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一惡勢力團伙主犯以零口供定罪

銀川一惡勢力團伙主犯以零口供定罪

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7個月

□ 本報記者 申東

“鑑於被告人尚成建拒不認罪,對抗偵查,建議酌情從重處罰。”公訴席上,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邵瑋說。伴隨金鳳區人民法院主審法官楊小萍手中法槌落下,法院對惡勢力犯罪團伙首要分子尚成建以詐騙罪從重處罰,判處7年7個月有期徒刑。近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尚成建原本在銀川市金鳳區繁華地段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營業房,夫妻倆以經營賓館為生。2014年3月下旬,有人提出要租尚成建的賓館,面向銀川火車站承攬旅客。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尚成建雖同意,卻不知其把賓館房屋作為撲克牌詐騙場所。到了2015年年初,他偶然聽店裡服務員說起賓館已成為撲克牌詐騙的窩點,不願意涉足違法行當的尚成建決定不再續租。

2016年年初,尚成建認識了綽號叫“小徐子”的男子,對方說,“如果當天能詐騙成功,就給你300元”。利益面前,尚成建開始動搖,他由最初的排斥變為積極投入其中。截至案發,短短兩年多時間,尚成建已集結了三個團伙進行撲克牌詐騙,但他始終沒有具體參與詐騙。

2017年10月,銀川市公安局金鳳分局接到家住同心縣的於某某報案,稱其於2017年10月8日早上在銀川火車站下車後,被一名年輕男子以有班車為由拉到北京路與興洲街路口方向的一個小區門面房內,以“炸金花”打撲克的方式被騙走現金7301元。金鳳分局於10月14日立案偵查。隨著詐騙團伙成員的逐一落網,尚成建逐漸浮出水面。

“你是否組織人員實施詐騙,並從中取利?”

“沒有……”

“你共組織過幾組人員分別實施詐騙?”

“沒組織……”

“你們詐騙時如何分工?”案發後,面對偵查人員的訊問,尚成建對參與實施詐騙的行為一概否認。

“案發後,他仍然心存僥倖,以為只要不交代就沒事,但我們有充足的證據鎖定他。”辦案檢察官邵瑋介紹說。

據辦案機關偵查,2017年4月至10月,尚成建組織、指揮他人在銀川火車站以接站乘車等為幌子,按照分工,分別實施接站、打牌、放哨、送人等行為,將過站旅客騙至詐騙窩點,由其他多名被告人冒充候車旅客與被害人進行賭博,參與詐騙的被告人按照各自的分工和定好的“規定”將贓款進行分配。詐騙成功後,利用被害人參與“賭博”是違法行為不敢報警的心理,以送站坐車為由,將被害人送離相關地點。尚成建雖然沒有參與具體過程,但他管理陳波、於權、徐保山等人,陳波、於權、徐保山又分別管理下面其他人員,且尚成建在詐騙過程中制定規則,各團夥需要交給他一定的“擺事費”。為確保其管理的團伙服從安排,尚成建分別在3個團伙中安插人員進行監視。

庭審當天,在經歷了前期的訊問、質證等程序後,尚成建對自己的不法行為仍然全盤否認。

對此,主審法官楊小萍說:“全案的物證、書證及其他團伙成員的證言,不僅指向一致,而且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成的證據鏈,尚成建作為該詐騙團伙的首要分子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後,除了尚成建之外,其他被告人提起上訴。二審經審查後,作出了前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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