽說,哪裡有調整。如果有的地方,有人家減少了人,有的人家,增加了人,大家都要土地,我認為,最好還是小調整。土地有遠近,優劣等分,先把土地分好,以抓鬮定地方,最好


j奮鬥終身


中國有這個農村土地承包法,這個專門的法律和土地管理辦法這兩部法律,還有201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推出來的關於推進農村改革重大若干問題的決定,就專門就賦予了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經營權,確保現有的土地關係保持穩定並且長久不變,這是國家的政策精神。

那如果統計再一次重新分配,那就會造成的軒然大波,會對整個農村的基礎造成重大的這種衝擊,所以是:不可能。

在第二點談的話,現在國家就堅決承諾了,土地的經營權維持穩定不變。

但是中國現行的這種物權法和土地承包法裡面規定的:耕地的承包期限是30年,林地的承包期間是30年到70年。我一說話就算到了2027年,第二輪承包到期,哈農地經營權應該會延續到50年到70年。

農村土地是農村最重要的一塊那個及時,所以不可能重新把它拿出來進行分配,他只有可能進行微調,或者是把合同進行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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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創業坑


大家都知道在黨的十九大中提出土地到二輪土地承包到期時,要繼續將土地往後延長,這個只是一種提案,具體還沒有正式的文件下發,所以現在還不確定就是土地永久不變或者往後繼續延長這個說法,因為只是一種提案,還沒有具體落實,所以現在還不確定的事情是沒有辦法去判斷的,按照現在實際情況來考慮,我個人觀點到二輪土地承包期到期時,土地會有一個小的調整,因為現在的人口老齡化非常嚴重,死的人越來越多,國家土地法確實有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說法,但是按照現在實際情況來看,現在有絕大部分的人死了土地還有其子女耕種,而現在新出生的一點地也沒有,包括現在二十歲的都沒有土地,有的不上學瞭如果他們沒有分到土地他們將來以什麼為生活來源,所以說在我個人看來到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土地會有一個小的調整,因為國家是公平的,也會把土地的事情處理的平衡。


農村人海波


新的土地證我們這邊已經發放了。

也就是說,確權工作已經步入尾聲。土地四至都已經很清晰了。

如果承包大戶想連片大面積承包,只需要和屬地農民和所在部門簽訂協議就可以了。


昆鳥三農


農村土地承包三十年,到其:應該按照現有人口從新平均分,不能按以前的不動再延包,因為有死的,戶口走的,他們不應該有地,農民的根本就是土地,如果農民沒有土地就等於工人下崗一樣,大多數都沒發生活,從新分地也能土地連成片,更利於機器更種,這樣才能有效發揮土地使用,我認為這樣才公平。我希望有關部門不能一刀切,走訪,走訪,聽聽農民意見再做決定。


長青樹277331411


國家說話也不算話了,讓老百姓怎樣服你,頭輪十八年,二輪三十年不都是重分的嗎。這輪別說三十年,就是五十年也行。你得重新分配,要不沒有地的年輕人怎麼活。死人不去活人不添,從古到今都沒聽說過。難到又回到解放前,再說祖國建設你還得靠這些年輕人出力,死人能保衛邊防嗎。寒了多少人的心知道嗎。


手機用戶55960745949


國家的土地要人人平等算得上公平和理。像這再不從分就不合理。生在地球上就應該有生活的條件,如果是沒有生活的條件和出路他總麼生薦。應該在30年從新大條整按人口,人生下來一班只活70歲左右,哪他可以在30歲以後得到土地,如果是60年不動,他在媽肚子裡下來就得不到田就去世了,這就叫很不公平。


望西枚


我想說一個農村土地的弊病,就是出嫁女到婆家不分地,生小孩都二十歲啦沒有地,死去的老人地不變,有的人也不在三十多年地還種著,為什麼不做調整?人增加了沒地種,人不在了種著地這是合理的政策嗎?


家門口2


分什麼,大地大樹,小地小樹,樹多高,根有多長,分地還長莊稼呀,事情搞壞了,別看瞧不起農民,農民心眼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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