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與“打傘”並重 彰顯婁底檢察力量

“扫黑”与“打伞”并重 彰显娄底检察力量

紅網時刻婁底4月2日訊(見習記者 邱莉)4月2日,婁底市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黃勁對全市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的階段性成效作了介紹。

“婁底檢察機關著重辦理了一批當地老百姓反映強烈的涉黑涉惡案件,形成了強大震懾效應。”據瞭解,截至2019年3月25日,全市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惡案件159件324人,決定逮捕黑惡勢力“保護傘”犯罪嫌疑人5人;共起訴涉黑涉惡案件128件309人,居湖南省前列;共追捕涉黑涉惡犯罪48人,立案監督涉惡案件5件29人,追加起訴黑惡犯罪嫌疑人2人,提出抗訴2人;從嚴把控減刑、假釋12人。

把掃黑除惡作為“一把手”工程

為推進掃黑除惡鬥爭有力開展,市檢察院要求兩級檢察機關將專項鬥爭作為“一把手”工程,樹立“頭雁”意識。市檢察院李芳芳檢察長先後7次到各地開展專題調研督導,帶頭辦理自掃黒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婁底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22人、案卷材料112冊、罪名20個、犯罪事實140餘起,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圍繞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婁底檢察機關在配齊配強工作團隊,在裝備、經費等方面給予全力保障。市檢察院還制定了《婁底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強化法律監督和工作協作的意見》等機制制度,細化工作職責,強化不同部門、不同機構之間的協作。

確保案件辦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在涉黑涉惡案件的辦理中,全市檢察機關在案件定性和處理上既不降格,也不人為拔高,堅持有黑掃黒、有惡除惡、有亂治亂,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

婁底檢察機關成立市院督辦把關組,負責對各基層院受理的黑惡案件把關審查,確保案件符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聚焦黑惡勢力犯罪突出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充分發揮訴前主導、審前過濾作用,在辦案時效上從快,在辦案質量上從嚴,堅持依法快捕快訴、依法從嚴懲處,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

延伸檢察職能,“掃黑”與“打傘”並重

婁底檢察機關注重深挖徹查黑惡勢力背後腐敗問題,做到“掃黑”與“打傘”並重,建立線索排查及反饋機制,對涉黑涉惡案件沒有發現移送腐敗問題和保護傘線索的,實行承辦人“簽字背書”制度。堅持做到“兩個一律”和“一案三查”,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嚴肅處理,將線索依法移送市掃黑辦和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跟進線索處理情況。

自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共移送黑惡犯罪線索37起、“保護傘”線索13起。共印發宣傳手冊3萬餘冊,報道典型案例14起,下鄉宣傳13次,推送微信近100條,制定宣傳標語橫幅38條,為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社會氛圍。

據黃勁介紹,下一步,婁底檢察機關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進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堅守法律底線,全力以赴推動掃黒除惡專項鬥爭高質量發展,奮力建設富饒美麗健康祥和新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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