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自動步槍彈容量最多隻有30發,怎麼不是35發或者40發?

不負意願



RPK班用輕機槍和AKM突擊步槍彈匣長度對比,RPK的40發彈匣顯然要長一些,但兩槍是同一槍族彈匣可以互換使用,並且延續到了小口徑的AK74系列。

現代步槍的供彈通常都使用20~30發彈匣,這是經過無數次的戰場考驗界定的,理論上來說一名全副武裝的戰士攜彈量在180(7.62㎜)~250發(5.45~5.8㎜)之間,在戰場上這點子彈要省著使用以確保火力持續性…這就需要子彈必須分配著使用,在經過了槍+彈總重量、彈匣簧承受力、火力持續性…等諸多方面對比後認為30發的彈匣比較合理。

而其它更高裝彈量的彈匣在戰術上是使用不便,甚至由於臥姿行動時由於彈匣觸地會使身體抬高,增加了身體受彈的面積是很危險的!
還有一點就是前面說的彈藥分配問題,每名戰士小口徑突擊步槍


的攜彈量在250發(最高)要使用六個彈匣,剩下的以散彈的形式攜帶,戰鬥間歇期間用彈夾在往彈匣裡裝彈。如果使用40發彈匣裝六個彈匣(剩下的10發可以不帶)這在體積會增加不少,也阻礙的行動的敏捷性。

所以,從綜合各方面的考慮現代突擊步槍仍然以30發彈匣供彈比較合理。
即便是為了提高火力持續性,也可以採用60~75發彈鼓供彈也要比40發彈匣可靠,戰術動作敏捷性和使用便利性上也要好一些,西方國家的突擊步槍也都是這樣的配置,40發彈匣也只有蘇/俄和部分東歐國家使用。


皇家橡樹1972


這個問題嘛……戰甲菌真沒想出來,為什麼提問者會問這個問題?實際上,超過30發的自動步槍彈匣多了去了,什麼叫“最多隻有30發”?


且不說多的,以色列的加利爾自動步槍,主要仿製於蘇聯的AKM突擊步槍,但是採用的是5.56mm北約標準彈。加利爾自動步槍就採用的是35發彈匣。除此之外,像蘇聯的RPK,也是採用40發加長彈匣。因為輕機槍需要更長的火力持續性,除了40發彈匣之外,RPK輕機槍還採用75發彈鼓。


加利爾自動步槍


除了像普通的加長彈匣之外,還有一種更長的彈匣。想必各位小夥伴在CSOL中,曾經看到一把被稱為“旋風AK”的武器。在現實中,也存在著這種超級加長彈匣。不過嘛,這也是民間的自娛自樂產品。


100發超長彈匣


那麼,為什麼自動步槍的彈匣長度會受到限制呢?


這是因為,步兵在射擊的時候,會採用臥姿射擊。標準的臥姿射擊如下圖。



在臥姿射擊時,兩隻手的手肘貼地。所以說,如果彈匣過長,就會杵在地上,從而沒辦法正常的臥姿射擊。而且對於作戰來說,30發左右的彈匣已經完全足夠了。二戰時最有名的衝鋒槍PPSH-41“波波沙”,就採用了71發彈鼓。但是在作戰中,71發彈鼓很容易浪費空間,而且還會使得衝鋒槍太沉。所以在PPSH-43“波波斯”衝鋒槍上,就採用了後來常見的35發彈匣。


總的來說,步槍不採用更大容量的彈匣,主要是為了步兵戰術考慮。


我是戰甲裝研菌,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


戰甲裝研菌


馬屁股決定航天飛機尺寸的問題啊。這個問題好像之前達過了。

要先說一點啊,其實自動步槍的彈容量也有20發、25發、35發、42發甚至50發的。只不過還是30發的多一些。

在二戰期間蘇聯大量裝備了波波莎衝鋒槍,使後來早期北約和華約分別走上了不同的步兵單兵武器路線。

波波莎在近戰的時候可以以密集的火力壓制敵人主要歸功於波波莎上面的71發彈鼓。但是衝鋒槍使用手槍彈導致射程過近殺傷力不足的缺點促使蘇軍裝備射程更遠殺傷力更強的突擊步槍。可是7.62mm步槍彈的體積和重量都大於7.62mm手槍彈。於是相同的彈藥裝載量下彈鼓將變得無比巨大。即便是沿用波波莎的35發彈匣也使得彈夾過廠。

因此蘇聯方面在AK-47上面就開始統一使用30發彈匣。

當然當時30發並不像是很多軍事讀物所說的是經過很多次試驗的結果,而是單純為了取整數。而且蘇聯當時還有40發彈的彈匣以及更大容量的75發彈鼓。

而在當時的蘇聯,步兵的意義在於大批坦克攻擊後進行打掃戰場的工作,因此大部分蘇聯士兵所攜帶的就是最低基數的彈藥——3、4個30發彈匣。

一直到越戰期間,北約士兵通常使用的加蘭德步槍(大八粒,後加裝20發彈匣)和M-14步槍也都使用20發彈匣(M-14有30發彈匣的版本)。後期投入越戰的小口徑步槍M-16同樣也使用了20發彈匣。在越戰期間和使用Ak-47裝備30發彈匣的越共交火的時候發現對方多了10顆子彈在火力持續性上佔據優勢。於是美軍也開始臨時使用之前設計好的大容量30發彈夾。

在長期的交戰過程中,士兵更熟悉了30發彈的節奏,致使新兵訓練也是以30發彈的節奏訓練,因此30發彈就形成了一個習慣。甚至可以說美軍使用30發彈的習慣是被蘇制武器打出來的習慣。

當然後期蘇聯也有設計出60發彈匣,並不像很多人說的使用過多的彈藥會使得彈匣變長,蘇聯的60發彈匣採用四列彈藥設計。

僅僅比30發彈匣寬了一點點而已,並不妨礙作戰。

可是大量的實戰士兵的習慣已經養成,因此60發彈匣雖然火力持續性更強,但敗於了人類的習慣,往往在使用過程中打了30發後就條件反射的一樣被卸了下來。至此60發彈匣並沒有廣泛應用。

這個習慣還影響了後面的蘇制AK-74的設計,按理說5.45mm彈的體積要小於7.62mm子彈同樣的彈匣內可以裝入更多的彈藥。但習慣左右了設計AK-74就依舊使用了30發彈匣。(歷史相似的依舊是同樣也有40發的規格)

又由於AK-47 AKM廣泛在地球上流傳,簡配的30發彈匣物美價廉,因此地球上使用AK的戰士們也就多少習慣了30發彈的節奏。

受到美蘇兩國影響比較小的國家中例如法國的FAMAS突擊步槍採用的是25發/30發彈的彈匣,一般的情況下使用25發彈,奧地利的AUG採用30/42發彈匣,一般的情況下使用42發彈匣;而英國和美國的關係太過親密,雖然有自己的SA80步槍,但是步槍彈匣使用的是M-16的標準彈匣STANAG 4179因此也被使用成了30發彈。

中國本來可以更加優化彈夾容量的,只可惜習慣已經由56式(國產AK-47)養成,也只好用30顆彈匣了。


軍武數據庫


籠統的來看可以從幾個方面去盤算,

一個是彈匣作為一種用彈簧輸送彈藥的容器,你裝子彈越多,對彈簧的強度要求也就越高,然後...壓彈的阻力也越大。

二個是重量,現代步槍為了方便握持、或者方便做戰術動作,儘可能的都想把槍的重心平衡在在握把這塊地方,而你壓前面掛個大容量的彈匣。槍就會頭重腳輕。再說額外的裝藥本身也會給槍帶來額外重量。

三個是過長的彈匣非常礙事,比如上下車的時候磕磕碰碰的,趴在地上時候磕磕碰碰的,影響姿勢不說,磕多了彈匣也受不了。

而且如果上彈鼓的話,重量不說,彈鼓這玩意的攜帶也很不方便。和吊著個大葫蘆晃盪晃盪似的,且結構複雜,供彈容易故障。


現代常見的比如AK47是30發,可能一個是上述的三個原因,另外也可能是受到同是30發彈匣,同樣是中間威力彈的Stg44影響。而M16剛出來的時候是20發彈匣,或多或少在叢林裡和AK剛的時候感覺火力持續性不足,因此也增加到30發。我的意思是,對比其他槍也是一種選擇的方式。

另外,30發往往是突擊步槍所使用的彈容。使用全威力步槍彈(7.62X51NATO)這些槍——SCAR-H、HK417、G3、FAL之類,因為彈藥又大又重。而且本身也不大適用於全自動射擊,耗彈不大。所以往往採用10-20發彈匣。


瘋狗的輕武


關於為什麼自動步槍彈容量最多隻有30發,怎麼不是35發或者40發這個問題,作為一名退伍老兵,我來做下自己的見解吧!

首先,當過兵的戰友都知道,在部隊無論是56式、81式、95式再到03式自動步槍,步槍怎麼演變和改進,其彈匣都是30發的容量,只有班用機槍的彈鼓大於30發,其餘的步槍都是30發的容量。

其次,我們就聊聊為什麼選擇30發的容量呢?這是經過戰場上的經驗教訓,以及人體機能而總結出來的。

一、戰士體能有限。

當兵的都經歷過,遇到拉練考核時,都是希望自己的身上的物品能少則少,能輕則輕,而且戰場上可比平時的考核嚴酷多了,沒有固定的行軍時間,還要不時的越野奔跑,這樣身上的重量很重要,對體能的影響相當大。

子彈的重量可不輕哦,戰士一般都是身上帶著一個基數,一個基數的子彈有多重,沒經歷過的可以查一下資料,這裡不方便透露,肯定比平時訓練時身上的裝備要重很多。

二、適應戰場環境。

無論是在影視劇還是親自接觸過槍,大家只看見了,30發的彈匣已經很長了,尤其是在臥姿射擊時,基本上彈匣已經接觸到了地面,如果容量加大,那麼彈匣就會更長,這樣就不利於臥姿射擊了,尤其在戰場上,多數會選擇臥姿射擊,道理都懂。

有人說彈匣彎度加大不就能解決了,表面上看是可以,但是,彈匣裡面的推彈簧會答應嘛?那麼長的一個彈匣,裡面有事相當量的子彈,推彈簧只會說“臣妾做不到”。

三、槍管承受能力有限。

當過兵的知道,步槍在連續射擊上百發後,整個槍體會發燙,嚴重影響繼續射擊。而且槍的導氣機構也會堵塞,需要清理,一個彈匣30發已經足夠了。

最後,一個彈匣容量30發,那都是多年以來總結出來的結果,不是誰說多少就是多少。在戰場上都是有彈藥補給人員,不夠可以隨時供給,而且槍的性能也是有限,不可能無限的射擊。

老兵的分享就到這裡,不足之處請留言討論!


聆聽軍魂


AR-15的30發標準彈匣

AK步槍的30發標準彈匣

對於彈匣來說並不是說子彈裝得越多越好,實際作戰中還有一個方便攜帶的標準。對於每一名士兵都配備的制式槍械來說,30發子彈容量的彈匣不多不少,可以說是剛剛好。因為裝少了,可持續火力會出現不足的問題,需要不停的老換彈匣,而裝多了比如40發,會讓彈匣過長,這對於攜帶及使用會帶來不便,即使是30發彈匣也是多數是採用彎的形狀,主要是也是考慮到,當士兵臥姿射擊時,彈匣的長度最好不要長於士兵胳膊肘部的長度,可以短一些,但不要長。一旦彈匣長度過長會容易讓槍身無法利用兩肘來固定槍身,導致無法保持射擊精度。有人說站著射擊不就好了,實戰中,能臥倒還是要臥倒,一能有利保護自己,二是保持射擊精度。

另外,整數對於補充彈藥來說也相對容易。有些彈藥出廠是裝在彈夾上的,一般為10發或15發一組。這樣拿起2-3個就知道可以裝滿一個彈匣了。

一般的彈夾都是10發一組

至於有沒有40發以上的彈匣,那肯定有。不過更多還是民間槍械愛好者自己改裝的像4排雙進60發彈匣,半月形100發彈鼓。這種如果列裝部隊也只能是小批量列裝,或是給機槍手配備。大量列裝一是會有成本問題,二還存在可靠性問題。彈量多了故障率也會多,100發彈鼓打一半卡彈了,你排除是不排除?排除費時費力,不排除沒彈可用,所以30發彈匣彈雖少點,但一旦出故障可以快速換一個別的彈匣。換成彈鼓就麻煩了,畢竟彈藥量攜帶是有一定數量的,你可能只能帶2個彈鼓,換了一個就沒有備用了。給我6個彈匣和2個彈鼓,我寧可選6個彈匣,減少潛在的故障發生率。

另外,30發彈匣也是各國彈匣標準化的一個默認的規定。早年北約與華約兩大組織一規定,下面的成員國就都照樣採用了。其實像25發、35發這樣的彈匣也有,比較以色列就裝備這種容量的彈匣,只不過人家是自己玩自己的標準。不加入大組織也就不受限制了。

60發的彈匣 成本比較貴

60發的彈鼓也是成本問題與可靠性的問題

加裝60髮長彈匣的AKS74U 這麼長的彈匣,也就是平時玩玩比較好。實戰中不方便攜帶。

AK47的100發彈匣,長成這樣子,只能打防守戰了。

100發的彈鼓,更多還是給機槍配備。步槍手配備的話,攜帶與可靠性都存在問題。機槍可以有副手幫攜帶彈匣,步槍手只能自己全揹著。


鼎盛軍事


我搞不懂為何突擊步槍非要採用彈夾,供彈方式有很多種,比如彈鼓,卻主流普遍採用彈夾,真是搞不懂!

如果採用彈夾,確實是裝彈少,持續火力不夠,裝彈多,彈夾有太長不適合攜帶和射擊,三十發不多不少比較合適!

但是對於目前普遍的自動步槍,就算三十發彈夾,仍然無法保證火力持續性,突擊步槍每分鐘射速數百發,三十發彈夾如果持續開火也打不了幾分鐘就得更換彈夾,對於作戰持久性還是有弊端的!

早在二戰,蘇軍普遍裝備的芭芭莎衝鋒槍就採用七十二發彈鼓,火力持續性能比肩輕機槍,成為蘇軍主要火力支持,德軍也大量裝備繳獲的芭芭莎,甚至實用性上要超過德軍自己的MP40衝鋒槍!只是在二戰後經歷過二戰戰火考驗的證明非常實用的彈鼓並沒有繼承下來成為主流,真的很奇怪!

只所以各國突擊步槍還是採用三十發彈夾,我個人估計是一種固化思維的結果,而並非是他多麼的合理!

眾所周知,世界第一款突擊步槍是德國的STG-44,是突擊步槍的鼻祖,這款步槍成為日後各國研發突擊步槍重要的參照,甚至蘇聯的AK47也是借鑑STG-44,甚至外形都借鑑很像,由於STG-44採用的就是三十發彈夾,或多或少也影響到日後各國在研發突擊步槍上的思維,也普遍參考採用三十發彈夾!

許多人說裝彈太多影響士兵負重和射擊,這根本就無稽之談,芭芭莎採用七十二發彈鼓,裝彈量比三十發彈夾兩倍還要多,可在實戰檢驗中並沒影響到士兵攜帶和作戰射擊,反倒可以和輕機槍媲美的火力持續性給戰鬥帶來更大的便利!

對於士兵最不願意看到的是,激烈戰鬥敵人突然出現在面前卻發現子彈打光了,停下來去更換彈夾,早就被對手撂倒了,七十二發彈鼓更讓人心裡有底氣隨時保證槍裡還有彈藥抬手就射!

自動武器對於彈藥的消耗量要遠遠超過傳統手拉式栓動步槍,既然消耗量上去了,彈藥供應也必須跟隨上步伐,更多的裝彈量會讓射手更有底氣!三十發彈夾對於自動武器來說是遠遠不夠的!需要頻繁的停止射擊去更換彈夾,在實戰中往往是致命的,短兵交接誰先開火誰就更有可能活下來,低頭去更換彈夾往往會送命!

二戰中,德國彈藥產能畢竟有限,或許出於節省彈藥考慮而折中採用不多不少三十發彈夾設計,來避免士兵過多的浪費消耗彈藥,就像每分鐘一千二百發射速的MG-42輕機槍,德國人竟然還給設計出二十發彈鼓,真的是很可笑,二十發彈鼓對於每分鐘射速一千二百發的機槍來說,只能保證一秒鐘的持續開火就沒子彈了,射手必須停下來去花費時間更換彈鼓,這麼做或許是為了避免射手在激烈戰鬥中緊張狀態下扣著扳機一直開火射擊造成彈藥極大的消耗,射一會必須停下來緩口氣在射,否則就以MG-42的射速,一名機槍手不吝嗇彈藥狂射,身後跟著輛卡車來供應彈藥也不夠射的!德國二戰的產能其實一直都捉襟見肘,遠遠不夠戰爭需求,能省點是一點,畢竟拼不起消耗,小國思維都如此,就像二戰日本主流一直沒有裝備衝鋒槍的思維一樣,不是日本沒有研發衝鋒槍,而是覺得太浪費彈藥了,還是傳統五發供彈的拉栓式步槍比較省,一顆子彈消滅一個敵人比較節省彈藥?雖然德國沒有小日本那麼極端節省彈藥吧,但畢竟德國也是小國資源也匱乏,在拼消耗上還是心有餘悸,還是多少會存在節省思維影響!

這跟國土龐大資源豐富的蘇聯恰恰相反,蘇聯從不考慮節省彈藥也問題,只考慮火力是否夠猛夠強,才有底氣去普遍裝備七十二發彈鼓!整個戰爭蘇聯光芭芭莎衝鋒槍就生產七百萬支,數量是德國生產衝鋒槍的七倍,又採用七十二發彈鼓,在火力上完全壓制德軍,難怪德軍都大量裝備繳獲的芭芭莎來增強自己的火力!

由於二戰德國很多武器設計對後世影響很大,很多武器研發都參考借鑑德國,也把德國突擊步槍三十發彈夾供彈也給借鑑傳承了下來!

在我認為,三十發彈夾供彈並不是有什麼實際意義,只是處於在節省彈藥和又能保證一定火力持續上的平衡,不多不少!對於資源匱乏國家或許有一定意義,但對於資源豐富拼的起消耗的大國來說,意義就不那麼明顯,如果不考慮吝嗇彈藥,當然是供彈越多越好,火力更猛持續時間更久!

就像二戰蘇軍七十二發彈鼓供彈的芭芭莎,照樣是一代名槍,飽經戰火考驗證明極其優秀和實用!

供彈方式有很多種,有彈夾供彈,彈鼓供彈,彈箱供彈,彈鏈供彈,彈板供彈等等,只是為何非要讓彈夾成為主流,在我眼裡彈夾更不適合普及,扁長的彈夾更不利於攜帶和射擊姿勢,尤其是臥姿射擊,反倒不如彈鼓減少長度增加寬度,有的國家為了增加火力持續性,把兩個彈夾用塑膠帶捆綁在一起,這樣兩個三十發彈夾就成了六十發,與其脫褲子放屁廢那二遍事,倒不如出廠時候直接就來個六十發彈夾或者彈鼓,還省的士兵手動用塑膠帶去捆綁了!

其實突擊步槍和輕機槍根本就沒多大界限區分,就像我國以前一種突擊步槍,沒有槍口支架就是突擊步槍,加了槍口兩腳支架就是輕機槍,三十發彈夾對於每分鐘射速能達到六七百發的自動武器來說就是雞肋,根本就無法保證火力持續性,需要頻繁停止射擊來更換彈夾,對於射手來說不光增加了繁瑣,而且還是致命的,射擊的停頓可能為此會送命的被對手抓住機會射倒!

雖然彈藥的增加會增加射手的體力,但在增加一百多克的重量和翻倍的火力持續上抉擇,我反倒更傾向於更多的彈藥,會讓人更有底氣保證槍膛裡還有子彈隨時可以開火!打著打著一不留神沒子彈了才是很尷尬也是很危險的事,畢竟激烈戰鬥裡沒有人會去數著射出去多少子彈了花心思去想是不是該換彈夾了,沒了子彈的槍都不如木棒有用!要始終保證槍膛裡還有子彈更有意義!

美軍在二戰給自己湯姆遜衝鋒槍也大量裝備彈鼓來能加火力持續性!蘇聯和美國都是資源豐富大國,彈藥反倒是次要考慮的是,也就只有德國日本這樣資源匱乏的國家才把子彈消耗看的那麼重,精打細算!

在我眼裡三十發彈夾根本就沒實際意義,如果讓我在三十發彈夾和七十二發彈鼓裡選擇,我更傾向於更多彈藥的彈鼓!


齊天小聖143432292


很不幸的,武器的性能參數,不只是一個技術問題,還是一個政治問題。對於30發彈匣在技術上的折中很多帖子已經討論很清楚了,那麼技術以外的問題也可以胡侃一下。

著名的波波莎梗大家都知道了:為啥波波莎是71發子彈?因為當初不牢可破聯盟皮尺部不恥下問,量了量芬蘭索米衝鋒槍,就推出了自有知識產權的波波莎。

可是太像了咋辦?不要緊,索米外套是圓的,波波莎改成方的,材料工藝我全換便宜的,便於暴兵。

可是慈父親自指示,聯盟的鐵笤帚一定要懟得過單幹的芬蘭貨!尺八長的東西,又是便宜貨,哪容易找到慈父的笑點呢?

於是就加了一發彈(ಡωಡ)

可以設想一個場景:

對手的槍是30發,你設計25發——噴子:少五發彈,就沒法一次幹掉一整排敵人!

設計師sb,不關心戰士生命,沒有實戰經驗!

對手的槍是30發,你設計35發——噴子:路遠無輕載,重了2兩,就沒法跑完馬拉松障礙賽!

對手的槍是30發,你設計35發,重量還比對手輕——噴子:一個破槍搞那麼多花樣,能當原子彈用?

給我找一大姑娘去!——找一胖的找一瘦的?

呀?給我找件衣裳去!——要西裝要制服?

呵!啪——你怎麼不戴帽子呢?

想噴,點總是有的。就比如f22,f35性能夠先進,所以我一般直接噴價格。

網絡噴子的威力據說很大,其實比起官方噴子差遠了。尤其在事關國運的武器設計方面,正常的技術權衡取捨,可能帶來終結職業生命的後果。

苦逼設計師咋辦?一個字,跟!

只要能做到對手有啥設計,你都能跟風,那麼對方的優點也是你的優點,你有的缺點對方也好不到哪去……

大家半斤八兩,各路噴子頂多噴你資質平平,成不了大師,可也不當罪人不是嗎?

而真要玩創新,當大師,有時候陰奉陽違,明一手暗一手是必須的。

輕武器可以參考stg44,m16的上位過程;

重武器可以參考t72的立項過程;

飛機可以參考戰鬥機黑手黨、能量機動理論和f16的誕生……

都是坑蒙拐騙,諜影重重。科學家耍套路,噴子才能被堵住。

所以大家知道了,作為沒法成為大師的普通設計師——

有人用5發彈夾,跟!

有人用10發彈倉,跟!

有人用20發彈匣,跟!

有人用30發彈匣,跟!

有人上50發彈匣彈鼓彈鏈……nnd太沉太大跟不起。

於是就30發。




味冷


提到自動步槍的彈容量,就不得不說說槍械的供彈機構—“彈匣”,彈匣的主要作用是容納子彈,並在射擊時及時地將子彈託送、規正在預備進膛位置它通常由彈匣體、託彈鈑、託彈簧和彈匣蓋組成。


目前槍械的彈匣主要分為盒型彈匣、管式彈匣、旋轉式彈匣、彈鼓式彈匣、彈盤式彈匣、彈筒式彈匣六種最常見的供彈機構。






至於題主所說的容彈量為何多年來始終保持在30發,而不是50發或者20發。這是通過多年戰爭實踐的來的,20發彈匣有可能無法形成持續火力,50發彈匣在尺寸上勢必會加大彈匣的尺寸,尺寸變大,直接影響戰場攜帶和快速反應。


棟哥曰


自動步槍彈匣的容量一般來說要考慮幾個方面的因素,包括火力持續性、重量、尺寸、可靠性、勤務性能。

從火力持續性來說,當然是越多越好。二戰時蘇聯的波波沙衝鋒槍有過72發的彈鼓,而相應的捷克式輕機槍或者美軍BAR的20發彈匣火力持續性就比較差。30發彈匣的火力持續性比20發要多一半,優勢當然明顯。但也不可能真的往多了上,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

首先是尺寸問題。正如我們常看到的,目前各種自動步槍的30發彈匣就已經不短了,裝到步槍上後就基本是全槍最突出的部分。如果用更多子彈的彈匣,只能要麼加長、要麼加厚,但不管哪一種辦法,都將直接影響到槍的操作性和攜行性能,甚至影響到槍的火線高度,今兒直接影響到士兵在戰場上各種戰術動作的連貫性和到位程度,甚至還會影響到隱蔽性、射擊準確性等諸多方面。

再比如說可靠性問題。眾所周知,系統越複雜,可靠性就越低。彈匣也一樣,裝彈越多的,可靠性也會相應下降。同時,如果彈匣裝彈較多,一旦故障,對火力持續性的影響就更大。因為一般情況下每個士兵隨身攜帶的彈藥量是有限的,以攜帶240發子彈為例,30發彈匣就是8個,40發彈匣就是6個。同樣壞一個彈匣,30發彈匣損失的是八分之一的彈藥,而40發彈匣就損失了六分之一的彈藥。

此外還要考慮重量、勤務性能等諸多問題,所以最終採用30發彈匣也是各種因素綜合考慮之後平衡的結果。而其他容量的彈匣不是沒有,但都只用在一些特殊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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