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的三個基本原則你瞭解嗎?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有三個基本原則:

1.總的安置原則,是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安置整合、撤銷後的分流人員。

2.為了解決臨退休人員安置問題,工勤人員工資滿20年、幹部工作滿30年,距離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提前交由社保部門接管。病休和未滿年限但臨近退休年齡的,也可適當放寬條件限制。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人員分流安置的三個基本原則你瞭解嗎?

3.對於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員,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等編外人員、自收自支人員、自定自籌類編制人員,統一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經濟補償後自主擇業。也可以隨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業就業。

你對於事業單位改革的現狀,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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