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有要求。
經常有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問,自己與原單位終止了勞動關係,個人原來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怎麼辦?是不是可以提取出來使用?今天小編就來告訴你,怎麼辦!
職工在發生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是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規定的,但在實際業務辦理過程中,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如果職工又重新找到了工作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半年以上,就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如果沒有在異地繼續繳存,封存滿半年後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證明材料,可以銷戶提取給職工本人。那麼在業務辦理中有些什麼具體的規定呢?
可提取人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
提取額度
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的餘額及資金存儲期間所產生的利息。
提取次數
一次性銷戶提取。
所需資料
1、《職工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審批表》【可在當地住房公積金信息網下載表樣】(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二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申請人在工、建、農、中、交、郵儲銀行、農信社任一銀行的借記卡(存摺)原件;
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申請人到管理中心業務窗口申請後,從服務窗口領取或從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職工申請提取轉移住房公積金審批表》→職工持加蓋單位公章的審批表及所需證明材料到櫃檯辦理提取手續→業務窗口審核審批→電子結算轉入申請人銀行借記卡。
注意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職工在滿足提取條件,手續齊全情況下,現場辦結。提取只限於解除勞動合同職工本人,配偶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時銷戶提取還要求職工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只有結清貸款後才可銷戶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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